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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侯铁锋,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13:40:59]
- [主持人]: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欢迎大家关注。[13:41:19]
- [主持人]: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13:41:37]
- [主持人]:2003年,被告牡丹江华威工程有限公司、林凤阳在加格达奇施工期间,从原告孔凡新处购买设备零件,拖欠原告货款17909元,并为原告孔凡新出具了欠据。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拖欠至今,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欠款17909元并承担诉讼费用。[13:44:59]
- [主持人]:下面介绍一下本案独任法官:
姜冰冰,女,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四级法官,在审判一线工作多年,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擅长各类民商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审理。[13:46:05] - [主持人]: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13:47:21]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法庭规则的规定,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旁听人员应当遵守法庭规则,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法庭秩序。
1、不得喧哗吵闹;
2、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员许可;
3、旁听人员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不得进入审判区;
4、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在本庭开庭期间,应关闭通讯设备,不得吸烟,要保持法庭的清洁;
5、法庭开庭期间,一切活动统一由审判员指挥,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秩序的人,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为表示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审判人员入庭、宣判、退庭时,全体人员要起立,保持肃静。[14:01:00]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14:01:49]
-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参加本案诉讼的诉讼参与人已到庭,庭前准备工作完毕,请审判员开庭。[14:02:00]
- [审判员]:全体请坐。[14:02:15]
- [审判员]:现在核对出庭当事人身份,请向法庭说明你方出庭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并向法庭出示身份证明。首先核对原告方出庭人员身份。[14:04:39]
- [原告]:孔凡新,男,1968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个体经营户,住辽宁省开原市老城街教军场村7组548号(未到庭)。
委托代理人孙博武,黑龙江曦晖律师事务所律师。[14:05:15] - [审判员]:宣读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孔凡新,受委托人姓名:孙博武)。
现委托孙博武在我与林凤阳、牡丹江华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委托权限如下:一、代为提起诉讼、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二、代为调查取证、调解;三、代为接收、提供法律文书。委托人:孔凡新,2010年5月25日。)[14:07:06] - [审判员]:现在核对被告方出庭人员身份。[14:07:17]
- [第一被告]:林凤阳,男,1951年4月19日出生,231002195104191518,汉族,牡丹江华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住牡丹江市爱民区新华派出所管内(未到庭)。[14:07:57]
- [审判员]:被告林凤阳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参加诉讼,本案缺席审理。[14:08:19]
- [第二被告]:牡丹江华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牡丹江市爱民区东新荣街108号。组织机构代码:60653364-5。
法定代表人张德忠,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振河,男,1960年2月22日出生,汉族,牡丹江华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住牡丹江市阳明区新兴办事处动力1委37组。[14:12:00] - [审判员]:宣读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牡丹江华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人姓名:赵振河)。
现委托赵振河在我与孔凡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委托权限如下:一、代为提起诉讼、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二、代为调查取证、调解;三、代为接收、提供法律文书。委托人:牡丹江华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5月25日。)[14:13:41]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14:13:51]
- [原告委托代理人]:没有。[14:14:06]
- [第一被告]:未到庭。[14:14:51]
- [被告委托代理人]:没有。[14:15:04]
- [审判员]:经本庭核对,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无异议,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14:15:22]
- [审判员]: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的有关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孔凡新与被告林凤阳、牡丹江华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14:16:52]
- [审判员]:现在宣布法庭组成人员名单,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姜冰冰独任审判,书记员朱宪玉担任记录。[14:17:16]
- [审判员]:现在告知各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提供证据、对本案事实陈述、进行辩论和请求调解、最后陈述的权利;有对本案的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进行反诉、反驳的权利。各方当事人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尽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听从审判员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14:22:48]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楚了?[14:24:08]
- [原告委托代理人]:听清楚了。[14:24:24]
- [第一被告]:未到庭。[14:24:40]
- [被告委托代理人]:听清楚了。[14:25:00]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如果认为本人、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有权申请回避。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14:25:31]
- [原告委托代理人]:不申请。[14:25:54]
- [第一被告]:未到庭。[14:26:18]
- [被告委托代理人]:不申请。[14:26:33]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是否三日前收到传票?[14:26:52]
- [原告委托代理人]:是。[14:31:10]
- [第一被告]:未到庭。[14:31:26]
- [被告委托代理人]:是。[14:31:38]
- [审判员]:各方是否有到庭的证人,并申请法庭传唤?[14:31:53]
- [原告委托代理人]:没有。[14:32:15]
- [第一被告]:未到庭。[14:32:42]
- [被告委托代理人]:没有。[14:32:58]
- [审判员]: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简要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或宣读起诉状。[14:33:19]
- [原告委托代理人]:要求被告返还欠款17909元并承担诉讼费用。[14:33:43]
- [审判员]:对诉讼请求是否有变更或补充?[14:33:59]
- [原告]:没有。[14:34:14]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14:34:28]
- [审判员]:林凤阳在2010年5月5日提交的答辩状,本院宣读其提交的答辩状。[14:36:10]
- [被告委托代理人]:一、本案原告主体不适格,请法庭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二、本案被告主体不明确,此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请法庭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综上,被答辩人之诉纯属原告主体不适格,被告主体不明确,欠据事实不明确、不具体之诉,且此诉已超过诉讼时效,故请求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14:39:47]
- [审判员]:原、被告是否还有补充?[14:40:04]
- [原告委托代理人]:没有。[14:40:19]
- [第一被告]:未到庭。[14:40:51]
- [被告委托代理人]:没有。[14:41:09]
- [审判员]:根据原告的起诉理由、被告的答辩内容,归纳本案的调查重点如下:一、原告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原告与二被告之间是否构成借贷关系,三、本案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原、被告是否听清楚了。[14:41:34]
- [原告委托代理人]:听清了。[14:41:51]
- [第一被告]:未到庭。[14:42:15]
- [被告委托代理人]:听清了。[14:42:29]
- [审判员]:现在进行举证、质证。各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有责任向法庭举证,书证要当庭宣读,物证要当庭展示,视听资料要当庭播放,鉴定结论要当庭宣读。开庭前已申请法庭传唤证人出庭作证的,要在书证、物证宣读出示完毕后,传唤证人出庭作证,在举证期限内,如举不出证据将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首先由原告就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当庭举证。[14:45:32]
- [原告委托代理人]:证据一、欠据二份,证明二被告欠原告17904元,欠据原件在原告手中充分证明原告的主体问题,根据林凤阳的陈述该经手人丛系被告华威公司在加格达齐星海花苑的财务人员。[14:46:43]
- [审判员]:被告是否有异议?[14:47:26]
- [第一被告]:未到庭。[14:47:40]
- [被告委托代理人]:形式要件和证明的问题有异议,此欠据债权人主体不明确,原告主体不明确,此欠据债务人主体不明确,如果丛给你打欠据,华威公司没有给你授权,表见代理不成立,既然起诉被告主体林凤阳没有给你打欠据,打欠据日期是二年以后才认定的,2003年为什么不打欠据。此欠据欠款事项不明确具体,17904元构成不明确,林凤阳签字具体证明什么问题不清楚,是证明他是欠款人还是什么不清楚,何时欠的款,要是2003年欠的款为什么林凤阳2003年没有签字认可。[14:50:59]
- [审判员]:对原告提供证据待庭后结合本案事实再予以认证,原告继续举证。[14:51:18]
- [原告委托代理人]:没有。[14:51:37]
- [审判员]:现在由第二被告举证。[14:51:51]
- [被告委托代理人]:没有。[14:52:05]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原告,孔凡新干什么的?[14:52:27]
- [原告委托代理人]:原来经营欣欣建筑材料商店。[14:52:49]
- [审判员]:17904元是什么款?[14:53:03]
- [原告委托代理人]:在原告商店购买零件的款,被告在加格达奇施工时也原告发生的业务往来。[14:53:34]
- [审判员]:除了欠据原件以外有无欠货款明细?[14:53:57]
- [原告委托代理人]:没有,当时经手是“丛”,“丛”就写了一个欠据,丛是被告单位财务人员,他的行为必须得到当时项目经理林凤阳的确认,所以就出现了林凤阳签字。[14:58:05]
- [审判员]:你这二份欠据都是谁出的?[14:58:57]
- [原告委托代理人]:钢笔是“丛”出具的,油笔的欠据我也不清楚,在不同的场合出具的欠据。华威一部是华威建筑公司在加格达奇星海花苑的项目经理部。[14:59:24]
- [审判员]:被告,林凤阳什么时间退休的?[14:59:39]
- [被告委托代理人]:2007年12月。[15:00:23]
- [审判员]:这笔欠款17904元在华威公司是否挂帐?[15:00:39]
- [被告委托代理人]:不清楚。[15:00:53]
- [审判员]:华威公司在加格达奇星海花苑的工程已经结算完了吗?[15:01:07]
- [被告委托代理人]:不清楚。[15:01:25]
- [审判员]:林凤阳在2003年是否担任星海花苑的项目经理?[15:01:57]
- [被告委托代理人]:是。[15:02:12]
- [审判员]:原告,2005年8月4日以后原告是否主张过权利?[15:03:35]
- [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林凤阳主张过,因为跟林凤阳发生的买,2007年、2008年都主张过。[15:03:52]
- [审判员]:为什么现在才起诉?[15:04:10]
- [原告委托代理人]:当时他说已经挂帐,他说协商要,要是能要就要回来,钱也不多,后期林凤阳换电话号了,就起诉了。[15:05:02]
- [审判员]:2007年林凤阳就退休了,2008年为什么不主张权利?[15:06:33]
- [原告委托代理人]:他退休了也说帮着协调。林凤阳说该笔欠款挂帐了,我们请求华威公司出示应付款项的帐目。[15:06:50]
- [审判员]:被告什么意见?[15:07:06]
- [被告委托代理人]:原告主体不明确,欠是孔凡新还是商店,你得证明你的问题,欠条的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2003年欠款,2005年林凤阳签字,应把丛拿出来,原告主张不应得到法院支持,严重超过诉讼时效。[15:08:07]
- [审判员]:被告知道“丛”是华威公司的职工吗?[15:08:31]
- [被告委托代理人]:不知道。[15:09:40]
- [审判员]:原、被告是否对事实部分有补充?[15:10:04]
- [原告委托代理人]:没有。[15:10:22]
- [第一被告]:未到庭。[15:10:40]
- [被告委托代理人]:没有。[15:11:06]
- [审判员]:根据法庭调查,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一、原告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原告与二被告之间是否构成借贷关系,三、本案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原、被告是否有异议?[15:11:22]
- [原告委托代理人]:没有异议。[15:12:08]
- [第一被告]:未到庭。[15:12:33]
- [被告委托代理人]:没有异议。[15:12:51]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进行辩论,要围绕本案争议的焦点进行,辩论应当实事求是,以理服人,语言要文明,不得进行人身攻击,辩论要按顺序进行。首先由原告发言。[15:13:23]
- [原告委托代理人]:原告所出示的欠据形式要件和实体要件均符合法律规定,该欠据明确注明欠配件款,由经手人和当时华威公司项目经理林凤阳签字确认,被告谈原告主体不明确是错误的,该欠据一直在原告手里保存,被告林凤阳认可欠据的事实,林凤阳说此笔欠款在被告华款威公司挂帐,被告应承担偿还责任。被告林凤阳系华威公司加格达奇项目经理,按照林凤阳答辩观点是职务行为,如果被告华威公司否认是职务行为应出具证据。原告多次向林凤阳索要欠款,请求法庭保护原告的诉讼请求。[15:15:05]
- [审判员]:现在由被告发言。[15:15:27]
- [第一被告]:未到庭。[15:15:41]
- [被告委托代理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15:16:02]
- [审判员]:原、被告是否还有补充?[15:16:22]
- [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认为欠据在原告手里不能证明欠原告欠款,如果被告认为欠款是假的,应由被告出具相应的证据。林凤阳对此份证据欠据认可,从林凤阳答辩状可以清楚得知该笔债务在被告单位挂帐,有证据证明被告有不利于被告的证据而不出具,要求被告出具往来款项的帐目。被告说原告与林凤阳恶意串通,要求出具证据。[15:16:52]
- [被告委托代理人]:2003年欠据,为什么2005年签字。你说主体明确,为什么上面欠据没有欠孔凡新或欣欣商店,是你诉讼证据不足,林凤阳已经退休了,为什么今天不出庭,为什么不起诉丛。[15:17:21]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原、被告陈述最后意见。[15:17:38]
- [原告委托代理人]:坚持诉讼请求。[15:18:22]
- [被告委托代理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15:18:38]
- [审判员]:原、被告是否同意调解?[15:18:50]
- [原告委托代理人]:同意。[15:19:05]
- [被告委托代理人]:不同意。[15:19:19]
- [审判员]: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进行调解。现在宣布休庭。当事人到书记员处核对笔录签字后退庭。[15:19:34]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退庭。[15:20:08]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5:20:42]
- [声明]:本次直播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5: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