顺义法院

李遂法庭

庭审现场

法官

审判人员

网络直播人员

原告
8月17日10时,直播顺义法院审理“养儿不防老 父母诉索赡养费”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孙春牛,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09:54:00]
  • [主持人]: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养儿不防老 父母诉索赡养费”的纠纷,欢迎大家关注。
    [09:54:31]
  • [主持人]:
    接下来我先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09:55:08]
  • [主持人]:
    原告周某山及妻子马某诉称,我二人一生三女一子,现我们均年事已高,没有收入来源,而且患病多年,生活十分困难。三个女儿对我们都有照顾,唯独一个儿子周某华不尽赡养义务。故我们诉至法院要求:1. 周某华每月给付我二人赡养费200元;2. 周某华负担我二人医疗费19407.89元的四分之一,即4851.97元;3.我二人今后的医疗费也由周某华负担四分之一;4.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被告周某华辩称,因我的收入有限,二原告要求每月200元费用过高,我无法承担,二原告每月每人还领取340元养老金,其他孩子也应当负担赡养费。如果要求我负担他们今后医疗费的四分之一,必须答应我提出的条件我才执行,周某山名下房产是在我有女儿之后以四世同堂名义申请建设的,在建房及整理院落时我出资出力了,二原告应把我出资出力部分以及房屋上涨因素造成的房产差价部分给付我并且将房产分割四份。否则,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09:56:16]
  • [主持人]: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10:09:05]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0:14:11]
  • [审判员]:
    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
    [10:15:17]
  • [原告]:
    周某山,男,1940年×月×日出生,满族,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村村民,住该村。
    马某芹,女,1942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村民,住该村。
    [10:19:20]
  • [被告]:
    周某华,男,1963年×月×日出生,满族,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村民,住该村。
    [10:20:36]
  • [被告代理人]:
    张某华,女,1963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村民,住该村。
    [10:21:19]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0:21:46]
  • [双方]:
    无异议。
    [10:21:59]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现在开庭,根据第120条的规定,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李遂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周某山、马某芹诉周某华赡养纠纷一案。
    本案由顺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丹芳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棋其格担任法庭记录。
    [10:24:11]
  • [审判员]:
    下面宣布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行使诉讼的义务。
    [10:24:56]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
    [10:25:10]
  • [双方]:
    听清了,不申请。
    [10:25:26]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书。
    [10:26:42]
  • [原告]:
    原告周某山及妻子马某诉称,我二人一生三女一子,现我们均年事已高,没有收入来源,而且患病多年,生活十分困难。三个女儿对我们都有照顾,唯独一个儿子周某华不尽赡养义务。故我们诉至法院要求:1. 周某华每月给付我二人赡养费200元;2. 周某华负担我二人医疗费19407.89元的四分之一,即4851.97元;3.我二人今后的医疗费也由周某华负担四分之一;4.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10:28:13]
  • [审判员]:
    被告答辩?
    [10:33:12]
  • [被告]:
    1.在之前我也给原告生活费,就今年没有给原告,是因为我的妹妹总是在原告家居住,我不能养我妹妹他们这些闲人。2.原告之所以多病是因为总是哄我妹妹家的孩子所以造成身体不好。所以我不负担。
    [10:35:00]
  • [审判员]:
    原告,请出示证据。
    [10:43:19]
  • [原告]:
    医疗费的原件单据报销了,七份报销审批单原件已上交医疗卫生科、还有门诊收费收据。我手里只有复印件。
    [10:43:57]
  • [审判员]:
    原告,说清楚天坛医院的门诊费用是否报销了?
    [10:44:13]
  • [原告]:
    以审批报销单上的总费用减去已报销的费用的数额为准,确定医疗费的数额。
    [10:44:29]
  • [审判员]:
    被告进行质证?
    [10:45:01]
  • [被告]:
    我没有异议。另外我要求我87年投资盖的房子要分给我。
    [10:45:22]
  • [审判员]:
    原告,还有其他证据吗?
    [10:45:37]
  • [原告]:
    我回去再找找医疗单据。
    [10:45:57]
  • [审判员]:
    于本周五前将找到的医疗单据提交法庭,如果逾期没有提交视为放弃权利。听清楚了吗?
    [10:46:24]
  • [原告]:
    听清楚了。
    [10:46:47]
  • [审判员]:
    被告,出示证据?
    [10:48:50]
  • [被告]:
    1.劳动合同书,证明我的月收入低,负担不了原告所请求的数额。
    2.收条,证明我父亲周某山收到我交给他的生活费。
    3.赡养父母协议。证明当初我们是约定好了的。
    4.建房清单。证明是我盖的房子。
    [10:49:51]
  • [审判员]:
    原告进行质证?
    [10:50:11]
  • [原告]:
    1.对劳动合同书的真实性有异议。
    2.收条是我所写的。
    3.对赡养协议没有异议。
    4.对建房清单不认可。
    [10:50:37]
  • [审判员]:
    下面告知被告,要求法院调查的申请,由于你申请的内容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本院不予准许,听清楚了吗?
    [10:51:27]
  • [被告]:
    听清楚了。
    [10:51:39]
  • [审判员]:
    双方还有证据出示吗?
    [10:52:30]
  • [双方]:
    没有了。
    [10:52:41]
  • [审判员]:
    原告,你现有一子三女,对吗?
    [10:53:27]
  • [原告]:
    对。
    [10:53:36]
  • [审判员]:
    原告,国家给的补贴是多少钱?
    [10:53:50]
  • [原告]:
    国家给每人340元,村里有确权地的流转费一年一人630元。
    [10:54:11]
  • [审判员]:
    被告,对否?
    [10:54:39]
  • [被告]:
    对。
    [10:54:56]
  • [审判员]:
    被告,你的意见是按照协议的约定两人每月100元,对吗?
    [10:55:11]
  • [被告]:
    对。
    [10:55:26]
  • [审判员]:
    原告,你和马某芹写的赡养协议每月两人100元,对吗?
    [10:55:50]
  • [原告]:
    以前是两人每月100元,我认为以前定的低,要求涨点钱。
    [10:56:47]
  • [审判员]:
    双方对事实部分还有补充吗?
    [10:57:03]
  • [原告]:
    被告没有投资建房,赡养费我的子女都是同等对待,每人都交。被告买车从我手里拿了5000元,至今还没有还给我。
    [10:57:47]
  • [被告]:
    我没有补充的。
    [10:58:21]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11:15:15]
  • [原告]:
    没有辩论意见。
    [11:16:57]
  • [被告]:
    老人住院我的老妹子没有伺候,在地坛住院我预交了4000元押金之后我又预交了3000元押金。
    [11:17:25]
  • [审判员]:
    原告,地坛医院的钱是谁交的?
    [11:21:43]
  • [原告]:
    是马某芹交的。
    [11:21:57]
  • [审判员]:
    被告,是你交的押金,有收据吗?
    [11:22:11]
  • [被告]:
    住院、出院的手续都是我办理的,交押金是有押金条的,在出院时又交回医院办理出院手续。
    [11:23:00]
  • [审判员]:
    原告,对吗?
    [11:23:21]
  • [原告]:
    住院时被告是在,但钱是马某芹自己带的。
    [11:23:53]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陈述最后意见
    [11:24:22]
  • [原告]:
    坚持起诉意见。
    [11:24:38]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1:24:55]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解,双方的意见是什么?
    [11:25:44]
  • [被告]:
    按照答辩状的意见给生活费。
    [11:32:15]
  • [原告]:
    给的生活费太低,要求涨生活费。
    [11:32:41]
  • [审判员]:
    鉴于双方对于赡养的生活费的纠纷比较大,不再调解,下面休庭,双方当事人于休庭五日内可查阅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可申请补正。
    [11:33:10]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姚学谦和赵岩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庭审记录工作的李遂法庭书记员棋其格和网管员朱春明。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1:35:40]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1: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