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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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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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全景

审判员
2010年3月17日9:00直播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三起涉嫌倒卖车票案
  • [主持人说]:
    铁路旅客运输具有舒适安全、价格低廉的优点,使得大众中、长途出行乐意选择火车,尤其是在春运期间,是广大民工返乡的首选运输工具,但此时铁路运能往往呈阶段性紧张,特别是民工返乡的云贵川方向更是一票难求,而票贩子则乘机对紧张方向的票源倒买囤积,高价或变相加价倒卖,加重了旅客的经济负担,严重损害了旅客的合法利益,也严重影响了铁路声誉和社会秩序。打击“票贩子”的违法犯罪活动,已成为铁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09:00:14]
  • [主持人说]:
    据了解,在2010年春运期间,杭州铁路警方查获各类“票贩子”546人,涉案票额51.86万元,打掉倒票团伙48个,取缔倒票窝点57个,有199人受到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今天,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所要公开审理的三起倒卖车票案,就是其中破获并移送司法机关起诉、审判的刑事案件。
    [09:00:40]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
    [09:01:05]
  • [书记员]:
    报告审判员,法庭审理准备工作完毕,请开庭。
    [ 审判员]:
    传被告人周冠平、程利娟到庭。
    (击法槌)现在开庭。
    [09:01:24]
  • [审判员]:
    法警将被告人的械具解除。(法警执行)
    [ 审判员]:
    第一被告人,你的姓名?有没有其他名字?
    [ 被告人1]:
    周冠平。没有。
    [09:01:40]
  • [审判员]:
    你出生的年月日、出生地?
    [ 被告人1]:
    1966年11月14日,浙江省余杭县。
    [ 审判员]:
    什么民族?
    [ 被告人1]:
    汉族。
    [ 审判员]:
    什么文化程度?
    [ 被告人1]:
    小学。
    [ 审判员]:
    案发前在什么单位工作?
    [ 被告人1]:
    农民。
    [09:01:56]
  • [审判员]:
    户籍所在地在哪里?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是否一致?
    [ 被告人1]:
    杭州市余杭区。一致。
    [09:02:17]
  • [审判员]:
    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
    [ 被告人1]:
    没有。曾因倒卖车票于2009年4月6日被上海铁路公安局杭州公安处行政拘留五日。
    [09:02:26]
  • [审判员]:
    因本案什么时候被刑事拘留?
    [ 被告人1]:
    2010年1月20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刑事拘留。
    [09:02:41]
  • [审判员]:
    什么时候被逮捕?
    [ 被告人1]:
    2010年2月9日被逮捕。
    [09:02:53]
  • [审判员]:
    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是什么时候收到的?
    [ 被告人1]:
    2010年3月8日收到的。
    [09:03:07]
  • [审判员]:
    第二被告人,你的姓名?有没有其他名字?
    [ 被告人2]:
    程利娟。没有。
    [ 审判员]:
    你出生的年月日、出生地?
    [ 被告人2]:
    1966年5月30日出生于浙江省余杭县。
    [09:03:17]
  • [审判员]:
    什么民族?
    [ 被告人2]:
    汉族。
    [ 审判员]:
    什么文化程度?
    [ 被告人2]:
    小学。
    [09:03:31]
  • [审判员]:
    案发前在什么单位工作?
    [ 被告人2]:
    农民。
    [ 审判员]:
    户籍所在地在哪里?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是否一致?
    [ 被告人2]:
    杭州市余杭区。一致。
    [09:03:39]
  • [审判员]:
    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
    [ 被告人2]:
    没有。
    [ 审判员]:
    因本案什么时候被刑事拘留?
    [ 被告人2]:
    2010年1月20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 审判员]:
    什么时候被取保候审?
    [ 被告人2]:
    2010年2月9日被取保候审。
    [09:03:55]
  • [审判员]:
    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是什么时候收到的?
    [ 被告人2]:
    2010年3月8日收到的。
    [ 审判员]: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今天对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冠平、程利娟倒卖车票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根据法律规定,并征得被告人和检察院的同意,本院决定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案由审判员周霄恒独任审判,书记员韩国庆担任法庭记录。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不派员出庭。
    被告人周冠平、程利娟没有委托辩护人 。
    [09:04:33]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被告人认为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提出理由申请调换。
    两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 被告人均答]:
    不需要。
    [09:04:47]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还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一、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二、可以自行辩护或委托辩护;
    三、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09:04:57]
  • [审判员]:
    被告人周冠平,法庭宣布的上述各项诉讼权利,听清楚了没有?
    [ 被告人均答]:
    清楚了。
    [09:05:08]
  • [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 审判员]:
    被告人周冠平,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罪名有没有意见?
    [ 被告人1]: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人程利娟,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罪名有没有意见?
    [ 被告人2]:
    没有。
    [09:05:23]
  • [审判员]:
    被告人周冠平、程利娟,根据起诉书指控你们的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将对你们作出有罪判决,如你们自愿认罪的,人民法院可对你们酌情从轻处罚,你们听清楚了没有?
    [ 被告人均答]:
    清楚了。
    [09:05:43]
  • [审判员]:
    现在宣读和出示杭州铁路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冠平、程利娟犯倒卖车票罪的证据。
    [09:06:24]
  • 1、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公安卷二p4-7);
    2、刑事摄影照片、火车票复制件(公安卷二p8-22);
    [09:06:50]
  • 3、情况说明(公安卷二p2);
    4、订票单(公安卷三);
    [09:07:07]
  • 5、行政处罚决定书、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公安卷二p48、57-58);
    6、民警俞之旦的证言(公安卷二p3);
    7、证人吕某某等人的证言(公安卷三)。
    [09:07:35]
  • [审判员]:
    被告人周冠平,你对以上证据有无意见?
    [ 被告人1]:
    没有。
    [09:08:06]
  • [审判员]:
    被告人程利娟,你对以上证据有无意见?
    [ 被告人2]:
    没有。
    [09:08:14]
  • [审判员]:
    被告人周冠平,你有什么证据要向法庭出示的?
    [ 被告人1]:
    没有。 
    [09:08:31]
  • [审判员]:
    被告人程利娟,你有什么证据要向法庭出示的?
    [ 被告人2]:
    没有。
    [09:08:40]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被告人周冠平,你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
    [09:08:50]
  • [被告人1]:
    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判缓刑。
    [09:09:21]
  • [审判员]:
    被告人程利娟,你有什么需要辩护的?
    [ 被告人2 ]:
    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09:10:08]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周冠平、程利娟,你们最后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
    [09:10:29]
  • [被告人1]:
    能给我从轻处罚,以后不会做这个事情了。
    [ 被告人2]:
    店全部转让掉了,再也不干这个事了。
    [09:12:08]
  • [审判员]:
    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通过刚才的法庭审理,法庭核实了本案的事实,对本案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又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及被告人最后陈述。本庭认为,被告人周冠平、程利娟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高价倒卖火车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车票罪。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指控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周冠平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程利娟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周冠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两被告人均能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为严肃国家法制,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铁路运输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09:13:13]
  • [书记员]:
    全体起立。
    [09:13:22]
  • [审判员]:
    一、被告人周冠平犯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
    二、被告人程利娟犯倒卖车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
    三、火车票退票款人民币一万三千四百九十六元,予以没收。        
    (击法槌)
    [09:13:41]
  • [书记员]:
    请坐下。
    [09:13:53]
  • [审判员]:
    被告人周冠平、程利娟,刚才法庭作出了口头宣判,判决书将在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2份。
    [09:14:09]
  • 退庭后,被告人应当阅看庭审记录,如记载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要求补充或更正,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
    [ 审判员]:
    两被告人,你们听清楚没有?
    [ 被告人均答]:
    听清楚了。
    [09:14:20]
  • [审判员]:
    将被告人周冠平、程利娟还押。闭庭(击法槌)
    [09:14:29]
  • [主持人]:
    第一个案件已经审理结束,现休庭五分钟。请各位网友耐心等待第二个案件庭审。
    [09:16:46]
  • [主持人]:
    第二个案件现在开始审理。
    [09:19:28]
  • [审判员]:
    传被告人陆离华到庭。
    (击法槌)现在开庭。
    [ 审判员]:
    法警将被告人的械具解除。(法警执行)
    [ 审判员]:
    被告人,你的姓名?有没有其他名字?
    [ 被告人]:
    陆离华,没有。
    [09:19:54]
  • [审判员]:
    你出生的年月日、出生地?
    [ 被告人]:
    1964年12月8日,浙江省杭州市。
    [ 审判员]:
    什么民族?
    [ 被告人]:
    汉族。
    [09:20:09]
  • [审判员]:
    什么文化程度?
    [ 被告人]:
    初中。
    [ 审判员]:
    案发前在什么单位工作?
    [ 被告人]:
    无业。
    [ 审判员]:
    户籍所在地在哪里?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是否一致?
    [ 被告人]:
    杭州市江干区,一致。
    [09:20:25]
  • [审判员]:
    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
    [ 被告人]:
    没有。曾因赌博被劳动教养二年。
    [ 审判员]:
    因本案什么时候被刑事拘留?
    [ 被告人]:
    2010年1月29日被刑事拘留。
    [ 审判员]:
    什么时候被逮捕?
    [ 被告人]:
    2010年2月9日被逮捕。
    [09:21:37]
  • [审判员]:
    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的?
    [ 被告人]:
    2010年3月12日收到的。
    [ 审判员]: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今天对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陆离华倒卖车票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根据法律规定和检察院的建议,并征得被告人的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案由审判员何钦波独任审判,代书记员丁呈音担任法庭记录。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不派员出庭。被告人陆离华没有委托辩护人。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被告人认为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提出理由申请调换。
    被告人陆离华,是否申请回避?
    [ 被告人]:
    不需要。
    [09:22:06]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还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一、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二、可以自行辩护;
    三、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 审判员]:
    被告人陆离华,法庭宣布的上述各项诉讼权利,听清楚了没有?
    [09:22:40]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 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 审判员]:
    被告人陆离华,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罪名有没有意见?
    [ 被告人]:
    没有意见。
    [09:22:59]
  • [审判员]:
    被告人陆离华,根据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将对你作出有罪判决,如你自愿认罪的,人民法院可对你酌情从轻处罚,你听清楚了没有?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09:23:21]
  • [审判员]:
    现在宣读和出示杭州铁路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陆离华犯倒卖车票罪的证据。
    1、公安民警制作的抓获经过、工作情况、提取记录,2P3、2P2补充材料、2P4
    2、公安机关制作的扣押及发还物品清单,补充材料、2P5、2P7
    3、证人刘某的证言, 2P33-37
    4、火车票复印件,2P9-31
    5、常住人口信息
    [09:24:06]
  • [审判员]:
    被告人陆离华,你对以上证据有无意见?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人陆离华,你还有没有证据要向法庭出示的?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被告人陆离华,你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
    [ 被告人]:
    没有。
    [09:25:46]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陆离华,你最后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
    [ 被告人]:
    没有。可不可以罚款?
    [09:26:39]
  • [审判员]:
    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通过刚才的法庭审理,法庭核实了本案的事实,对本案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又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及最后陈述意见,本庭认为:2010年1月29日14时30分许,被告人陆离华在杭州火车东站20路公交车终点站附近,以每张加价100元的价格,向旅客刘玲高价倒卖2010年2月4日杭州至成都1271次硬卧火车票3张,票面金额合计人民币900元。当刘玲拿到火车票正准备付钱时,便衣民警当场将被告人陆离华抓获,随后又从其穿的衣服左内口袋里查获杭州至重庆、成都、武昌等地的有效火车票169张,票面金额合计人民币30 531元。缴获的火车票,由公安机关全价退票处理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支持。
    [09:27:07]
  • [本庭认为]:
    被告人陆离华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高价倒卖火车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车票罪。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指控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陆离华能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为严肃国家法制,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铁路运输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09:27:36]
  • [书记员]:
    全体起立。
    [09:27:52]
  • [审判员]:
    一、被告人陆离华犯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
    二、查获的火车票退票款人民币三万一千四百三十一元予以没收。
    (击法槌)
    [ 书记员]:
    请坐下。
    [09:28:17]
  • [审判员]:
    被告人陆离华,刚才法庭作出了口头宣判,判决书将在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2份。
    退庭后,被告人应当阅看庭审记录,如记载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要求补充或更正,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
    [ 审判员]:
    被告人陆离华,你听清楚没有?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 审判员]:
    将被告人陆离华还押。闭庭(击法槌)
    [09:28:52]
  • [主持人]:
    第二个案件已经审理结束,现休庭五分钟。请各位网友耐心等待第三个案件庭审。
    [09:29:36]
  • [主持人]:
    各位网友,第三个案件现在开始审理。
    [09:38:44]
  • [审判员]:
    传被告人陈雪梅到庭。
    (击法槌)现在开庭。
    [ 审判员]:
    法警将被告人的械具解除。(法警执行)
    [ 审判员]:
    被告人,你的姓名?有没有其他名字?
    [ 被告人]:
    陈雪梅,没有。
    [09:39:28]
  • [审判员]:
    你出生的年月日、出生地?
    [ 被告人]:
    1974年3月22日,浙江省浦江县。
    [ 审判员]:
    什么民族?
    [ 被告人]:
    汉族。
    [ 审判员]:
    什么文化程度?
    [ 被告人]:
    初中。
    [ 审判员]:
    案发前在什么单位工作?
    [ 被告人]:
    无业。
    [09:39:42]
  • [审判员]:
    户籍所在地在哪里?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是否一致?
    [ 被告人]:
    浙江省浦江县,一致。
    [ 审判员]:
    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
    [09:39:56]
  • [被告人]:
    曾因犯倒卖车票罪于2008年8月9日被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七天。
    [ 审判员]:
    因本案什么时候被刑事拘留?
    [09:40:11]
  • [被告人]:
    2010年1月15日被刑事拘留。
    [ 审判员]:
    什么时候被逮捕?
    [ 被告人]:
    2010年2月9日被逮捕。 审判员: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的?
    [ 被告人]:
    2010年3月8日收到的。
    [09:40:35]
  • [审判员]: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今天对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雪梅倒卖车票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根据法律规定和检察院的建议,并征得被告人的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案由审判员何钦波独任审判,书记员丁呈音担任法庭记录。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不派员出庭。被告人陈雪梅没有委托辩护人。
    [09:41:11]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被告人认为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提出理由申请调换。
    被告人陈雪梅,是否申请回避?
    [ 被告人]:
    不需要。
    [09:41:40]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还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一、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二、可以自行辩护;
    三、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 审判员]:
    被告人陈雪梅,法庭宣布的上述各项诉讼权利,听清楚了没有?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09:42:02]
  • [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 审判员]:
    被告人陈雪梅,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罪名有没有意见?
    [ 被告人]:
    没有意见。
    [ 审判员]:
    被告人陈雪梅,根据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将对你作出有罪判决,如你自愿认罪的,人民法院可对你酌情从轻处罚,你听清楚了没有?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09:42:21]
  • [审判员]:
    现在宣读和出示杭州铁路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雪梅犯倒卖车票罪的证据。
    1、公安民警制作的抓获经过、工作情况、提取记录,2P1、补充材料、2P69、72
    2、公安机关制作的扣押物品清单、刑事摄影照片、退票费报销凭证P70-71、2P73、77、补充材料 2P74-75
    [09:44:07]
  • 3、证人吴某某、李某某的证言, 2P4-6 2P2-3
    4、火车票复印件, 2P83-88
    5、行政处罚决定书, 2P54
    6、常住人口信息 2P89-90
    [09:44:23]
  • [审判员]:
    被告人陈雪梅,你对以上证据有无意见?
    [ 被告人]:
    没有。
    [09:45:42]
  • [审判员]:
    被告人陈雪梅,你还有没有证据要向法庭出示的?
    [ 被告人]:
    没有。
    [09:45:56]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被告人陈雪梅,你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
    [09:46:07]
  • [被告人]:
    我对这次犯罪很后悔,请求法庭判处缓刑,我家里的孩子还小(哭泣)。
    [09:47:03]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陈雪梅,你最后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
    [ 被告人]:
    请求判处缓刑,我愿意交罚金。
    [09:47:40]
  • [审判员]:
    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通过刚才的法庭审理,法庭核实了本案的事实,对本案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又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及最后陈述意见,本庭认为:被告人陈雪梅于2010年1月4日,在浙江省浦江县江滨东路116号店内,以每张加价人民币10元的价格,将2张义乌至贵阳的K833次旅客列车火车票出售给旅客。同月14日15时许,被告人陈雪梅又在该店内,以每张加价人民币45元的价格,将16张义乌至贵阳的K529次旅客列车火车票出售给旅客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并从其皮夹内缴获准备加价出售的义乌至昆明、成都、贵阳等地的有效火车票17张。被告人陈雪梅在接受检查时,趁民警不备逃跑,后在公安人员的敦促下,于当晚21时许,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倒卖车票的犯罪事实。上述35张火车票票面总价值人民币7 335元。缴获的火车票由公安机关作退票处理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支持。
    [09:48:38]
  • [本庭认为]:
    被告人陈雪梅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高价倒卖火车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车票罪。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指控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陈雪梅犯罪以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罪行,是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其能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为严肃国家法制,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铁路运输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09:49:34]
  • [书记员]:
    全体起立。
    [ 审判员]:
    一、被告人陈雪梅犯倒卖车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二、查获的火车票退票款人民币五千八百九十三元予以没收。
    (击法槌)
    [ 书记员]:
    请坐下。
    [09:49:53]
  • [审判员]:
    被告人陈雪梅,刚才法庭作出了口头宣判,判决书将在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2份。
    退庭后,被告人应当阅看庭审记录,如记载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要求补充或更正,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
    [09:50:31]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09:50:54]
  • [主持人]:
    庭审直播至此结束,现在请主审法官对我国倒卖车票犯罪作一下解释。我国刑法有倒卖车票的罪名吗?
    [09:52:07]
  • [主审法官说]:
    倒卖车票行为历来为国家法律所禁止。1979年颁布的刑法根据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特征设定了投机倒把罪(原刑法第117条),司法实践中把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船票的行为,都作为投机倒把罪处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1997年修改后的刑法虽然取消了投机倒把罪,仍专条设置了倒卖车票、船票罪,足见国家法律对倒卖车票等扰乱市场秩序罪惩治之态度。
    [09:52:36]
  • [主持人]:
    刑法对倒卖车票罪有什么规定?
    [09:52:46]
  • [主审法官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低价进高价出进行倒卖火车票,只要车票的票面额累计达到五千元,或者在倒卖过程中获利达到二千元,就要受到刑事处罚。
    [09:53:09]
  • [主持人]:
    法官是如何量刑的?
    [09:53:22]
  • [主审法官说]:
    倒卖车票票面数额大小和获利的多少,是倒卖车票行为危害性大小的具体体现,但不是惟一量刑标准,还包括车票的张数多少,是否长期从事倒卖行为等等。从审理的三件案件看,票面数额的大小是我们量刑轻重考虑的主要方面,同时还考虑了被告人自首、从犯等法定从轻情节以及被告人自愿认罪,是否长时间从事倒卖车票等情节,综合对四被告人作出了上述判决。
    [09:53:38]
  • [主持人说]:
    在铁路公安、检察机关的配合、支持下,今天我院对倒卖车票的犯罪案件,依法快审快结,并通过集中宣判和媒体宣传,以期形成围歼倒卖车票犯罪的强大声势,震摄社会上那些倒卖车票的“票贩子”。虽然2010年的“春运”已经结束,但依法严惩倒卖车票犯罪,有效遏制倒卖车票犯罪的上升势头,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仍是铁路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艰巨任务,我们将继续努力履行好审判职责。
    [09:53:49]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今天的庭审至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的关注!
    [09: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