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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9时,直播顺义法院审理“丢车不甘四处寻 原是妻子偷卖车”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夫贵,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09:05:22]
- [主持人]: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丢车不甘四处寻 原是妻子偷卖车”的纠纷,欢迎大家关注。[09:06:07]
- [主持人]: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单先生诉称,我与王女士是夫妻关系,但我们婚姻关系紧张,正准备离婚,王女士在此期间与张先生恶意串通将我的车牌为京G66***号帕萨特牌小轿车卖与张先生,我找了很长时间,后来在2010年1月30日发现张先生用的车正是自己的车,当时我便报警,张先生说这车是他从王女士处买的,并不知道该车是单先生所有。因该车辆所有权人是我,王女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卖给他人,张先生应将车返还给我。由于我们协商未果,故我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一、王女士与张先生的买卖合同无效;二、张先生返还我所有的京G66***号机动车。[09:07:24] - [主持人]:被告王女士辩称,我与单先生是夫妻,我没钱花,单先生不管我,所以我就把车卖给了张先生,张先生是在为我姐姐家盖房子时认识的,我没考虑那么多。[09:07:46]
- [主持人]:被告张先生辩称,我买车时并不认识单先生,也不知道他俩闹离婚呢,后来单先生找到我才知道。我是在为王女士的姐姐建房子认识的她,她说她有辆车要卖,我正好想买车,于是我们当场交易。我花了10万元钱,她给我的行驶证,我现在正在办理过户。现在单先生如果要把车收回去,就把买车的钱退还我,他与他妻子闹离婚的事他们自己解决。[09:08:01]
- [主持人]: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09:08:17]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09:10:09] -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身份。[09:22:37]
- [原告]:单某某,男,1971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某村某路*号村民,住该村。[09:28:30]
- [原告代理人]:董某某,男,1966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某村某路*号村民,住该村。[09:29:52]
- [被告]:王某某,女,1971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某村某路*号居民,住该村。[09:30:46]
- [被告]:张某某,男,汉族,1963年*月*日出生,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某村村民,住该村。[09:32:50]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09:34:02]
- [双方]:无疑义。[09:34:31]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现在开庭,根据第120条的规定,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单某某诉张某某、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本案由顺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丹芳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杨梅担任法庭记录。本案被告张某某因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现缺席审理此案。[09:35:16] - [审判员]:下面宣布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行使诉讼的义务。[09:35:37]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09:35:46]
- [双方]:不申请。[09:35:59]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书。[09:36:14]
- [原告代理人]:我与王女士是夫妻关系,但我们婚姻关系紧张,正准备离婚,王女士在此期间与张先生恶意串通将我的车牌为京G66***号帕萨特牌小轿车卖与张先生,我找了很长时间,后来在2010年1月30日发现张先生用的车正是自己的车,当时我便报警,张先生说这车是他从王女士处买的,并不知道该车是单先生所有。因该车辆所有权人是我,王女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卖给他人,张先生应将车返还给我。由于我们协商未果,故我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一、王女士与张先生的买卖合同无效;二、张先生返还我所有的京G66***号机动车。[09:36:45]
- [审判员]:被告答辩。[09:37:02]
- [被告]:我们是夫妻关系紧张,是原告起诉我离婚,因原告有第三者,我本身有病,原告不给我钱看病,我有权利卖车用于我生活看病。我不同意原告的请求。[09:37:20]
- [审判员]:原告出示证据。[09:37:37]
- [原告代理人]:报警回执单,张某某的证明,证明购买的时间。[09:38:05]
- [审判员]:交被告质证。[09:38:22]
- [被告]:没有异议。[09:38:36]
- [审判员]:被告有无证据。[09:38:49]
- [被告]:没有。[09:39:07]
- [审判员]:原被告结婚登记的时间。[09:39:24]
- [被告]:1994年1月3日登记结婚。[09:39:43]
- [审判员]:本车的购买的时间。[09:40:19]
- [原告代理人]:2006年2月6日,帕萨特京G6****,车款249800元。[09:41:17]
- [被告]:对。[09:41:37]
- [审判员]:第一次起诉的离婚时间。[09:42:08]
- [原告代理人]:2009年3月19日起诉的,是我起诉的,第二次我也起诉离婚现正在诉讼中,未果。[09:42:25]
- [被告]:对。[09:42:35]
- [审判员]:被告陈述一下卖车的情况。[09:43:30]
- [被告]:我没钱看病,原告不管我,我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原告不理我,我在2009年12月份认识了张某某,就以10万卖给了张某某,我卖车时没和原告商量,原告[09:44:41]
- [审判员]:原告,何时知道车被卖的?[09:44:57]
- [原告]:我一个朋友告诉我的,我的车于12月中旬卖的。[09:45:09]
- [审判员]:现出示法庭调取的报警出警单,回执单,双方对此有无异议。[09:45:29]
- [双方]:没有异议。[09:45:39]
- [审判员]:现宣读本庭调取的北小营镇派出所对单某某的两份询问笔录、对张某某的询问笔录,对此有无异议。[09:46:01]
- [原告代理人]:无异议。笔录中体现出王某某与张某某是恶意串通。[09:46:59]
- [被告]:无异议。[09:47:11]
- [审判员]:双方对事实部分还有补充吗?[09:47:21]
- [双方]:没有。[09:47:31]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09:47:49]
- [原告代理人]:我坚持诉讼请求,王某某明知是夫妻共同财产还卖车。[09:48:11]
- [被告]:我可以让张某某还车,但车款10万元要由原告返还给张某某。[09:48:39]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调解。双方是否有调解意愿?[09:48:55]
- [原告]:不同意调解。[09:49:06]
- [审判员]:现因原告不同意调解,法庭不再主持调解。[09:49:20]
- [审判员]:双方陈述最后意见。[09:49:25]
- [原告代理人]:坚持诉讼请求。[09:49:54]
- [被告]:不同意原告请求。[09:50:07]
- [审判员]:本案开庭到此结束,今天的开庭笔录双方可在休庭后五日内到庭查阅,如果记录有遗漏或差错,双方可以申请补正,现在休庭。[09:50:24]
- [双方]:好。[09:50:35]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姚学谦和赵岩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庭审记录工作的李遂法庭书记员李颖和网管员朱春明。本次网络直播亦得到负责拍照和传送图片的吴丽影的大力协助。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09:54:43]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