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法院

原告方

被告代理人

合议庭组成人员

网络直播现场

庭审现场
4月1日9时,直播石景山法院审理“购买小区车位 不交管理费被诉”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早上好!欢迎关注石景山区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主持人,石景山法院研究室何照新。
    [08:46:04]
  • [主持人]:
    今天,我们将一同关注一起“购买小区车位 不交管理费被诉”的民事案件。
    [08:46:20]
  • [主持人]:
    首先,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即将直播的案件情况。
    [08:46:35]
  • [主持人]:
    据望京实业总公司诉称:2005年6月30日,李女士购买了石景山区时代庐峰两套住房。2006年12月10日,李女士购买了该小区地下一层的四个车位。李女士的车辆在车位停放,公司亦对停车场进行了服务与管理,但李女士一直未交纳车位管理费,共欠费17280元。故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所欠费用。
    [08:46:47]
  • [主持人]:
    本案由石景山法院法官施舟骏与陪审员孙秀芝、朱国庆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书记员刘娟担任法庭记录。
    [08:56:36]
  • [主持人]:
    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08:56:52]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员,合议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09:07:30]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事实,讲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09:10:44]
  • [原告代理人]:
    2005年6月30日,被告购买了北京市石景山区时代庐峰11号楼1单元1801室,12号楼1单元303室住房两套,2006年12月10日,被告又购买了该小区地下一层第015号、016号、037号、038号车位四个。被告的车辆一直在该车位停放,原告亦对停车场进行了服务与管理。但被告一直未交纳车位管理费,至今共欠费17280元,故诉至法院。诉讼请求:1、被告支付车位管理费1728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09:11:34]
  • [审判长]:
    审起诉事实和诉讼理由有无变化?
    [09:14:10]
  • [原告代理人]:
    有。
    [09:14:22]
  • [审判长]:
    请对变更部分做出详细说明。
    [09:14:51]
  • [原告代理人]:
    还是按照原来的计算方式,截止到本月的4月15日,又增加了5个月的时间,增加的数额是1920元,在17280元的基础上加1920元就是今天的诉讼请求的数额。
    [09:15:35]
  • [审判长]:
    被告针对原告所述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答辩。
    [09:16:00]
  • [被告代理人]:
    1、原告起诉的案由是物业合同纠纷,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停车管理费规定,我们认为双方就停车位不能达成协商,就应该按照物业合同的规定;2、起诉状中成被告的车辆在该车位停放,被告有4个车位,被告没有这么多车位停放,只是偶尔停放。当时就是因为就车位管理费的标准不能达成一致,原告不给被告办理车位的手续,原告物法就自己购买的车位进行出租来取得收益,因此被告遭受了一定的损失,我们也要求提起反诉,就被告的经济损失;3、原告在诉状中成对停车场进行了服务与管理,事实上他没有尽到足够的服务与管理,被告有证据证明被告的车位被其他车辆停放,原告变相用被告购买的车位进行营利,基于上述理由,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提起反诉,要求原告目前赔偿被告不能出租车位的损失。
    [09:17:18]
  • [审判长]:
    明确一下反诉的理由。
    [09:17:36]
  • [被告代理人]:
    原告不给被告办理车位手续,以至于被告没有给原告办理车辆入住手续,被告不能把自己购买的车位出租给他人使用。
    [09:18:26]
  • [审判长]:
    是否有书面的反诉状?
    [09:19:14]
  • [被告代理人]:
    庭后提交。
    [09:19:51]
  • [审判长]:
    原告就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进行举证。
    [09:20:43]
  • 证据1.1、015号车位,买受人是李雅慧,出卖人是北京市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协议的第6条(第3页)是本案争议的焦点,第6条是这样规定的(宣)北京市城市开发公司与李雅慧于2005年11月2日签订协议,证明第李雅慧应当向物业公司交纳车位管理费,共4个车位的管理费。
    [09:23:46]
  • [原告代理人]:
    证据1.2是016号车位,内容与刚才的证据1.1一致;证据1.3是037号车位,其他内容不变,程序也是一样的,时间也一样;证据1.4是038号车位,内容与之前的内容一致。
    [09:25:34]
  • [原告代理人]:
    证据2、李雅慧与原告签订的地下一层15、16、37、38车位车库入住通知单,证明本车位从11月13日截止到2006年12月15日前都可以办理入住手续,过期以后按今天的诉讼请求计算损失;证据2.2是016号车位的入住通知单,证据2.3是037号;证据2.4是038号入住通知单;
    [09:29:58]
  • [原告代理人]:
    证据3、是李雅慧应该向原告交纳车辆管理费的明细表,是19280元,015号车位交费时间从2006年12月16日至2007年12月15日1440元,从2009年12月16日至2010年4月15日共计480元,3个1440加上480元,015号车位共计迁飞4800元,016、037、038号计算方式和数额相同,以上合计19200元;
    [09:31:22]
  • [原告代理人]:
    证据4、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证明该地下停车场已经石景山区征管委备案;
    [09:31:52]
  • [原告代理人]:
    证据5、办理地下车位停车手续通知,证明该通知张贴在小区公告栏,李雅慧应该对办理停车手续一事知晓;
    [09:33:40]
  • [原告代理人]:
    证据6、审计报告,证明该停车场收费合理,原告的停车场费年费用为569643.86元,分摊到每个车位一百三十多元/月,而我们每月收取的车位管理费为120元,证明我们的收费是真实客观的。
    [09:38:34]
  • [审判长]:
    上述证据是否向法庭提供副本?
    [09:39:23]
  • [原告代理人]:
    (提交)
    [09:39:39]
  • [审判长]:
    被告对原告出示的证据来源、证据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有无异议?
    [09:40:13]
  • [被告代理人]:
    对证据1真实性无异议,对该证据的证明目的,原告说这里面的第6条“买受人应向物业公司交纳车辆管理费”,并根据这一条证明被告欠费,但是这条并没有规定具体的金额;
    [09:41:47]
  • 对证据2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明目的不予认可,包括提出反诉的时候对方也说了随时可以办理车为手续,但是要符合合同的约定,就是要交纳管理费,但现在证明双方的争议就在于这120元/月的标准是否合理;
    [09:43:07]
  • [被告代理人]:
    我认为证据3不是证据,而是一种陈述的表示,表示被告不认可120元的收费标准;对证据4其有效期是到2010年2月5日,现在已经过期了,且备案表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对该证据真实性认可,对证据目的不认可;
    [09:45:46]
  • [被告代理人]:
    对证据5这是一个照片,具体的内容看不清楚,对真实性不认可,对证明内容部分,说我们应当知晓办理停车手续一说,我们认可。因为证据2我们已经接到通知单实际上去办理,因为车辆管理费的争议没有办下来;对证据6原告单方委托的,对公正性不认可,鉴定的证据,要求鉴定人出庭解释鉴定的过程,因为时间比较紧,鉴定的过程是不对的,因为每个车位是130元,但是很多的其他收费没有往里面计算,还有很多临时的停车收费,临时停车费都没有计入收入里面,保安的费用作为成本的构成之一,如何证明保安人员、保洁人员、设备维修人员是为车位提供的,而不是为整个小区服务的?
    [09:49:33]
  • [审判长]:
    被告有何证据向法庭出示?
    [09:49:49]
  • [被告代理人]:
    证据1、石景山区人民法院3247号调解书,证明该小区业主与开发商达成调解;证据2、石景山区人民法院5514号判决书,证明我们的车停在车位受酸受损,证明原告提供的停车管理有瑕疵;
    [09:50:22]
  • [被告代理人]:
    证据3、朝阳区人民法院01242号判决书,证明在2007年底,被告李雅慧曾经起诉过原告,当时起诉其不让我们使用自己的私人车位;
    [09:50:37]
  • [被告代理人]:
    证据4、双方物业管理协议,证明约定了物业费的标准;证据5、入住通知单,证明当时拿入住通知单办的时候因为费用问题没有办理;
    [09:52:07]
  • [被告代理人]:
    证据6、会议纪要,2006年9月1日的会议纪要,证明双方开会订的车位的价格120元/月,这是按年交费缴费,我们是2006年11月买的车位,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们,他们双方就把我们的义务定了;证据7、北京至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审核表,上面有发改委的审核,对方报的时候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已售车位等标准,结果对他们的批复同意的只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给予认可,包括临时车位的包月和包年要求其与业主协商,其他均没有批准;证据8、视频资料,证明车位实际使用过程。
    [09:53:12]
  • [审判长]:
    原告对被告出示的证据来源、证据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有无异议?
    [09:53:46]
  • [原告代理人]:
    对证据1真实性无异议,但是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对证据2我们已经上诉的,正在审理期间,庭审的过程中法官与被告代理人也说按照北京市一中院的标准停车费100元上下都是合适的,希望双方调解解决。我们的费用应该是合情合理,看双方能否调解;这分判决书证明了我们的上诉原因,他买了车位可以停,但是这么多年管理费一分没有交;
    [10:03:23]
  • 对证据3真实性、关联性无异议,这份判决证明了其购买了4个车位之后一直在使用,石景山区发改委和市政管委从2008年发的审核表,我们就对整个停车场进行了清理,我们要求其办理相关的手续,他又拒绝交纳,我们就给其设置了障碍;对证据4与本案没有可比性,今天审车位费,物业费收取多少与车位管理费无关;
    [10:06:47]
  • [原告代理人]:
    对证据6根据车位买卖协议规定(宣)证明双方进行过沟通,从程序上如果不论是否按照年交纳都是按120元/月收,证明我们亏本做车位管理的;对证据7对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无异议,但是与我们出示的稍有差异;对证据9我看不出车位,也看不出保安,模模糊糊,而且被告是个女同志,视频里停车的是个男的,我不认可该证据的关联性。
    [10:11:37]
  • [审判长]:
    下面法庭进行询问。
    [10:12:11]
  • [审判长]:
    原告,被告业主购买的车位是完整的产权?
    [10:13:10]
  • [原告代理人]:
    对。
    [10:13:28]
  • [审判长]:
    是否取得产权证?
    [10:13:50]
  • [原告代理人]:
    不发产权证。
    [10:13:59]
  • [审判长]:
    原来的产权人是谁?
    [10:14:10]
  • [原告代理人]:
    产权属于开发商,出售以后归业主。
    [10:14:23]
  • [审判长]:
    李雅慧是否得到产权证?
    [10:14:38]
  • [被告代理人]:
    一直没有办。
    [10:14:47]
  • [审判长]:
    被告提到2个单位一个是时代庐峰物业部,还有一个北京市望京实业总公司,两个主体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10:16:07]
  • [原告代理人]:
    只有北京市望京实业总公司具备。
    [10:16:22]
  • [审判长]:
    两者什么关系?
    [10:16:34]
  • [原告代理人]:
    就是便于管理,下属的职能部门。
    [10:16:47]
  • [审判长]:
    被告说本案的诉讼主体应由时代庐峰物业部出庭?
    [10:17:24]
  • [被告代理人]:
    因为是和它签订的协议。
    [10:17:43]
  • [审]:
    原告代理人解释一下。
    [10:17:53]
  • [原告代理人]:
    今天本案争议不是物业管理,是车位的纠纷,车位的纠纷证据1、2都是北京市望京实业总公司的章,下面的职能部门不具备法人资格,应当尤其上级单位承担责任。
    [10:19:09]
  • [审判长]:
    被告业主支付的车位价格是否只包括车位本身?
    [10:19:45]
  • [原告代理人]:
    是的。每个车位的价格是8万元,只包括停车车位的价格,不包括管理费。不包括公共部分。
    [10:20:38]
  • [审判长]:
    是否包括其他公共部位?
    [10:20:55]
  • [原告代理人]:
    不包括。
    [10:21:07]
  • [审判长]:
    其他公共部位的产权人是谁?
    [10:21:29]
  • [原告代理人]:
    开发商,能划分的都划分到车位了,其他都是大门,走路的地方。
    [10:21:46]
  • [审判长]:
    被告代理人是否认可?
    [10:21:55]
  • [被告代理人]:
    不认可。是所有业主共同使用。
    [10:22:04]
  • [审]:
    原告解释一下。
    [10:22:11]
  • [原告代理人]:
    只是有使用权,就按照解释来。
    [10:22:19]
  • [审判长]:
    被告业主没有交纳车辆使用费的情况下能否正常使用购买的车位?
    [10:22:36]
  • [被告代理人]:
    不能,没有办理手续,所以要交纳临时停车费。
    [10:22:50]
  • [审判长]:
    原告,被告代理人说的是否属实?
    [10:23:04]
  • [原告代理人]:
    固定车位他通知我们买车位之后,我们要求他办理手续的同时我们就留给他使用,既然他们买车位了,我们就给设置了障碍,让其自行使用。
    [10:23:23]
  • [审判长]:
    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10:24:20]
  • [原告代理人]:
    可以使用,但是都需要保安来帮他开杆。
    [10:24:50]
  • [审判长]:
    作为整体的低下车库出售给业主。
    [10:25:49]
  • [原告代理人]:
    出售109个,出租98个
    [10:26:24]
  • [审判长]:
    收费标准是否一一样?
    [10:26:45]
  • [原告代理人]:
    不一样,出售车位109个中每月管理费120元,出租98个,管理费每年3990元,每月380元,临时停车位128个,按照规定第一小时免费,从第二小时起每半小时1元,地下车位总数335号个,地上车位70个,总计车位408个。
    [10:27:53]
  • [审判长]:
    被告不交纳车位管理费除了对价格的争议外是否有其他原因?
    [10:28:04]
  •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0:28:14]
  • [被告代理人]:
    我们认为数额较高。
    [10:28:36]
  • [审判长]:
    签订购买协议的时候是否知道需要交纳费用?
    [10:28:53]
  • [被告代理人]:
    当时没有标准,所以认为按照物业费的标准交。
    [10:29:01]
  • [审判长]:
    在被告本人签订购买协议的时候收费标准是否公布?
    [10:29:20]
  • [原告代理人]:
    公布了。
    [10:29:28]
  • [审判长]:
    为什么没有写在车位协议中?
    [10:29:43]
  • [原告代理人]:
    买车的协议是开发商跟他们签订的,当时是签了120元的优惠价,刚才他出示得调解书就把开发商跟业主或车主之间签订的关于车位的收费标准给否定的,开发商卖的车位,不能约定将来的车位管理是多少钱,
    [10:30:43]
  • [审判长]:
    车位标准是合适公布的?
    [10:30:55]
  • [原告代理人]:
    买车位的时候就公布了。
    [10:31:03]
  • [审判长]:
    是否有具体时间?
    [10:31:13]
  • [原告代理人]:
    2006年9月。
    [10:31:22]
  • [审判长]:
    被告何时购买车位?
    [10:31:38]
  • [被告代理人]:
    2006年11月。
    [10:31:46]
  • [审判长]:
    价格通过什么形式告知的?
    [10:32:05]
  • [原告代理人]:
    既有口头告知也有告示。
    [10:32:16]
  • [审判长]:
    开发商卖车位的时候是否明示了车位管理费价格?
    [10:32:28]
  •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0:32:37]
  • [审判长]:
    原告,向业主告知120元/月的标准的证据是否有?
    [10:33:14]
  • [原告代理人]:
    2006年9月8日拍摄的照片。
    [10:33:20]
  • [审]:
    是否有电子版照片?
    [10:33:27]
  • [原告代理人]:
    庭后提交法庭。
    [10:33:42]
  • [审判长]:
    被告是否认可?
    [10:33:51]
  • [被告代理人]:
    不能看出来是小区的公告栏。
    [10:34:10]
  • [审判长]:
    物业管理单位收取120元/月是否和业主有书面的协议?
    [10:34:24]
  • [原告代理人]:
    没有。不是他不知道才没有交纳,而是觉得高。
    [10:34:50]
  • [审判长]:
    当时收费是否经过核算?
    [10:35:01]
  • [原告代理人]:
    经过。
    [10:35:08]
  • [审判长]:
    是否有证据?
    [10:35:18]
  • [原告代理人]:
    会议纪要。
    [10:35:25]
  • [审判长]:
    向发改委备案、核准您如何理解?
    [10:35:34]
  • [原告代理人]:
    备案就是说在石景山区政府管辖内有这么一个停车场,有对外停车的权利;备案是主体是否合格;审核是具体收多少钱、价格、责任人、管理人是发改委,是不同的政府机构,叫做的名称也不一样。一个是收费标准,一个是是否有收费资格。审核表是收多少钱的备案。
    [10:36:55]
  • [审判长]:
    核准意见对已售车位如何体现?
    [10:37:08]
  • [原告代理人]:
    主要对的主体进行审核,政府并没有停车管理费的指导价格。
    [10:37:42]
  • [审判长]:
    被告代理人也提到了合同自由,合同本身需要双方的合议,定价如何体现双方合议的结果?
    [10:37:54]
  • [原告代理人]:
    一个是会议纪要,一个是参考了其他标准。
    [10:38:00]
  • [原告代理人]:
    一个是会议纪要,一个是参考了其他标准。我们保安是28个人,专门用于车位是20个人,其他的保安都是在周围巡逻的,我们的成本价保洁员1人,维修人员1名,只是对车库进行工作的那些人员等成本计入了成本核算。
    [10:39:43]
  • [审判长]:
    时代庐峰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商品房?
    [10:40:27]
  • [原告代理人]:
    商品房。
    [10:40:34]
  • [审判长]:
    您认为这个价格能否体现双方协议的价格?
    [10:40:42]
  • [原告代理人]:
    可以。
    [10:40:47]
  • [审判长]:
    被告认为120元/月是否合理?
    [10:41:01]
  • [被告代理人]:
    不合理。当时没有具体的标准,我们就认为是和房子一样的标准。
    [10:41:14]
  • [审判长]:
    是否参考过周边同价格、同地段小区车位的车辆管理费收取情况?
    [10:41:26]
  • [被告代理人]:
    如果当时明确告诉我,我们会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考虑是否购买。
    [10:41:46]
  • [审判长]:
    被告购买了几个车位?
    [10:43:13]
  • [被告代理人]:
    4个。
    [10:43:24]
  • [审判长]:
    是否都实际使用?
    [10:43:45]
  • [被告代理人]:
    偶尔会使用,一直处于空置的状态,因为没有办理入住手续,以至于被告无法出租。
    [10:43:51]
  • [审]:
    刚才提到车主的车受到腐蚀有本案是否有关系?
    [10:43:59]
  • [被告代理人]:
    我们认为他的管理有瑕疵。
    [10:44:26]
  • [审]:
    是否有判决?
    [10:44:35]
  • [被告代理人]:
    正在审判。
    [10:44:42]
  • [审]:
    上一个案件起诉的案由是什么?
    [10:44:49]
  • [被告代理人]:
    侵权。
    [10:44:57]
  • [审]:
    原告,被告说的上一个案件是从顶棚时候上低下腐蚀性液体?
    [10:45:09]
  • [原告代理人]:
    是这么判的。
    [10:45:18]
  • [审]:
    顶棚上面是什么?
    [10:45:25]
  • [原告代理人]:
    底商。
    [10:45:32]
  • [审判长]:
    法院判决你们承担责任原因是什么?
    [10:45:44]
  • [原告代理人]:
    作为地下车库的管理者没有尽到管理服务的义务判我们一半的责任,剩下的一半是因为被告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我们不服提起了上诉。
    [10:46:20]
  • [审]:
    120元/月的标准包括什么服务?
    [10:46:29]
  • [原告代理人]:
    进门、出门保安把杆给你抬起来,检查车辆是否有伤痕,对您进行提示,进去之后向倒车,是否停的到位,如何停放有指挥。之后从地下车库可以通到各个门,设施设备也非常完备,管理也非常规范。
    [10:47:42]
  • [审判长]:
    保安是否是同一个保安公司?
    [10:47:53]
  • [原告代理人]:
    是。
    [10:48:01]
  • [审判长]:
    设备的产权归谁?
    [10:48:11]
  • [原告代理人]:
    全体业主。
    [10:48:19]
  • [审判长]:
    被告是否有异议?
    [10:48:57]
  • [被告代理人]:
    有异议,如果办理的入住手续,不用抬杆这些,对保洁我们没有意见,对设备我们不太清楚,我们的车库没有照明设备。
    [10:49:26]
  • [审判长]:
    原告是否认可?
    [10:49:36]
  • [原告代理人]:
    两个车位1个灯。
    [10:49:44]
  • [审判长]:
    原告是否认可?
    [10:50:40]
  • [原告代理人]:
    两个车位1个灯。
    [10:50:48]
  • [审判长]:
    是否因其没有交纳费用给停用设备?
    [10:51:04]
  •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0:51:11]
  • [审判长]:
    被告,是否有其他证据?
    [10:51:20]
  •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0:51:26]
  • [审判长]:
    保安您认为有可能和小区的物业保安是同一批人,您是怎么看?
    [10:51:39]
  • [被告代理人]:
    是根据对方的出示证据。
    [10:52:05]
  • [审判长]:
    原告是否有证据证明在被告没有交纳停车费的情况下继续提供服务?
    [10:52:29]
  • [原告代理人]:
    我先说一下保安的问题,保安是与保安公司签订的协议,他和小区其他保安的工作是不交叉的。保洁、通风、照明、看护,我们每一个车位有固定的车位号,我们为了保护被告的车位,给他的车位挂了牌子,不让其他车停车。
    [10:53:13]
  • [审判长]:
    被告您说的专门的服务就是灯?
    [10:53:52]
  • [被告代理人]:
    他的保洁也有问题,还有他说不让其他的车停,但是我们的视频里有其他的车辆停放的情况。挂牌是被告单位员工给挂的,不是原告挂的。
    [10:54:02]
  • [审判长]:
    原告是否认可?
    [10:54:13]
  • [原告代理人]:
    这是我们统一制作的。
    [10:54:35]
  • [审判长]:
    原告向本院递交了一份鉴定报告,这是原告针对本案单方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10:54:51]
  • [原告代理人]:
    对。我们认为只有会议纪要不能证明,在起诉后我们又向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10:55:04]
  • [审判长]:
    被告对鉴定报告的合法性有异议?
    [10:55:12]
  • [被告代理人]:
    对,这是其单方委托的,没有提供相应的见证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另外鉴定报告是司法鉴定,鉴定也应该有鉴定人出庭说明鉴定内容,还有我草草的一看,分析出其报告的不足之处。
    [10:55:44]
  • [审]:
    针对您的陈述,法庭总结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告在制定120元/月的标准没有向业主明示,您对明月120元管理费的合理性提出异议,是否同意?
    [10:55:56]
  • [被告代理人]:
    同意。
    [10:56:01]
  • [审判长]:
    被告是否要求重新鉴定?
    [10:57:05]
  • [被告代理人]:
    由法院决定,如果原告要证明120元/月合理的举证责任在原告。
    [10:57:20]
  • [审判长]:
    原告代理人是否要求重新鉴定?
    [10:57:30]
  • [原告代理人]:
    由法院决定,可以配合。
    [10:57:36]
  • [审判长]:
    被告是否同意配合?
    [10:57:48]
  • [被告代理人]:
    同意。
    [10:57:53]
  • [审]:
    现在休庭10分钟,合议庭进行评议。(休庭)
    [10:58:00]
  • [审判长]:
    现在继续开庭.
    [11:15:42]
  • [审]:
    现在继续开庭,经合议庭评议,原告提交的司法鉴定书在程序上存在瑕疵,单方委托没有经过被告方同意,提交司法机构鉴定的材料内容没有经过法庭的质证和双方合议,如果您认为需要有一个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审判的依据,需要重新组织鉴定,原告什么意见?
    [11:17:16]
  • [原告代理人]:
    听法院的。
    [11:17:24]
  • [审判长]:
    被告什么意见
    [11:17:32]
  • [被告代理人]:
    听法院的。
    [11:17:39]
  • [审判长]:
    法院认为有必要重新鉴定一个是高院摇号,一个是双方协商选择。双方什么意见?
    [11:17:50]
  • [原告代理人]:
    听法院的。
    [11:17:55]
  • [被告代理人]:
    摇号。
    [11:18:01]
  • [审]:
    鉴定费用由原告预交。
    [11:18:13]
  • [原告代理人]:
    可以。
    [11:18:18]
  • [审判长]:
    鉴定需要双方配合,如果一方步配合导致鉴定无法进行将承担后果,双方是否清楚?
    [11:18:29]
  • [双方]:
    清楚。
    [11:18:37]
  • [审]:
    现在休庭。
    [11:18:43]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姚学谦、赵岩同志的大力支持,感谢民一庭赵莹给予此次直播的大力协助,同时感谢担任记录工作的王影,本次网络直播亦得到技术室的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回直播再会。
    [11:19:29]
  • [nomame]: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
    [1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