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外景

原告

法庭全景

审判员和书记员

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
8月5日9时,直播平谷法院审理“坐黑车被打 责任谁来担”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网络直播展现法官风采。欢迎大家关注此次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
    [09:06:29]
  • [主持人]:
    首先我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案情
    [09:08:09]
  • [主持人]:
    被告史立华有一辆夏利牌小客车,平时用作出租车(无营运资格)。2009年12月9日19时许,原告谭国宝饮酒后在明知被告无营运资格的情况下,带妻子、女儿租用被告的汽车回黑豆峪村,乘车时双方讲好租车费为30元。原告等人上车后,原告给付被告租车费30元。被告按原告要求将原告一家人送至黑豆峪村委会院内后,原告向被告索要车票,被告没有,原告即关上村委会院门,扣留被告及其车辆,双方为此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被告将原告打伤。原告受伤后,当天被送至北京市平谷区医院治疗,经该院诊断,原告“头外伤后反应,面部皮挫伤,多处软组织损伤。”为此,原告共支付医疗费1685.4元,医院建议原告休息14周。
    现原告认为其举报黑车是正当的,而被告侵害了其身体健康权,故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1685.4元、误工费10 000元、承包租金1075元、交通费3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共计26 438.4元。
    [09:08:32]
  • [主持人]:
    原被告已经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09:09:26]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一、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二、旁听人员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三、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四、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五、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09:10:26]
  • [审判员]:
    现在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
    [09:11:01]
  • [审判员]:
    原告 ,谭国宝,男,1973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乡黑豆峪村农民,住该村。
    被告史立华,男,1979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山东庄村农民,住该村。
    委托代理人李
    [09:14:28]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原告]:
    无异议。
    [ 被告]:
    无异议。
    [09:15:12]
  • [审判员]:
    现在开庭,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谭国宝与被告史立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案由本院代理审判员李晓明独任审判,书记员张静担任庭审记录。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以下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诉讼权利:1、申请回避的权利;2、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3、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进行调解的权利;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5、最后陈述的权利;诉讼义务:1、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3、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你们双方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 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09:15:37]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诉状或口头陈述事实,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及理由。
    [09:15:57]
  • [原告]: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10 000元、承包车份损失10 750元、医药费1685.4元、交通费3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以上共计26 438.4元。事实与理由 2009年12月9日晚6点多,我乘坐被告驾驶车辆,从山东庄到黑豆峪村委会大院。因为被告要的车费过高,我便索要发票。被告没有,我便报警。被告在我关大院门时对我进行殴打。经平谷区医院诊断,我的伤为头外伤面部挫伤,软组织损伤,法医评定为轻微伤。故诉至贵院,望贵院给予解决。
    [09:17:12]
  • [审判员]:
    原告对起诉的内容有无增加、变更、撤销的?
    [ 原告]:
    没有
    [09:17:33]
  • [审判员]:
    被告针对原告陈述的事实、理由、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09:17:53]
  • [被告]:
    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被告的车不是黑车.当日,天色已晚,没有公交车,当时被告正在等待自己的妻子.在原告的一再要求下,才送他回家的.且当时双方商量好,车费用30元.也清楚,不可能有发票.我们认为原告对事件的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无理取闹,因其明知没发票还在到他们村后,关上院门让被告出具发票,被告没办法才打电话向朋友求救,原告动手后,被告才与其发生争执.故原告应承担主要责任.
    [09:18:21]
  • 原告:被告所述与事实不符,他在派出所承认自己的车是黑车.当日,我从山东庄准备回黑豆峪村,公交车已没有了,他正在车站等活.他一开始跟我说送我回家20元车费.后一听说没公车了,就说要30元.后他送我回家,到我村村委会我要求他出示发票,他说没有后不先动手将我打伤。
    [09:19:18]
  • 审判员:被告你也陈述一下当天的情况.
    [09:19:49]
  • 被告:当时,他喝多酒了,和他妻子一块打车.我当时正在山东庄中学好门口等待我妻子下班.是原告先拉我的车门,让我送他.我说20元吧.他说不坐.后他又拉我车门坐上,我说我在等我妻子,要去的话就30元.他说行,并先给了我钱.我就去了.到了他们村,已六点多,天色已黑,原告将被告关在院内,并先动手,我才下车动手的.后来我才叫的朋友.
    [09:20:15]
  • 审判员:原告你为何报警?
    [09:20:40]
  • 原告:我的路程六公里,他要30元,他拉黑车,所以我要报警.
    [09:21:17]
  • 审判员:你为什么让他车停到村委会,不直接送回家?
    [09:24:56]
  • 原告:我想报警,拉到我家没法说,在村委会那里人多可以做证。
    [09:25:38]
  • 审判员:原告,你当天喝酒了吗?
    [09:26:05]
  • 原告:喝了.但没多。
    [09:26:18]
  • 被告:当天他走路已经歪歪扭扭了,从说话状态上看也能感觉他喝酒了.
    [09:26:34]
  • 审判员:原告,当天谁送你去的医院?
    原告:胡庄的一个小伙子.后被告12点多,到的医院.
    [09:27:17]
  • 审判员:当时谁支付的医疗费?
    被告:我花了160多元钱,票据现在已经没有了.当天只简单的包扎了,并拿了药。
    [09:28:10]
  • [审判员]:
    原告,被告为给你付医药费了吗?
    [ 原告]:
    当天是他给付的,但多少钱我不知道。他必须出具票据。
    [09:31:22]
  • [审判员]:
    他已支付的部分,你们能商量确定一下数额吗?
    [ 原告]:
    不能,他没有票据就不行。
    [09:32:26]
  • [被告]:
    我们认为当天雇车拉他去医院,并支付了包扎费和药费,他就不应再治疗了。
    [09:32:58]
  • [审判员]:
    下面法庭宣读派出所民警于2009年12月9日对被告作的笔录(笔录主要记载被告所陈述的当天情形),双方有什么意见?
    [09:34:10]
  • [被告]:
    笔录中被告所说与事实不符。我有正式的工作,不是以拉活为职业。当天是在等人。
    [09:35:01]
  • [原告]:
    被告说我们发生纠纷后,他手机没有了,我不承认。我报警后,把他关在村委会院内,我不可能动手打他,如果他说我打他了,应出具当天的就诊证明书。
    [09:36:08]
  • [审判员]:
    他打你时,你也没动手吗?
    [ 原告]:
    我没动手。
    [09:36:28]
  • [审判员]:
    下面法庭宣读派出所民警于2009年12月10日对原告作的笔录(笔录内容为原告所陈述的当天情形),双方什么意见?
    [09:40:05]
  • [被告]:
    当天他用手打的我,他的手才受伤的。原告的这份笔录与我们开庭所述及在派出所笔录不符的地方,我们均不认可。且原告不是当日做的笔录,他当日喝酒了,第二天再作笔录已清醒,所述与事实不符。
    [09:40:33]
  • [原告]:
    我对此笔录没有意见。当日,我报警要求做笔录,但没去做。我如果喝酒喝多了,怎么还能报警呢?
    [09:41:04]
  • [被告]:
    我正在给朋友打电话,就被你袭击了。
    [09:41:33]
  • [审判员]:
    现在被告看一下原告的伤情鉴定书。
    [09:41:49]
  • [被告]:
    我对这份鉴定书没有意见。
    [09:42:17]
  • [审判员]:
    双方对这份证据没有异议,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在派出所所做的笔录,对方均提出异议 ,但均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本院对上述宣读的笔录予以确认。现双方提供医疗费单据。
    [09:42:54]
  • [原告]:
    提供诊断手册,医疗费单据,交通费票据,用药清单。
    [09:43:22]
  • [被告]:
    原告应出具病历。
    [09:43:57]
  • [原告]:
    没有住院病历。
    [09:45:04]
  • [被告]:
    清脑复伤液等药不是治疗外伤的。我们认为他有意扩大损失。他脑部没有伤,且没有做CT检查,故不应用这些药。他的诊断书只是皮外伤。休假条确是一百天。如果需要休息一百天,就应住院了。我们认为假条是虚开的。对治疗其他伤的用药费用,我们不认为。且他的伤不需看这么多次病,故不会产生这么多的医疗费。
    [ 原告]:
    我一直头晕,被告又不给我钱,我也没钱,只能在家慢慢养。被告给我看病也没让我拍CT片子。
    [09:48:19]
  • [被告]:
    现法院没有确认是谁先动手的。你需要住院,医生怎么没让你住院呢?
    [ 审判员]:
    你休假一百天。伤情一百天才好吗?
    [ 原告]:
    一百多天才好,但我总是脑袋疼,发晕。
    [09:50:28]
  • [被告]:
    病例记载,原告的伤只是他自己所述,并没有经过仪器进行检查。
    [09:50:47]
  • [被告]:
    你对原告用药有异议,但对数额有异议吗?
    [09:51:39]
  • [被告]:
    没有。
    [09:51:54]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原告你说你每天误工费一百元。怎么计算的?有何证据?
    [ 原告]:
    我是出租车司机。有与公司的合同及份钱和补贴证明。
    [09:52:49]
  • [审判员]:
    被告查看一下这些证据,并发表意见。
    [09:53:07]
  • [被告]:
    合同第七条规定,工资为五百零四元。不是每天一百元。这些证明并没有证明他的收入情况。公司也不清楚他的收入,只能说明他每月需要交纳的费用。且这种证人证言,当事人应出庭做证。出租车司机每天的收入是多少,只有到收工后,扣除各种费用后,才是实际收入。其他人不可能知道出租车司机的收入,今天都不能确定明天的工资。
    [ 原告]:
    那五百零四元是公司给的补贴。
    [09:58:59]
  • [被告]:
    你们合同上没有写那是补贴。那就是你的工资。且你也不能证明你的车停运了。只能证明你交公司多少钱和给你多少补贴,与你今天起诉要求的误工费没有关系。
    [09:59:22]
  • [审判员]:
    你提供了两次出租车份钱的证明吗?
    [ 原告]:
    对。我们停运一天,补贴一百。
    [ 审判员]:
    你们停运一天,给补贴一百,在什么状态下这样补贴?
    [10:02:17]
  • [原告]:
    出了交通事故等情况下,对方应给每天一百元的补贴,这是出租行业的规定。
    [10:02:36]
  • [审判员]:
    对此你有证据吗?
    [ 原告]:
    没有证据。就是行规。
    [10:03:20]
  • [原告]:
    每月我交承包费后,公司给我545元的补贴。
    [10:04:20]
  • [审判员]:
    你这几个月交承包费了吗?每月的545元补贴都给你了吗?
    [10:05:55]
  • [原告]:
    交了,补贴也给我了。
    [10:06:28]
  • [被告]:
    交完承包费后,原告不能出车,如果停运了,应向公司说明,公司会安排替班。车停运后,车放在哪里,原告应出具证明。
    [10:07:29]
  • [原告]:
    我们公司没有替班,而且我是双班车,所以我的班停运了。
    [10:08:05]
  • [被告]:
    医院是建议原告休息,但不代表原告实际进行了休息,他即使休息了也不代表他的车停运了。
    [10:08:55]
  • [审判员]:
    本案经过当事人当庭陈述、举证、质证及法庭对证据的审查,案件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围绕经过法庭调查的事实、证据以及适用法律提出自己的意见。在辩论中,不要发表与本案无关的辩论意见,不允许使用污秽、讽刺、挖苦等具有人身攻击性的语言。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 原告]:
    被告的答辩没有法律依据,有派出所的证明及法医的证明,被告对我造成了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 被告]:
    我们已经陈述过了,不再进行发表意见。
    [10:10:51]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是否原告在本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 原告]:
    同意。
    [ 被告]:
    同意。
    [10:11:16]
  • [审判员]:
    原告你说一下调解意见。
    [ 原告]:
    要求赔偿各项损失二万二千元。
    [ 被告]:
    不能接受。
    [ 审判员]:
    由于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本庭不再予以调解,现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0:26:55]
  • [审判员]:
    现在全体起立,下面我代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进行口头宣判。
    [10:27:38]
  • [审判员]:
    本院认为,被告无照运营及双方发生纠纷后,对原告进行殴打,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应主要责任。原告明知被告无运营资质,还坐其车。对事件的发生应承担相应责任。原告要求的误工费损失及出租车租金过高,本院酌情予以考虑。医疗费、交通费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赔偿。原告的伤未达到相应的损害程度,故对其要求的精神损失费不予支持。综上,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三千一百五十九元二角四分。
    案件受理费230元,由原告负担205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25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0:35:53]
  • [审判员]:
    请坐下。原告及代理人对本案判决内容听清了吗?
    [ 原告]:
    听清了。
    [ 审判员]:
    被告对本案判决内容听清了吗?
    [ 被告]:
    听清了。
    [10:36:21]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十日内到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现在闭庭。
    [10:36:3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今天的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关注。
    [10:37:19]
  • [声明]:
    本次直播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0: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