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本案独任审判员张杰

本案书记员张晶

本案原告

本案被告

原告宣读起诉书

被告答辩

原告向法庭举证

原告在法庭上展示伤情

被告对证据材料进行质证

法庭辩论

审判员宣布本案休庭

网络直播现场
7月5日9时,直播大兴法院审理“街上聊天飞横祸 轮胎打爆伤行人”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08:50:55]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本次网络直播主持人大兴法院研究室贺维,今天我们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原告李永平与被告夏仕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并参与!
    [08:51:29]
  • [主持人]:
    本案由大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杰担任审判员,由书记员张晶担任法庭记录。
    [08:52:06]
  • [主持人]: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案件基本案情。2010年3月4日18时许,原告李永平在自己店外谈事,恰遇被告夏仕明在店外给汽车轮胎打气,因为没有注意观察轮胎的充气量,导致轮胎打爆,轮毂飞起来后将原告打伤,经北京航天医院诊断为有肩胛骨骨折,现起诉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误工费、护理费、工人工资等2.9万元。
    [08:52:42]
  • [主持人]:
    现在双方当事人均已进入法庭,法庭审理马上开始,请大家关注本次庭审直播。
    [08:53:02]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一、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员许可。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三、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四、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五、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由司法警察执行。外国人或者记者旁听,应当遵守本规则。
    [08:55:03]
  • [审判员]:
    下面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08:55:14]
  • [原告]:
    李永平,男,1960年9月出生,汉族,个体户,住北京市朝阳区。
    [ 委托代理人]:
    黄必胜,男,1974年1月出生,汉族,无业,现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告:夏仕明,男,1966年11月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
    [08:57:04]
  • [审判员]:
    原、被告对双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原告]:
    没有。
    [ 被告]:
    没有。
    [08:57:33]
  • [审判员]: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今天在本院1号法庭依法对原告李永平与被告夏仕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现在开庭(敲锤)。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大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杰担任审判员,由书记员张晶担任法庭记录。
    [08:58:45]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诉讼权利1委托代理人;2提出回避申请;3提出新证据;4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自行和解;5原告可以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被告可以对本诉进行反驳或反诉;6有最后陈述权。当事人在法庭上除了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必须履行以下诉讼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3如实陈述事实。
    [08:59:34]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以上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 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
    [08:59:45]
  • [审判员]:
    法庭调查开始,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讲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09:00:30]
  • [原告]:
    2010年3月4日,我在自己店外同朋友谈事,被告在我店外将汽车轮胎打爆,车轮飞来打到我的肩膀上,我当晚被送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医院,经诊断为:右肩胛骨骨折。伤后由我爱人护理20天,我到现在右臂仍不能自由活动。事故发生后,被告夏仕明金赔偿我3000元,我多次与被告夏仕明协商未果。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故我起诉至贵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夏仕明赔偿我误工费15000元,护理费2000元,房租损失9500元, 给付我工人工资损失7700元,诉讼费由被告夏仕明负担。
    [09:00:58]
  • [审判员]:
    你的误工费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 原告]:
    我每个月收入5000元,我算了3个月的,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医院开具的休假时间计算的,我有单位证明可以证明我每月收入5000元。
    [09:02:20]
  • [审判员]:
    房租损失是怎么计算的。
    [ 原告]:
    我有租赁合同,我和房主签订的合同每年租金3.8万元,3个月的租金是9500元。
    [09:03:25]
  • [审判员]:
    工人工资损失是怎么计算的。
    [ 原告]:
    我有发工资的本,详细记录了2008月年2010年5月发放工人工资情况。
    [09:03:37]
  • [审判员]:
    这是谁的工资。
    [ 原告]:
    我雇佣的伙计的工人工资,我受伤后所造成的损失被告应该进行赔偿。
    [09:04:01]
  • [审判员]:
    你店里有几个工人。
    [ 原告]:
    两个工人,另一个工人我是在4月25日雇的。
    [09:05:04]
  • [审判员]:
    你雇佣的工人工作内容是什么。
    [ 原告]:
    维修、外出救援、安装牌照。
    [09:11:03]
  • [审判员]:
    你雇佣工人的工作内容就是这些是吗。
    [ 原告]:
    还有外出买部件。
    [09:11:25]
  • [审判员]:
    护理费你是请的护工还是家属护理的。
    [ 原告]:
    我请的护工护理我的。
    [09:11:45]
  • [审判员]:
    由被告方发表答辩意见。
    [ 被告]:
    发生事故的事实是存在的,我当时就把原告送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医院了,医院当时说没有什么大事,也不需要住院,过了几天我还去原告家里看他。
    [09:13:43]
  • [审判员]:
    你家离原告有多远。
    [ 被告]:
    就隔了一道墙,原告也就一个星期没有到店里去。
    [09:13:59]
  • [审判员]:
    你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什么意见。
    [ 被告]:
    原告的伤情并不严重,我是一个外地打工的,原告没有住院他的费用是怎么来的,原告的店一直在经营,原告受伤并不影响他店的经营。我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过高,我另外赔偿原告3000元,医药费我也是我支付的,所以现在我只同意再给他2000元。
    [09:14:53]
  • [审判员]:
    刚才被告说支付了你的医疗费并且赔偿了你3000元是吗。
    [ 原告]:
    是的。
    [09:15:23]
  • [审判员]:
    你的诉讼请求中是否扣除了被告已经支付的3000元。
    [ 原告]:
    没有扣除。
    [09:19:03]
  • [审判员]:
    现在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向法庭出示证据。
    [ 原告]:
    医疗手册、CT检查单、X光检查单、诊断证明、北京旧宫大昂摩托车销售部证明、护理证明、职工工资本、北京旧宫大昂摩托车销售部营业执照,证明我的各项损失。
    [09:19:19]
  • [审判员]:
    营业执照上怎么不是你的名字。
    [ 原告]:
    是我一个朋友的名字,一直是由我经营。
    [09:23:21]
  • [审判员]:
    你租赁的房屋后备房3间是干什么用的。
    [ 原告]:
    放配件的,还有一间是工人的宿舍。
    [09:23:33]
  • [审判员]:
    你什么到北京市普仁医院看病的。
    [ 原告]:
    事发的当天晚上去看的。
    [09:23:49]
  • [审判员]:
    你受伤后住过院吗。
    [ 原告]:
    没住过。
    [09:24:16]
  • [审判员]:
    原告方还有其他证据向法庭提供吗。
    [ 原告]:
    没有了。
    [09:24:29]
  • [审判员]:
    被告方你看一下,发表一下质证意见。
    [ 被告]:
    他自己开的店,他的收入是多少我不知道,他说他每月收入5000元,是不是应该交税。护理证明怎么是一个保洁公司开具的,原告受伤后没有影响他的经营,他店里每天都开门营业。
    [09:33:11]
  • [审判员]:
    由被告方向法庭出示证据。
    [ 被告]:
    照片,证明原告只休息了几天就到店里上班了。
    [09:33:26]
  • [审判员]:
    由原告方发表质证意见。
    [ 原告]:
    车是我开过去的,但是看不出来这些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
    [09:37:39]
  • [审判员]:
    你受伤后多久可以开车的。
    [ 原告]:
    2个多月就可以开车了,我卖的是摩托车,到现在我的胳膊到阴天下雨的时候还会疼。
    [09:37:59]
  • [审判员]:
    原告的胳膊骨折你知道吗。
    [ 被告]:
    我知道。
    [09:38:11]
  • [审判员]:
    北京旧宫大昂摩托车销售部是原告开的吗。
    [ 被告]:
    是,原告还把店里的房子转租给别人了。
    [09:38:25]
  • [审判员]:
    原告你每月收入5000元纳税了吗。
    [ 原告]:
    没有,我的税由店里统一交。
    [09:38:38]
  • [审判员]:
    你为什么请保洁公司的人对你进行护理。
    [ 原告]:
    我请人照顾我,并且给我家里做家务,洗衣服。
    [09:38:52]
  • [审判员]:
    保洁公司给你开具发票了吗。
    [ 原告]:
    没有。
    [09:39:04]
  • [审判员]:
    你是把店里的房屋转租了吗。
    [ 原告]:
    是。
    [09:39:16]
  • [审判员]:
    转租的房租是多少。
    [ 原告]:
    半年1.2万元。
    [09:39:30]
  • [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 原告]:
    根据我们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我受伤是事实,原告如果不认可医院的诊断证明他自己可以去核实,我受伤后有些业务不能正常的经营,工人工资是必然发生的损失。
    [09:42:32]
  • [审判员]:
    由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 被告]:
    你把房子还转租出去了,那么房租损失应该会减少,他请的工人有的修车有的看店,他去不屈不影响店里的经营,如果需要证人来,我可以打电话让证人过来,证明他的到底休息了多长时间。为什么4月23日他复查的时候写时间了,之前的诊断证明上没有写明时间。他本人是老板,所以他想误工多少就是多长。
    [09:42:57]
  • [审判员]:
    原告你是农民户口还是居民户口。
    [ 原告]:
    我是居民户口。
    [09:43:13]
  • [审判员]:
    你没有受伤以前在店里负责什么。
    [ 原告]:
    我给工人安排工作内容,卖车都得通过我。
    [09:43:26]
  • [审判员]:
    双方还有新的辩论意见要补充吗。
    [ 原告]:
    没有了。
    [ 被告]:
    原告不在店里他的伙计照样可以卖摩托。
    [09:43:46]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是否同意法庭进行调解。
    [ 原告]:
    同意。
    [ 被告]:
    同意。
    [09:44:07]
  • [审判员]:
    原告你说一下你的调解意见。
    [ 原告]:
    我要求被告赔偿我2.5万元。
    [ 被告]:
    我不同意。
    [09:44:22]
  • [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最后陈述。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 被告]:
    原告的诉讼请求过高,我只同意再赔偿2000元。
    [09:44:36]
  • [审判员]:
    现在宣布休庭,等候法庭另行通知。
    [09:44:49]
  • [主持人]:
    主持人: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感谢姚学谦和赵岩两位同志的悉心指导,感谢大兴法院技术室刘建提供的技术支持,感谢红星法庭速录员赵秀楠和研究室肖利民的辛勤劳动,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09:45:26]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09:4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