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市中院王平副院长主持会议

高新区政法委书记张绍文致辞

网上直播

高新区法院田林院长发言

会议现场

现场讲解

现场演示

演示图片

公开网站界面

高新区法院徐永红法官发言

市中院胡建萍副院长发言

认真参会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直播工作人员

市中院牛敏院长讲话

市中院牛敏院长讲话

与会领导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省法院陈明国副院长做重要讲话

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深化审判公开
  • [主持人]:
    各位同仁、各位朋友,大家好!感谢大家关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审判公开示范工作现场推广会的网络直播。审判公开既是司法实务界和学术界关注的问题,更是广大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关注的问题。对此次直播中的议题,如果您有什么见解和建议,敬请参与网上交流,我们将充分尊重您的观点,并适时作出回应。先介绍一下本次会议。
    [08:50:54]
  • [主持人]:
    本次现场推广会的召开,是由成都市中院主办,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承办,参会人员包括市中院全部院领导和各审判庭、立案庭及研究室、审管办、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此外,成都市一、二、三圈层的二十个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审判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的副院长、研究室和办公室负责人、法官代表等120余人参会。
    [08:51:50]
  • [主持人]:
    去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了2009年度全市法院三项重点改革工作,分别是在锦江区人民法院试点的民事诉讼程序简化形式改革、成华区人民法院示范的司法亲民便民工作和在高新区法院示范的深化审判信息公开工作。此次直播的就是高新区法院的审判信息公开示范工作。
    [08:52:32]
  • [主持人]:
    该院自去年10月至今,历时一年,就审判信息公开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创新深化,建立起了一套以审判信息公开和权利保障为核心内容,以法院管理办案系统内容为信息基础,以互联网站、触摸屏、手机短信、电话等为载体,及时、全面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审判信息的审判公开系统。
    [08:53:36]
  • [主持人]:
    今天的现场推广会就是向全市三个圈层的基层法院推广高新区法院的“网络6+1”审判信息公开模式。会议在高新区法院的学术报告厅举行,会期半天。现在各位参会领导和法官都已到场,主席台上就座的有成都中院牛敏院长、王平副院长、刘楠副院长、胡建萍副院长、钟尔璞、谢商华等领导。现在是上午9:00,会议马上就是开始了。让我们把视线投向会场。
    [08:55:22]
  • [主持人]:
    [主持人王平副院长]:今天我们在这里推广高新区审判公开工作经验。本次会议我们有幸邀请了省法院明国副院长,市人大内司委张龙学主任委员、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肖佑佑嘉副主任、高新区学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张绍文到会指导,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领导。会议会期半天,分为上、下两个时段进行。上半段的主要内容是高新区法院院长作示范工作情况汇报,然后高新区法院PPT演示审判公开及配套程序,高新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徐永红介绍示范工作的个人体会。然后是15分钟的茶歇时间,我们也用这个时间在会场一楼合影。
    [08:57:08]
  • [主持人]:
    下半段的主要内容是市中院胡建萍副院长对示范工作进行点评并具体部署全市法院的推广工作;市中院牛敏院长对深化审判公开的宏观工作进行点评并提出推广要求,最后由省法院明国副院长为我们作指示,市人大、市政协领导讲话。
    我们的会议全程通过中国法院网直播。
    [08:57:27]
  • [张绍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法官:大家上午好。
    今天,成都高新区法院有幸承办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审判公开改革”现场示范推广会,我谨代表中共成都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向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和法官致以热烈的欢迎。
    [08:57:28]
  • [张绍文]:
    成都高新区是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也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六家“创建世界一流园区”的高新区之一。多年来,我们凭借成都市的综合科技优势和基础工业优势,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技术创新,有效地激活优势资源,形成一流的市场化环境,产生了强大的资源聚集能力,
    [08:57:44]
  • [张绍文]:
    培育了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精密机械制造等三大主导产业为代表的产业集群,促进了科技成果的研发、转化和科技产业的发展,走出了一条依靠自主创新,依靠国际化带动、产业化驱动的快速发展道路,是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是全国高新区的佼佼者。2008年,在全国54个国家级高新区综合实力排名中,成都高新区位居第四位。
    [08:58:27]
  • [张绍文]:
    取得这些成绩和成都高新区优越的投资软环境分不开。长期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包括法律环境在内的投资软环境建设,致力于营造公开、公正、高效的投资氛围;和谐、融洽、诚信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这些工作都需要依靠各部门特别是政法机关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最近几年,高新法院在预防和打击犯罪、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服务区内企业、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在法院改革特别是在改进审判、执行工作机制,进一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上也有不少创新与亮点。
    [08:58:45]
  • [张绍文]:
    在今年由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开展的“成都市社会公众对法院及法官形象评价调查”中,高新法院总体测评得分位居全市二十个基层法院第4名,在成都市区的6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其中,司法公开等多项指标的单项得分也位居市区6个基层法院的第一。
    [08:59:23]
  • [张绍文]:
    此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深化审判公开改革示范工作及推广会安排在成都高新区进行,应该说是对我区法院工作的鼓励和鞭策。我相信,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克服司法神秘主义、形式主义,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的必然之意;也是贯彻“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的应有之为;
    [08:59:41]
  • [张绍文]:
    更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的顺应之举。此次推广会的召开,可以使我们冷静地审视已有的制度,客观地思考现存的利弊,跟进地优化实际的工作,为改革建言献策,必将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实现司法透明。
    在此,请允许我再次感谢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和法官,并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
    [09:00:00]
  • [主持人]:
    会议主持王平副院长:下面请高新法院田林院长介绍深化审判公开示范工作推进情况
    [09:00:47]
  • [田林]: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上午好!
    高新法院非常荣幸有机会,与大家就深化审判公开改革工作进行交流与探讨。2008年10月,市中院将我院确立为深化审判公开的改革示范法院,要求系统总结和创新深化审判公开的理论与实践。我院以此为契机,在牛敏院长等中院领导的直接关心和指导下,对从立案、审理到执行的审判过程公开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探索与尝试,构建了“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
    [09:01:00]
  • [田林]: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审判公开的背景及价值目的
    审判公开作为现代司法的特质和一项宪法原则,在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中均有规定,也是人民法院自一五改革以来一直强调的审判工作核心要素。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1999年和2007年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
    [09:01:34]
  • [田林]:
    近年来,我们深深感到,传统的审判公开模式和理念仍需要进一步的深化,公开的权限和内容仍需要进一步的明确、公开的方式方法仍需要进一步的灵活、公开的实际效果仍需要进一步的提升。尤其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环境的强化,审判公开已经成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最现实、最直接的客观需求,也是法院实现公平、展示公正、树立公信的必然要求。
    [09:02:14]
  • [田林]: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新期待,探索出符合司法发展规律的审判公开模式,我院在改革工作中,提出“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的目标和“向社会开放”的理念,并将改革工作的价值定位主要确立在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深化审判公开旨在进一步以公开促公正,构建和谐司法。通过结果公开展示实体公正,通过流程公开展示程序公正,增加社会公众对司法的认知和认同,展示法院追求公正、勇于开放的胸襟。
    [09:03:01]
  • [田林]:
    其二,深化审判公开旨在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以宣传引导满足公众司法透明新要求。通过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全流程的审判公开,满足社会转型期公众对司法信息公开的高要求,方便公众和有权机关的监督。
    [09:03:42]
  • [田林]:
    其三,深化审判公开旨在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以便利诉讼实现对案件当事人的权利保障。通过对当事人所涉案件信息全面及时的公开,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等便利的司法服务,以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的充分保障,实现案结事了。
    其四,深化审判公开旨在进一步精细法院管理。以强化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促使法官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主动提高司法水平,提升司法能力,促进法院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树立法院的司法公信。
    [09:04:16]
  • [田林]:
    二、“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的建构
    我们针对人民群众对审判公开最集中的关注点,针对法院自身在审判公开上最薄弱的环节,提出了以审判及执行的流程信息的公开为切入点和脉络,遵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由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逐步深化的思路,构建起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六类信息和面对当事人公开个案信息的“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
    [09:04:48]
  • [田林]:
    (一)“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的两大内容
    “向社会开放”是“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的基本理念。开放式的审判公开模式不再将公开局限在工作要求和程序要求的层面上,而是以更加开放的思维观念、开放的价值体系、开放的功能定位、开放的机制构建、开放的程序运作,将公开与便民利民服务相结合,与科学精细管理相融合,与社会互动监督评价相衔接,与法官思维转变相连接,实现引导、保障、监督、管理、便民等多元价值功能。其体系内容由两部分构成。
    [09:05:37]
  • [田林]:
    一是面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开六类审判信息。“6”是指我院在互联网上公开的立案排期信息、庭审现场、裁判文书、主要证据、执行信息、鉴定拍卖六类信息,旨以广度突破,着力解决审判公开存在的首要问题,即公开不全面、公开流于形式、公开随意性大导致普通群众与法院司法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09:06:28]
  • [田林]:
    这六类信息,既涵盖了审判中的重要环节和公众最关心的信息环节,能够全面而清晰地展示法院全方位、各环节的审判活动,形成了公开的系统化和流程化,又迅速打开了审判公开的工作局面,较快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加公众和有关机关对司法的关注度和对审判公开的支持度,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方向上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09:06:51]
  • [田林]:
    二是面向案件当事人彻底公开个案信息。“1”是指一套个案信息公开系统,对当事人一对一、点对点地公开其所涉案件信息,旨在以深度突破着力解决公开不彻底和公开中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我院通过这套系统构建起针对个案及当事人的两大公开机制,一是诉讼辅导信息静态公开机制。
    [09:07:24]
  • [田林]:
    主要包括诉讼信息静态展示和诉讼引导内容提示。通过互联网、触摸屏、电话、短信等现代载体和宣传栏、公告牌、宣传手册等传统载体,告知、提示公众和当事人进行诉讼的相关事宜和诉讼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法院基本信息、诉讼引导信息和风险告知信息。
    [09:07:48]
  • [田林]:
    二是诉讼流程信息动态公开机制。以现有法院办案系统为内容依托,通过我院主导开发的软件,自动生成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案件进展、权利义务、诉讼辅导信息,以密码授权方式,通过互联网站、触摸屏、手机短信、语音电话等载体,向个案当事人公布案件诉讼过程信息,通过信息的查询和反馈,实现案件审判信息向当事人的全面公开,以及对当事人诉讼的及时全面辅导。
    [09:08:26]
  • [田林]:
    (二)审判公开模式的要素――审判公开,网络运行是基础。我院的审判公开模式不再局限于宣传栏、公示栏、报纸、电视或走入社区工厂等传统载体或途径,针对网络对司法工作日益重要的影响,搭建起以互联网为主、包括触摸屏、语音电话、短信在内的审判公开平台。日常审判公开工作主要工作环节,包括信息采集环节、互联网上传环节和监督监管环节都是通过网络进行的。
    [09:09:04]
  • [田林]:
    ――审判公开,制度健全是核心。为保障公开工作能规范运行并形成长效机制,我院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从硬件管理到操作实施,从日常运行到监督考核都赋予制度保障,做到有章可循,有始有终。在硬件管理制度方面,有《互联网站管理办法》、《硬件支撑平台技术管理办法》,加强对互联网站的建设和对硬件设施的维护管理;
    [09:09:49]
  • [田林]:
    在操作规程制度方面,有《审判信息公开上网管理办法》、《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证据网络展示实施办法》、《庭审视频上网公布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六类信息公开的具体操作规范和保障措施。
    [09:10:17]
  • [田林]:
    例如,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开制度中有已上网文书的更正机制和裁判文书质量保障机制;在社会应对制度方面,有《媒体舆情收集应对办法》、《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制度;在考评管理制度方面,有《裁判文书质量评价办法》、《法官庭审技能评价办法》等。
    [09:10:33]
  • [田林]:
    ――审判公开,信息化建设是保障。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我院审判公开运行成本低、自动化水平高、信息更新快、安全性强的重要保障。我们通过在互联网上租用的服务器和本地中间转换服务器,基本实现了所有上网信息在法院内部的办案系统自动生成,自动上传、自动更新到互联网上。同时利用定时电源开关、中间服务器、应用软件实现内外网物理连接上的隔离,充分保障法院内网和审判秘密的安全。
    [09:10:46]
  • [田林]:
    (三)审判公开模式的特点
    我院“全流程、广覆盖、多维度、深服务、活监督、实便利”的“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具有“四性”以下特点:
    [09:11:05]
  • [田林]:
    自动性。我院的审判公开模式立足“自动”,减少“手动”,不会因公开而人为“添负”,依托于现行的法院案件管理系统(即内网),法官、书记员或法官助理只需及时、准确和全面地完成日常的系统录入工作,就能生成待公开的原始数据。同时,通过内外网之间的中转服务器,实现了公开信息的安全自动上传。
    [09:11:19]
  • [田林]:
    即时性。我院公开的审判信息都是最新最及时的,这是满足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基本要求,也是公开工作获得持久的社会关注度和吸引力的关键。我们通过将开发的应用软件放置在中转服务器上,实时跟踪扫描更新后的法院办案系统数据,每天固定时间通过摆渡设备将需公开的信息自动上传互联网站,确保了网站信息天天更新。
    [09:11:38]
  • [田林]:
    差异性。为实现充分、审慎和科学地公开,我们通过深入分析论证,明确了各类审判信息上网公开的价值取向及边界尺度。其中,裁判文书的公开是力度和深度最大的,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这在全国首开先河。
    [09:11:59]
  • [田林]:
    因为裁判文书的公开是审判公开工作的核心内容,是最能体现公开的监督和引导功能的部分,所以,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我院全部案件判决书和具有结案效力的书面裁定书均要上网,不限于大要案件、典型案件,不限于生效裁判。
    [09:12:15]
  • [田林]:
    庭审视频则相反,我们考虑到公开庭审视频的价值取向主要在于宣传和展示,同时,从现实的成本角度考虑,视频编辑的工作量较大,视频占据网络容量的空间也较大,故以上网公开精品庭审为原则,实行审批制度。
    [09:13:05]
  • [田林]:
    递进性。各公开的审判信息之间相互链接、逐层递进,以公开的系统化实现公众查询和法院管理的便捷。例如,随裁判文书的公开递进展示的是案件的关键证据和部分案件的庭审、执行和保全视频,以清晰展示案件审理全貌。
    [09:13:37]
  • [田林]:
    三、示范工作的推进情况
    我院深化审判公开的示范工作于2008年8月提出,10月开始启动。但深化审判公开从解题到破题的伊始却充满了质疑、顾虑与困惑。该不该公开,公开什么,公开到什么程度,怎样公开,以及公开的条件、利弊与种种制约,诸如,关注我国司法状况的西方国家是否会以上网庭审录播和判决书为样本进行非善意的研究;部分考虑了维护社会稳定因素的个案判决,是否会引致公众对司法尺度统一的质疑;
    [09:14:01]
  • [田林]:
    事关地方发展的企业纠纷是否会给企业或地方产业带来负面影响;个别败诉者会否利用网络发起对判决进而对法院和法官的声誉的攻击;法官现实的司法能力能否经受起在互联网上社会公众的长期和多方位的检视等。为此,在示范工作前期,我院组织了扎实的调研论证工作,多次邀请法学专家学者和市中院等领导参加深化审判公开研讨会,并走访调查了区内的社区、企业、学校、行政机关,悉心听取各种建议。
    [09:14:29]
  • [田林]:
    深入调研之后,我们形成了上万字详尽的论证报告,达成了必须针对群众需求和现有薄弱环节深化审判公开的共识。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示范工作纲要》和《工作方案》,确立了示范工作的价值、原则、策略与思路,即坚持依法全面公开与审慎务实公开相结合;坚持主动承担公开职责与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相结合;坚持强化互动监督与树立司法形象相结合。原则策略的确定为我们的示范工作明确了方向和思路,但要彻底消解困惑,必须要从制度和技术等方面大胆创新、突破难点。
    [09:14:53]
  • [田林]:
    其一、解除安全性的顾虑,处理好公开审判信息与保守审判秘密的关系。为保障法院局域网上的审判机密和设备安全,我们建立了内网安全保障机制和审判信息保密机制。将审判公开系统与案件管理系统的两套服务器系统彼此独立,网络连接内外分开,在平时互不干扰、互不影响。
    [09:15:41]
  • [田林]:
    在数据需要同步时,利用可控时序控制器,对两套系统实施连接、断开操作,保证在系统设置的具体时刻数据单项传输,既实现数据交换,又保障数据安全。同时,从制度安排到技术设计都强化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规范了不得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及证据的类型,网络上的任何资料也不能直接下载、复印、打印,保证审判公开的安全性和风险可控性。
    [09:16:06]
  • [田林]:
    其二、打消成本顾虑。在信息化建设等硬件投入上,除了开发针对当事人的审判公开系统软件以外,只需要购置中转服务器和触摸屏、显示屏等简单设备,以及维持法院互联网站的日常运行,此外并无其他投入。在人力成本上,因为我院审判公开实现了信息的自动采集和上传,将机制运行巧妙地融合进了常规工作中,所以不会增加工作人员和现有工作量。
    [09:16:37]
  • [田林]:
    其三、排解社会影响的可控性顾虑。为实现公开的可控性,我们在制度设计上,实行庭审视频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裁判文书的上网审批制度,建立了媒体舆情收集应对办法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同时畅通与社会公众和有关机关的交流沟通的互动渠道,当事人有合理理由可以书面申请撤销其所涉案件裁判文书公开,我们也可以根据我院网站上公众和监督机关的反馈评价进行及时的回应。
    [09:17:13]
  • [田林]:
    其四、解决公开的实效性顾虑。我们选取了以公众最关心、法院公开最薄弱的环节为切入点,以诉讼流程为脉络,展示从立案、审理到执行的系统化审判信息,将公开与便民服务、法院管理、社会监督相结合,实现了公开从法院的权力本位到民众的权利主导的转变,从司法权力的运行方式到民众权利的话语表达方式的转变,以切实保障公开的实效与长效。
    [09:17:50]
  • [田林]:
    我院作为市中院确定的深化审判公开示范点,时间紧、任务重,我院采取了三阶段稳步推进工作。首先是筹备动员阶段。组建了改革工作课题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开展理论论证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和分解工作项目,部署明确责任部门、时限、要求。其次是组织实施阶段。一方面进行软件开发、设备购置和系统测试,另一方面建章立制和组织培训。健全与公开相配套的技术保障方案、运行制度和管理制度。
    [09:18:29]
  • [田林]:
    去年10月开始庭审视频的网上公开,今年6月初开始试运行针对当事人的审判信息公开系统,7月网站改版完成后,实现立案、排期、鉴定评估信息的公开,8月初实现裁判文书、证据材料和执行信息的网上公开。最后是检查督促、总结改进阶段。我院审判公开示范工作有序有效的推进,已经初步实现了审判公开理论创新、系统完善、空间拓展和层次提升的预期目标。
    [09:19:06]
  • [田林]:
    四、初步运行效果评估、现存问题及应对思路
    我院在推进审判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市中院牛敏院长及其他领导多次到我院进行调研并做出肯定性批示,成都市科学发展观指导组和高新区人大委员、高新区主要领导及有关学者也对我院深化审判公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09:19:36]
  • [田林]:
    今年9月,我院还有幸承办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办的司法公开改革方案论证会,我院展示的“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和与会专家的重视和肯定。
    [09:19:52]
  • [田林]:
    从2008年12月6日至2009年11月30日,我院在互联网上面向公众公开2009年案件立案信息2963条,公开率100%;公开排期信息1936条,公开率100%;公开庭审视频94条,同期进行了数字化法庭开庭审理的案件617件,公开率15.29%;评估鉴定信息公开18条,公开率100%;执行中案件信息公开392条,公开率100%,执行异议案件信息公开18条,同期裁定的执行异议案件18件,公开率100%。
    [09:20:44]
  • [田林]:
    六类网上公开信息中,立案、排期、执行和评估四类信息实现了100%上网公开。在公开的2009字号裁判文书中,判决书576份,同期判决结案651案,公开率88.5%。其中刑事判决结案269件,上网公开244件,未公开的25件判决有四种情形,其中涉及个人隐私6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11件,涉及被害人众多的6件,涉及法轮功案件2件,均履行了不上网公开审批手续。
    [09:21:33]
  • [田林]:
    行政判决结案22件,上网公开3件,未公开的19件均属涉及社会稳定并经审批不予公开的情形。民事判决结案369件,上网公开321件,公开率87%。未公开的48件属涉及当事人隐私或经当事人申请并通过庭长审批的情形。
    [09:21:52]
  • [田林]:
    此外,我院互联网上公开的具有结案性质的书面裁定书有8份,同期书面裁定并结案8件,公开率100%。自2009年8月6日对证据材料和文书实施上网公开,截止11月30日,在上网的584份裁判文书中,有245份链接了证据材料,递进公开率42%。
    [09:22:07]
  • [田林]:
    在审判公开的推行效果看,社会反馈总体较好,社会公众关注度和满意度较高。从今年7月实行立案、排期、庭审视频和鉴定评估信息网上公开,8月6日开始实行执行信息、裁判文书、主要证据的公开以来,截止2009年11月30日,我院互联网站审判公开频道在短短几月时间共收集社会公众的各类评价一万多条,其中对立案信息公开满意的有74.37%,基本满意22.92%,不满意2.71%、
    [09:22:39]
  • [田林]:
    对执行信息公开满意的有87.19%,基本满意12.3%,不满意0.51%。对我院庭审视频公开满意的有94.13%,基本满意的3.91%,不满意的1.96%。对我院裁判文书信息公开满意的占95.15%,基本满意3.48%,不满意1.37%,是六类信息中满意度最高的。
    [09:22:56]
  • [田林]:
    公开工作的深化落实不仅逐步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院和法官工作的理解和认同,也极大地触动和改变了法官的习惯思维。我院还特别对审判公开的反馈数据进行统计整理,尤其是对表示不满意的反馈信息进行分析。用数据说话,该督查的督查,该提示的提示,促使法官主动提高司法水平,严格依法办案。
    [09:23:16]
  • [田林]:
    我院从7月开始推行审判公开示范工作以来,7至11月份共审结各类案件816件,相比我院上半年,调解率从33.46%上升到月平均34.64%,增长1.2个百分点,上诉率从19.93%下降到11.74%,降低8个百分点,涉诉信访上访率从0.55%降低到0.36%,减少约2个百分点。
    [09:23:38]
  • [田林]:
    实践表明,深化审判公开对当前法院工作有明显和积极的作用,但因为从机制构建到程序运作都需要完善,改革过程中的制约因素还需要不断地思考和解决。
    [09:23:53]
  • [田林]:
    一是上网裁判文书中完全披露当事人信息的做法尚存争议。目前,有些法院在上网公开裁判文书时通过人工操作来删隐当事人的全部个人信息。这样不仅要付出较大的人力成本,而且很可能因公开信息不够全面而导致可信度降低。
    [09:24:09]
  • [田林]:
    但如果对该类信息予以完全公开,则可能会对当事人行使诉权产生某种心理上的制约,或者对当事人的生产生活造成干扰。鉴于目前技术上无法达到自动删除隐去功能,只能依靠人工操作。所以,我们目前的做法是,当事人申请删除裁判文书中个人信息的,我院将严格审查后人工删除。
    [09:24:27]
  • [田林]:
    自裁判文书公开以来,已分别有一例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和一例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家属书面申请隐去上网判决书中个人信息,我们依制度对网上判决书的相应内容做了删隐。我们将从机制和技术上进一步探索研究来解决这个问题。
    [09:24:41]
  • [田林]:
    二是主要证据材料的公开尚缺乏规范性。因为个案情况的千差万别和法官法律适用能力的不同,很可能出现同一类型案件的不同法官对应予公开的证据材料做出范围宽窄不同的选择。对此,我们将在提升法官素质的基础上,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和法律性质,进一步总结出类案带有规律性的把握标准,以此规范和完善证据材料的公开。
    [09:24:50]
  • [田林]:
    三是通过公开促进法院建设和强化司法公信的实效显现还有待时日。我们已着手进一步研究建立相对周密完善的评价体系和成果运用机制,将公开指标转化成评价指数,来反映社会对我们法官或法院工作的评价,最后利用评价结果来加强和改善法院管理,促进法院队伍建议,提高司法水平。
    [09:25:07]
  • [田林]: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虽然我院承担深化审判公开示范工作的时间不长,示范成效尚未完全显现,很多东西从理论到实践都是在逐步探索和创新中。因此,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学习与交流,充分听取各位领导和同仁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进审判公开的改革工作。最后,再次感谢省市法院领导对我们改革示范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给我们提供的这次宝贵的交流机会!谢谢大家!
    [09:25:31]
  • [主持人]:
    刚才田林院长介绍“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为重点的审判公开工作的价值定位、建构的体系、保障的环节、发展思考以及在实践中的体会和感受。下面由高新法院现场演示介绍“开放式6+1”审判信息公开模式
    [09:27:56]
  • [演示]:
    尊敬的各位领导:上午好!
    自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我院确定为深化审判公开工作的示范法院以来,我院秉承“阳光司法、文明司法、和谐司法”的理念,以社会公众和当事人的司法信息需求为导向,探索构建了“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
    [09:30:17]
  • [演示]:
    “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是以“公开促公正,公正立公信”为根本目的,以审判信息公开和权利保障为核心内容,以法院管理办案系统内容为信息基础,以互联网站、触摸屏、手机短信、电话等为载体,及时、全面公开法院审判工作,并接受社会评价监督的公开系统。
    [09:30:30]
  • [演示]:
    “开放”展示了我们公开审判的价值定位;
    “6”表示面向社会公众的六类审判信息公开系统;
    “1”是指面向当事人的一对一个案信息公开系统。
    下面首先介绍面向公众的六类审判信息公开系统。我们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立案排期信息、庭审信息、裁判文书信息、执行信息、鉴定拍卖信息、诉讼证据资料信息”。这六类信息都是诉讼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重要方面的信息。
    [09:30:41]
  • [演示]:
    这六类信息分别列于本院互联网的“审判公开”窗口。
    1、立案排期停息。公开立案信息的目的在于:既方便公众查询了解,也方便专业人士查阅调研。我们点击“立案信息”窗口,在该栏目中,我们区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立案,公开了各类受理案件的案号、立案日期、承办人等内容。
    [09:30:53]
  • [演示]:
    在排期开庭环节,点击进入开庭公告,告知当事人和公众开庭案件、时间、地点等信息,方便公众和有权监督机关人员到庭旁听以及媒体了解案件审理进度。
    [09:31:05]
  • [演示]:
    此类信息中里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开庭公告,包括开庭日期、法庭等内容。另外,还设置“状态”一项可以动态反映开庭排期的延期或取消情况。
    [09:31:08]
  • [演示]:
    2、庭审信息。我们以视频公开庭审现场的信息。公开此类信息的目的价值在于传播法治理念,展示庭审礼仪和水平等司法文明。鉴于网络容量和视频编辑量等成本考虑,该类信息以公开精品庭审为原则,实行审批制度。
    [09:31:22]
  • [演示]:
    我们有重点地上网公开四类案件:一是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或大案要案;二是对民众生活有较大影响的,或者有积极的教育、引导意义的案件;三是精品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四是庭审效果好的案件。
    [09:31:37]
  • [演示]:
    3、裁判文书信息。裁判文书的公开较之以往有较大变化。对于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开,我院坚持三大原则:一是全面上网原则,即以上网公开为原则,以不上网公开为例外,这与众多审批上网的惯例有着明显的差异;二是便捷上网原则,即尽可能借助技术手段实现文书的自动上传上网。三是审慎上网原则,即是在全面上网的原则下,对于某些特殊情形的案件经审批后可不上网。以此为原则,可以确定不予上网的案件有:
    [09:32:16]
  • [演示]: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未成年人的;
    (三)可能影响其他案件处理的;
    (四)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
    (五)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不上网公开,有正当理由的;
    (六)其他不宜公布的情形。
    [09:32:31]
  • [演示]:
    4、执行信息。此版块反映我院执行工作状况,意在方便当事人了解执行案件进展及结果,便利社会公众和有权机关的监督,也推动执行工作的开展。我们设立了执行立案信息、执行中案件信息、执行异议案件信息三类信息,并设置执行案件查询窗口,其中,执行立案信息反映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总体情况。执行中案件信息反映了未执结案件的基本信息和执行进展,执行异议案件信息则反映出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总体情况以及异议理由、处理结果等。
    [09:32:56]
  • [演示]:
    5、鉴定拍卖信息。针对当前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中信息披露不够、时间跨度长等问题,我院将诉讼过程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的案件均上网公开,公开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案件的受理时间、委托机构选择方式、受托机构名称等信息。我们分列鉴定评估案件信息、拍卖案件信息、鉴定评估机构信息、拍卖机构信息等四方面内容予以公开。
    [09:33:25]
  • [演示]:
    6、诉讼证据资料信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们在公开流程主要环节信息的同时,为了进一步展示法院判决的公正性,让公众进一步知晓法院判决的事实依据,我院还在裁判文书后缀公开各类案件的部分诉讼资料和主要证据。
    [09:33:48]
  • [演示]:
    鉴于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性质完全不同,各诉讼的证据规则也不一样,证明责任的主体也有差别,故在决定公开主要证据材料的范围上有区分、有保留。
    [09:34:06]
  • [演示]:
    其中:刑事案件因众多证据关系到公安、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不宜由法院进行公开,故链接的相关资料有:起诉书、辩护词。行政案件的主要证据直接反映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也不宜由法院公开,故链接的相关资料有:起诉书、答辩状、代理词。民事案件无上述因素,故可链接的相关资料有:起诉书、答辩状、代理词、庭审笔录、主要证据。
    [09:34:44]
  • [演示]:
    对于上网公开庭审笔录,一是因庭审笔录本来就是可以公开的法院诉讼档案资料,二是庭审是审判的最核心环节,庭审笔录可以完整反映庭审的原貌。公开庭审笔录,既向公众展示了法院公正审判的基础性依据,客观上对法官主持庭审的能力要求和对书记员记录水平的要求提出挑战,可达到促进、提升法官、书记员素质能力的效果。
    [09:35:13]
  • [演示]:
    对于上网公开主要证据,在民事案件中数量较大的婚姻家庭类案件,因为此类案件与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家庭内部关系的伦理道德等因素紧密相联,我们在链接相关证据材料时将这些案件排除在外。除此外,我们筛选并确定了以下7类常见的民事案件链接主要证据:
    [09:35:43]
  • [演示]:
    (一)合同纠纷案件;
    (二)所有权纠纷案件;
    (三)房地产纠纷案件;
    (四)票据及证券纠纷案件
    (五)公司类案件
    (六)劳动争议、劳务雇佣合同及人事争议纠纷案件
    (七)特殊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
    [09:36:05]
  • [演示]:
    对于主要证据的把握,我们确定两方面的判断标准:一是决定法律关系性质的证据;二是紧扣案件争议事实的证据。以合同案件为例,我们将选择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关系证据、付款证据、交付证据、损失证据等作为主要证据。实际运用中,究竟哪些是主要证据,需要承办人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选择。
    [09:36:23]
  • [演示]:
    下面我介绍裁判文书和证据的上网方法。裁判文书和证据上网的信息资料均直接来源于内部办案系统。文书上网有两项工作。一是案件的提交上网。当承办人点结某一案件时,将会弹出是否上网的提示。我们选择上网。案件就进入上网案件的范围并进入15天的等候期。如果选择不上网,将进入庭长审批阶段。未经审批,承办人将无法点击结案。这避免了上网公开的随意性。
    [09:37:18]
  • [演示]:
    二是确定上网后证据资料和文书上传过程:在办案过程中,承办人已经在办案系统中同步录入了案件材料,打开案卷列表,按我们制度确定的标准直接进行选择操作。比如选择起诉书,再点证据卷,再点是,这些材料15天后就上传网上。该期限是基于案件宣判后要为法官预留制作文书时间。如果法官在该期限内没有完成判决书制作,则此后只能手工上传,但承办人不按时公开的行为将记录在册,我们把它纳入了案件的质量管理。
    [09:38:19]
  • [演示]:
    面向社会公众的六类信息公开系统具有以下“五大功能”。
    一是信息安全实时上传功能。上网公开的六类信息均采集于法院办案系统,我们称之为内网。内网信息上传外网,主要通过数据自动传输机制。
    [09:38:38]
  • [演示]:
    其运行方式是从法院办案系统导出的数据先放置于中转服务器上,在其与内网物理断开后,再传输到外网服务器。开发的应用软件将放置在中转服务器,实时跟踪扫描更新后的内网数据;实时转换并向互联网上传数据,实时更新网站内容。
    [09:39:07]
  • [演示]:
    以立案信息为例,立案庭受理一起案件,按办案流程填写完收案卡片和履行完相关手续后,立案信息即在内网采集完毕,我们设定内外网数据传输间隔时间为10分钟,10分钟后,该则立案信息即出现在互联网上。六类信息中,除裁判文书和庭审视频上传方式不同外,其他四类信息可以实现内网信息外网100%实时公开。
    [09:39:54]
  • [演示]:
    二是信息互相链接功能。上网公开的六类信息可以相互链接。比如在裁判文书版块,我们点开一份判决书,下面链接“查看案件基本信息”,我们看得到它的立案情况、开庭公告情况等,点击“查看证据按钮、视频按钮,”也可看到相关信息。只要一个案件六类信息都存在,就可以互相链接查看。
    [09:40:33]
  • 演示:三是信息查询统计功能。在任何六类信息的公开界面,都可以直观看到信息上网总条目数。在“立案信息”窗口,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分类信息中,最后的案号数就是当年的收案数,相当于实现了统计的功能。
    [09:40:58]
  • [演示]:
    公众均可输入案号、当事人姓名、案由等关键词,进入相关案件信息的搜索。同时在高级检索中,也可以实现某时间段、某类案件受理数量的统计功能。在“执行案件查询窗口”选择案号、当事人、承办法官任意条件,可以查询到承办法院填写的执行日志,从而了解案件的详细执行信息,包括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和执行进展等。
    [09:41:20]
  • [演示]:
    四是上网情况督查功能。为了保障上网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我们除建立了制度保障体系外,还在法院办案系统中增加了专项督查功能,可以督查到各类案件上网公开情况、上网案件的证据及文书录入情况经及执行法官执行日志完成情况等。通过这些督查功能,审判管理部门以月通报和目标考核方式进行督查督办,实现上网公开的长效管理。
    [09:41:54]
  • [演示]:
    五是公开评价反馈功能。一方面在互联网上设“公众评价反馈”栏目,受理公众对法院方方面面工作的意见、建议甚至投诉。另一方面在六类信息公开窗口设置对公开工作的评价平台,可以看到公众对信息公开的满意度。
    [09:42:26]
  • [演示]:
    在裁判文书和庭审视频两个公开窗口我们建立了更周密更深入的评价体系,设置若干关系到司法公信的具体评价指标。即在裁判文书版块不满意的项目下递进设置不满意原因:如判决结果不正确、判决说理不充分等;在庭审视频版块不满意的项目下递进设置不满意原因:如法官指挥庭审水平不高、法官用语不规范等。
    [09:42:53]
  • [演示]:
    我们将这些指标转化成评价指数,来反映社会对我们法官或法院工作的评价,最后利用评价结果来加强和改善法院管理,促进法院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司法水平。
    [09:43:12]
  • [演示]:
    面向社会的六类审判信息公开与过去相比,实现了多维突破。
    [09:43:28]
  • [演示]:
    ――广度突破。体现在网上公开的从立案到执行的六大类信息,基本覆盖了案件审理全流程的重点环节信息和公众最关注的环节;
    [09:43:40]
  • [演示]:
    ――深度突破。我院网上公开审判信息,不仅面上内容丰富,而且向纵深递进。如在裁判文书上网版块中,文书、主要证据材料、庭审视频层层递进。这意味着公众在上网了解案件时不仅知其然,还可以知其所以然。
    [09:43:57]
  • [演示]:
    ――速度突破。内网信息每天固定时间通过摆渡设备自动读取并上传互联网站,这样确保了网站信息时时更新,天天同步。
    [09:44:13]
  • [演示]:
    ――便捷度突破。主要体现在所有上网信息资源在内网自动生成,自动提示,选择上网,过程简单便捷,易于操作。
    [09:44:29]
  • [演示]:
    以上就是我院面向社会公众构建的六类审判信息公开系统。与此同时,我们还面向案件当事人构建了一对一的个案信息公开系统。
    [09:44:46]
  • [演示]:
    对于该系统,我们的指导思想是:充分满足当事人最关注的司法信息需求;充分落实当事人诉讼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09:45:12]
  • [演示]:
    该系统是我院集中各类案件诉讼程序规定后形成的“四位一体”的审判公开成果,即以三大诉讼法为依据,以办案程序为基础,以案件流程管理软件为内容依托,通过现代载体,自动生成并实时向案件当事人公布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案件进展、权利义务、诉讼辅导等信息。通过信息的告知、查询和反馈,实现案件审判信息向个案当事人全面公开。
    [09:45:29]
  • [演示]:
    该系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诉讼辅导。我们通过各种现代载体,为当事人提供“风险告知”“法律援助”“诉讼指导”等诉讼辅导信息,告知当事人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需由当事人提交的法律文书的样式、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以及诉讼风险等事项,还公开含有法官、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信息的“名册公示”,保证当事人一走进法院就能接受到全面的诉讼辅导。
    [09:45:52]
  • [演示]:
    2、程序引导。系统可以为当事人提供程序浏览和预测服务。我们按照法律规定,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面梳理并以流程图形式展示案件可能进行的所有程序。在每一程序节点上设置了对应的法律规定、可能涉及的文书范本等,可以切实引导当事人获知每一程序的法律要求,并依循程序的进展走完所有的流程。
    [09:46:31]
  • [演示]:
    3、动态查询。系统向当事人提供案件进展的实时动态信息。如民事诉讼过程我们梳理出28个流程节点,其中14个是必经程序节点,另14个是非必经程序节点。当实际发生非必经程序时,该节点信息将穿插在实际发生的审判流程中,当事人可以实时查询案件的审理进度。
    [09:47:03]
  • [演示]:
    4、权利保障。系统在影响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和重要诉讼权利的程序环节,设置了“重大权利”服务功能,提示并帮助当事人及时、正确行使该环节重要权利。当事人可通过回复方式申请权利的行使,与法官在系统中形成互动,从而使诉讼权利有保障、有实效。
    [09:47:42]
  • [演示]:
    5、管理监督。系统改变了法院的事后管理方式,将案件管理的时机和手段前置于案件审理过程。系统设置的审判过程各节点与法律规定一一对应,法官的每一步办案程序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并同步录入系统,程序超过期限未经庭长审批无法继续下一步的工作。这就实现了管理的同步跟踪。系统还可通过特别授权密码方式,让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等有权机关可以登录查阅具体案件的审理情况,从而畅通了监督机关的监督渠道。
    [09:48:26]
  • [演示]:
    上述内容,主要以互联网、触摸屏、手机短信和语音电话四种载体实现。其中,互联网和触摸屏满足所有内容需求,手机短信和语音电话着重提供案件进展信息告知、重大权利提示以及评价反馈服务。
    [09:48:50]
  • [演示]:
    下面,我们以一个民事案件为例,来简要介绍这一系统的运用。
    [09:49:03]
  • [演示]:
    案件立案后,我院即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一份《使用说明书》并授予查询密码,告知其进行案件过程信息和诉讼辅导信息的查询和接收方式。
    [09:49:16]
  • [演示]:
    其后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若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或本院触摸屏进入其案件,屏幕上将出现审理流程图并闪烁显示当前案件进展所在节点,点击每一个节点,都将显示该流程环节的相关法律规定、文书范本、风险提示等辅导内容;若当事人通过固定电话查询,则语音应答提示当前流程环节;而手机短信则会在案件进入每一个流程时,自动向当事人告知审理进展。
    [09:49:47]
  • [演示]:
    在涉及重大诉讼权利的程序环节,互联网、触摸屏和手机短信还将提示当事人是否及如何行使该权利。如在答辩期,系统会提示当事人是否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当事人选择“是”,系统将进一步提示提出的时限和方式,并同时将事人的申请反馈到办案法官和庭长的办案系统中,系统会提示法官及时进行确认和办理。
    [09:50:25]
  • [演示]:
    如果当事人提出了书面异议书,法官点击反馈信息栏,即弹出审批表,审批手续办理完毕,该条信息即消除。无论当事人是否行使权利,系统均予记载,庭长可按提示信息逐一进行督办。
    [09:50:52]
  • [演示]:
    案件审理完毕后,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和触摸屏,可以看到其案件实际经历的程序流程,也可以通过查看裁判文书得到案件的结果信息。
    [09:51:06]
  • [演示]:
    上述演示,就是该系统在案件审理中的实际运用过程。
    面向当事人的一对一个案信息公开系统,将开放与便民利民相结合,与科学精细管理相融合,与社会监督评价相衔接,力求信息公开的彻底性、权利保障的充分性、司法管理的严密性。
    [09:51:26]
  • [演示]:
    各位领导,我院构建的“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既着眼于社会公众,又着重于案件当事人,以尽可能“实”的举措便利于民,以尽可能“明”的流程取信于民,尽可能“活”的方式受监督于民,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真真切切信法律”,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
    审判公开系统演示完毕,敬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09:52:37]
  • [主持人 王平]:
    刚才多媒体演示涵盖了六类信息公开和个案信息公开的两大系统,分别对两大系统的功能及运用方法用了概括介绍,便于我们对于高新区法院开放式6+1模式的了解。下面请高新区法院民庭徐永红法官作亲历审判公开系统应用的体会!
    [09:53:55]
  • [主持人]:
    现在是徐永红法官的发言
    [09:54:36]
  • [徐永红]: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在这次会议上与大家交流我亲历我院“深化审判公开改革”的感受。
    我院深化审判公开改革工作从去年开始至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这场改革中,身处审判一线岗位的我,经历了由一名旁观者、被动参与者到主动实践者的转变。
    [09:54:49]
  • [徐永红]:
    作为一名从事了近20年审判工作的法官,本来对审判公开这个话题并不陌生。当上法官的那一天,也明白公开是审判的应有之义。但我院进行的此次改革,对我原有公开观念的冲击却是前所未有。去年院里部署改革工作,自己因忙于审判,思想上还是有诸多不理解、不接受。
    [09:55:05]
  • [徐永红]:
    一是思想上不重视,觉得审判公开都是老生常谈,我们一直都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操作的,这次改革是“新瓶装老酒”,难出新意;二是对审判公开的理解不一样,认为只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布开庭公告,公开审理,就是履行了审判公开的法定义务,要关心这个案件审理的人自然会来关心,至于“网上发布开庭信息、网上公布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庭审过程、网上展示证据”等举措,有点多此一举,会大大降低办案的灵活性,增加工作量,容易影响办案效率。
    [09:55:28]
  • [徐永红]:
    正是因为这两点认识误区,导致自己在审判公开的各项举措推进初期,贯彻执行的主动性不高,基本上是被动接受,而不是主动适应,对审判公开在工作流程上的一些新要求、新规则不适应,工作一度陷入忙乱和被动。
    [09:55:52]
  • [徐永红]:
    随着改革的强力推进,特别是我院构建的“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在价值定位上站位更高、出发点上始终立足于不为法官添负、在公开的方法和手段上尽量实现“自动档”而不是“手动档”,才发现自己以前的担心是多余的,认识也是狭隘的。“事不关己”的旁观者心态也在发生着激烈的变化。
    [09:56:20]
  • [徐永红]:
    好在经过及时学习,我认识到,一直以来,我们的审判公开是遵章守法型的被动公开,是法官和法院等在家中,墨守成规地按既定轨迹运行,等当事人、社会公众、媒体和党委人大政协政府来过问时,法官和法院再选择性地解释和回应的消极公开。
    [09:56:47]
  • [徐永红]:
    而这次改革,正因为有了“开放”和“服务”的正确定位,才使改革的模式有了实质性的突破。可以说,传统的审判公开是打开门等公开,而开放式审判却是走出门送公开,它的价值在于它使人们获得了实现社会正义的最有效的途径和保障。从公开到开放,不是简单的字句转换,而是制度的变革,更是观念的更新。
    [09:57:15]
  • [徐永红]:
    观念决定行为。因为每项改革举措都需要在实践中得到检验,改革的成与败、举措的行与否,最终需要法官在办案中运用检验。对于我院推出的审判公开各项举措,我感到,无论是开庭公告的公开,还是裁判文书及证据的公开,无论是庭审视频的公开,还是流程节点信息的公开,无论是诉讼辅导信息的公开,还是诉讼过程信息的公开,都意味着法官及其辅助人员在过去的日常工作习惯外,必须有一套新的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在规范运作的自律之外,还要在流程公开的过程中随时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严格监督。
    [09:57:54]
  • [徐永红]:
    开庭公告信息的公开,使过去随意变更开庭时间的现象大大减少,法官和辅助人员渐渐习惯在开庭前更加审慎地审核程序、更加精细严谨地安排工作,力争按期准时开庭。庭审视频的公开,使整个庭审程序的操作更加规范,对法官驾驭控制庭审能力的提升起到了催化剂的良好作用;而流程节点信息和诉讼过程信息的公开,使以前通行的各种权宜之计、程序后补的操作模式彻底失去了容身之处,审判人员及其辅助人员的各种常规性工作,不得不规范、不得不严谨。
    [09:58:34]
  • [徐永红]:
    对我触动最大的是裁判文书、诉讼证据资料上网公开。尽管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在我院由来已久,但过去是自己选择公开、事后公开、单向公开无评价、无反馈,而今全面公开是基本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情形,公开的时限有要求,公开的内容还有主要证据,公开后要接受社会公众的“评头论足”,可以说,我制作的每一份裁判文书,哪怕是简单的婚姻家庭案件的判决书也完全“暴晒于阳光”下,这种压力前所未有,我甚至感到裁判文书和诉讼证据资料的上网公开,对法官的行为习惯、素质能力都可能带来质的变革。
    [09:59:17]
  • [徐永红]:
    文书写得好不好、判得公不公、效率高不高,上网公开就是一道“紧箍咒”,也是一道无形的“防火墙”。
    自今年八月开始裁判文书和诉讼证据资料自动上传上网以来,我判决每一起案件都更加细心,在宣判前都会对案件更加审慎地思考再做出裁断,杜绝了过去为了赶结案率草率宣判、判决书迟迟不能出台的问题。
    [09:59:37]
  • [徐永红]:
    我院“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还在继续完善中。在新的形势下,审判公开的改革,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新的工作机制和新的工作习惯,更重要的是新的思维方式和新的审判理念。着眼民需民愿、关注细节的开放式审判公开,从理念上要求法官想为、愿为,从制度上要求法官需为、应为,从效果上体现法官实为、已为,日积月累,其对法官个人优良办案作风、习惯和职业素养的形成,对法院公开审判、公正审判、阳光审判的文化传统的积淀、对法院管理效果的催化促进、对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引导,效果都是明显的。
    [10:00:22]
  • [徐永红]:
    另一方面,因为每名法官每年承办的案件数量在200件以上,面对的不是一名当事人而是同时面对数名甚至数十名当事人,如何在按期、全部完成所有工作任务的同时,符合审判公开规范地严谨操作,需要我们不停地创新工作机制,寻求提升质效的新路径,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为改革的不断完善献计献策,贡献力量。以上是我亲历审判公开工作的感受,有不足之处请多指教。
    谢谢大家。
    [10:01:01]
  • [主持人 王平]:
    徐永红法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多年时间,2008年个人审理案件近350件,是高新区法院建院以来办案量最多的法官,今年在兼任庭领导的情况下,个人审理公司类、知识产权类案件200余件,结案率也居于前列。
    [10:01:51]
  • [主持人 王平]:
    感谢徐永红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做出的贡献。希望大家向徐永红法官学习!
    [10:03:56]
  • [主持人]:
    现在各位参会人员到高新法院一楼大厅合影,休息十五分钟。
    [10:04:57]
  • [主持人 王平]:
    下面进行会议第五项议程,请市中院胡建萍副院长对于高新区法院的推广工作进行点评,为下一步全市法院工作部署进行安排!
    [10:22:48]
  • [胡建萍]:
    同志们:年初,市中院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公开的新要求、新期待,全面推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的目标,确定了高新法院为审判公开工作的试点法院。一年来,高新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实践,着力构建符合司法发展规律,满足人民群众司法公开需求的全方位、体系化、智能化的审判公开运行模式。刚才田林院长以及高新法院相关同志对高新法院审判公开的具体做法、积累的经验、取得的效果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
    [10:23:46]
  • [胡建萍]:
    我认为,高新法院审判公开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其探索形成的“开放式网络6+1”审判公开运行模式很有特点,值得在全市法院示范和推广。关于高新法院示范经验及推广问题,牛敏院长和省法院明国副院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和指导。下面,我就高新法院的审判公开模式作简要点评,并就全市法院示范推广高新法院审判公开模式讲几点意见。
    [10:24:06]
  • [胡建萍]:
    一、高新法院审判公开模式的价值特点
    在网络兴起和普及的今天,互联网已经成为审判公开的重要平台和有效途径,全国各地、各级法院纷纷通过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公布审判信息。高新法院顺应新形势的要求,在研究借鉴各地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创新,树立先进的公开理念,制定体系化的公开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初步实现了审判公开的全面、及时、便捷和互动。我认为,高新法院的审判公开模式较为突出地体现了三个方面的价值特点。
    [10:24:51]
  • [胡建萍]:
    (一)理念新,实现了“单向性”公开到“互动式”公开的转变。传统的审判公开,强调法院向社会传递公众感兴趣的司法信息,着力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院形象,而高新法院的审判公开模式在这个基础上又有了新的提升,从理念到制度设计乃至操作细节,都突破了传统的单向传递模式,着眼于双向互动,体现了法院从谨慎向公众透露工作到全方位主动公开和吸纳公众意见,接受公众审视的转变,体现了法院以公开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的理念,体现了对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廉洁度、提高审执工作质效、凝结人民信任等多重价值的追求。
    [10:25:14]
  • [胡建萍]:
    一是全面性公开充分体现开放式司法理念。高新法院探索的公开模式遵循全面公开理念,围绕审判的主要信息,坚持“上网公开为原则、不上网公开为例外”,将法院各类案件的立案信息、开庭信息、裁判文书、主要证据、庭审视频、鉴定评估信息和执行信息公开等都纳入公开的范围,充分满足公众的司法知情权;同时,也给当事人提供了全面了解诉讼过程和内容的平台。可以说,这种将主要审判和执行信息全面置于阳光之下,是司法公开的重大突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10:25:37]
  • [胡建萍]:
    二是互动性公开充分体现吸纳公众意见理念。高新法院在建立审判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布审判信息的同时,建立了与网民的沟通交流互动平台,主动寻求网民评价,收集网民的意见建议。在网站开设了专门的“公众评价反馈”栏目,在公开信息项下设置了公开工作评价体系和递进的具体原因指标,收集网民对判决结果、判决理由、庭审程序的观点、评价、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梳理、分析、吸收和反馈,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提高司法水平。
    [10:25:54]
  • [胡建萍]:
    三是点对点的征求意见充分体现公开接受监督理念。高新法院在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审判信息网上公开系统的基础上,打造了点对点接受人大、政协、检察院等专门监督机关监督的平台。人大、政协、检察院等专门监督机关可以根据授权范围,了解掌握法院特定案件审理进展情况、裁判情况和其他工作情况,并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
    [10:26:28]
  • [胡建萍]:
    (二)层次深,实现了“个别性”公开到“体系化”公开的转变。目前,全国法院通过网络实现的审判公开主要体现在裁判文书公开,而绝大多数裁判文书公开都是选择性公开,比例也很有限;部分法院公开了排期开庭公告信息、执行信息等,但总的来说公开的数量不多、种类单一、未成体系,既不能反映法院一段时期内审判工作的整体情况,也不能反映单个案件的具体情况。
    [10:27:33]
  • [胡建萍]:
    高新法院在全方位审判公开的理念下,以诉讼流程为线索,以制度构建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选择了公众需求最为迫切的信息,明确了各类信息的公开层次和公开时点,丰富了信息公开的手段和途径,将各类信息整合为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的信息体系,以系统化的操作规程和手段进行公开,从而充分体现了某个时点法院审判主要信息的整体公开和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案件主要环节的充分知晓,实现了信息公开的体系化。
    [10:27:55]
  • [胡建萍]:
    一是公开内容的体系化。以程序规定和公众关注的审判主要环节为主线,将各类审判相关信息分类规制,明确了立案暨排期开庭、庭审视频、裁判文书、主要诉讼资料和证据、鉴定评估以及执行六大类信息作为公开信息并通过内外网络向社会全面公开,力度非常大。
    [10:28:14]
  • [胡建萍]:
    方案运行以来,立案信息、排期开庭公告信息、鉴定评估信息和执行信息公开率为100%,裁判文书信息公开率也达到了93.1%,从而实现了诉讼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公开,并通过设置六类信息的相互递进链接,最大限度地还原个案诉讼全貌,形成了内容充分、程序完整的审判信息体系。
    [10:28:28]
  • [胡建萍]:
    二是公开制度的体系化。为规范审判公开工作,高新法院制定了由《审判信息公开上网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构成的审判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从管理考核和运行实施,从完善舆情处理和提高审判质量等配套措施各方面入手,形成了审判公开工作运行的一整套制度,从而在制度层面保障了审判公开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
    [10:28:43]
  • [胡建萍]:
    三是公开手段的体系化。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网络无疑成为信息传递的重要载体和渠道,高新模式以网络公开为重点和突破口,通过互联网、局域网触摸屏、手机短信和语音电话等各种平台,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网络公开体系,保证了公开信息对各类人群的广泛覆盖。
    [10:29:01]
  • [胡建萍]:
    (三)智能化高,实现了传统的“手动”公开到便捷的“自动”公开的转变。新形势下,公众对审判公开的信息需求量越来越大,对公开信息及时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仍然采用传统的事后手工操作发布信息形式,不仅不能保障审判公开的及时性,更会大大增加法官的工作量。高新法院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自主研发了审判公开软件,搭建了审判公开平台,实现审判公开的便捷化自动操作。
    [10:29:25]
  • [胡建萍]:
    一是信息自动搜集。高新法院依托现有的内网案件管理系统,与公司合作自主开发了公开信息自动搜集软件,上网公开的所有信息均在内网中随案件信息的录入自动生成并进入待上网平台。在正常情况下,制度规定需上网公开的信息在录入后即自动锁定为待上网信息自动上网,个别不宜公开和需要审批的信息作为例外处理,通过规范化的自动信息采集达到了操作的便捷化。
    [10:29:46]
  • [胡建萍]:
    二是数据自动摆渡。在充分考虑网络安全性的基础上,高新法院自主开发软件与内网案件管理系统相衔接,实现了靠人工无法实现的内网信息高频率自动上传互联网公开,既达到了审判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保障了审判公开信息的实时性和有效性,又充分考虑了网络安全和保密问题,提升了审判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0:30:17]
  • [胡建萍]:
    三是便捷查询统计。高新模式在网络平台上设置了多种搜索方式,公众可以根据审判信息的类别或关注的个案,自由选择了解感兴趣的信息,通过简便操作实现无障碍查询;在内部办案系统查询统计功能中也增设了相应内容,实现法院内部对公开情况的便捷查询和统计管理。
    [10:30:36]
  • [胡建萍]:
    二、构建统一平台全面推广审判公开
    高新法院在审判公开的试点工作中,既按照市中院的试点要求,下大力气探索和实践,构建了面向社会公众的“开放式网络6+1”审判公开机制,不仅基本实现了审判过程向社会公众的全方位公开,还深度拓展,创造性地搭建了面向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信息公开系统。
    [10:31:05]
  • [胡建萍]:
    就后者而言,它不仅涉及审判公开,更重要的还有司法为民、方便当事人诉讼的问题,其信息化程度、管理和技术要求也比较高,一些基层法院目前还不具备推广运用的条件,制度推进也需要一个过程。因此,从实际出发,我们鼓励各法院向高新法院学习和借鉴,有条件的法院主动推广运用,暂不具备条件的法院创造条件后主动推广运用,目前市中院不作统一和硬性要求。所以,我这里主要讲对社会公开模式的推广问题。
    [10:31:25]
  • [胡建萍]:
    市中院决定并要求全市法院必须一体推广高新审判公开模式。总体要求和思路是:市中院相关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尽快出台指导意见并搭建好统一的公开平台,并对推广工作加强有效指导和督促;各基层法院和市中院各业务部门(执行局已经走在前面,现在只是纳入整体公开体系的问题)要积极主动结合实际,全面抓好审执公开工作的落实,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
    [10:33:15]
  • [胡建萍]:
    具体部署和要求是:
    (一)制度先行,制定好审判公开制度规范
    目前,市中院正在总结高新法院审判公开的制度规范,结合全市法院的实际,考虑起草制定全市法院审判公开指导意见。市中院审管办和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克服年底材料多、任务重的困难,抓紧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力争在1至2个月内制定并出台全市法院审判公开的指导意见;市中院研究室作为法院对外宣传的职能部门,要发挥把握和引导舆论的特殊作用,积极配合和协助制度的构建和具体运作;各业务部门要积极参与,在协助总体制度构建、制定部门实施意见和切实执行方面都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整体合力。
    [10:34:46]
  • [胡建萍]:
    各基层法院要对照高新法院的制度体系,仔细清查本院与审判公开工作相关的现有制度,做好修订和增补工作,按照市中院总体指导意见,在指导意见下发1个月内完成本法院审判公开的具体方案,并报市中院审查备案。
    [10:35:28]
  • [胡建萍]:
    我们鼓励各法院和市中院各业务部门在总体指导意见下,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和发展,但首先要强调学习借鉴高新法院的经验和模式,要详细规定公开的各项具体内容、运作流程、管理考核和责任部门,并据此修订增补和切实贯彻落实好审判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形成全市法院基本一体的审判公开制度体系。
    [10:35:57]
  • [胡建萍]:
    为此,要进一步研究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握好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在裁判文书的公开上,我们必须坚持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力争用半年左右时间作为适应期,逐步实现上网范围的最大化,同时也要注意尊重当事人意愿,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个人隐私,保守国家秘密和保护商业秘密,同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效应和稳定因素。
    [10:36:51]
  • [胡建萍]:
    在借鉴高新法院审判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的时候,要尽可能地具体明确哪些能上网、哪些不能上网,增加可操作性,避免随意性。其他方面,主要是诉讼资料、重要证据和庭审视频,更要重点研究和把握好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和操作办法,实现两者价值取向的合理结合。至于立案和开庭排期等信息,基本上可以全部公开。
    [10:37:54]
  • [胡建萍]:
    二是把握好裁判文书公开与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对裁判文书中当事人的身份证号、住址等个人信息是否隐去或如何隐去,各地法院认识不一,做法也不一,各有利弊。如果不隐,全面公开当事人信息,会带来哪些影响要认真总结和考虑;如果隐去,又如何解决自动隐去当事人个人信息的技术手段,减少审判公开的工作量。目前我们有一个初步的想法,但还需要实践和研究。
    [10:38:52]
  • [胡建萍]:
    三是把握好各法院的个性差异与全市法院的整体效应。高新区法院结合裁判文书公开,深层次地实施了与裁判文书相对应的证据公开、庭审公开、开庭信息公开等,这些公开内容,有的是全市基层法院可以实现的,有的是有些法院暂时还不能实现的,比如没有科技法庭的法院不能进行庭审视频公开。因此,对这些深层次的公开内容,要根据不同法院的实际,根据高新法院的试点经验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具体制定各法院的本地化方案。不具备条件的要实事求是的安排。
    [10:40:22]
  • [胡建萍]:
    四是把握好高新试点经验借鉴与现有资源的整合。目前,全市法院在审判公开上都或多或少进行了一些探索实践,市中院实施了开庭信息网上公开,建立了执行公开网,搭建了老赖的曝光平台,我们既要全面借鉴高新法院审判信息公开的有效做法,还要有效整合我们已有的审判信息公开资源,达到最佳的审判信息公开效果。
    [10:40:39]
  • [胡建萍]:
    五是把握好审判信息公开与深化接受监督的关系。要进一步拓展法院与网民的双向互动。积极探索开辟专门的栏目,收集网民针对法院公开的审判信息和其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抽调专门业务骨干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处理。及时把网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法院处理、回复情况及时公布在栏目上。同时设立优秀裁判文书推荐专栏,让广大网民选好文书,写推荐理由,与网民形成互动,了解社会各界关于好文书的判断标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10:41:29]
  • [胡建萍]:
    (二)平台同步,搭建好审判公开基础平台
    要推进全市法院审判公开工作,搭建好审判信息公开平台是前提和基础。目前全国法院搭建审判公开平台大致采用两种方式,一是上下级法院各自建设外网网站并将审判信息公布在各自的网站上;二是中、高级法院搭建统一的审判公开平台,既公布自己的审判信息在本院外网网站上,还将基层法院的审判信息公布在自己的外网网站上。
    [10:42:41]
  • [胡建萍]:
    从目前来看,全市法院建有外网网站的不到50%,如果要求所有法院都建设外网网站,不仅建设周期长,而且花费的物力、财力都较大,并且难以保障风格的统一。为确保审判公开工作能够尽快启动、降低成本、统一风格,同时扩大成都法院审判公开的整体影响力,我们决定采取市中院建立全市法院审判公开统一平台的方式推进审判信息公开工作。
    [10:43:46]
  • [胡建萍]:
    即在市中院的外网网站上建全市法院统一的审判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布市中院和20个基层法院的立案信息、排期开庭公告信息、裁判文书信息、主要证据信息、鉴定评估信息;执行信息整合到现有的成都法院执行案件查询系统统一发布,并链接到全市法院统一的审判信息公开平台。
    [10:44:18]
  • [胡建萍]:
    目前市中院正在开发建设全市法院审判信息统一公开网及相关软件,审判信息公开网分市中院和20个基层法院共21个版块,在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分别设置公开信息上传后台,由各法院自行负责公开信息的上传和相应的维护、管理工作。此外,已建有外网网站的基层法院可直接发布公开信息到自有网站平台,同时链接到市中院统一审判信息公开网。
    [10:44:51]
  • [胡建萍]:
    我们提出在成都法院网(互联网)上建立全市法院统一的审判公开平台,而不是要求各基层法院建自己的互联网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第一,借助于已经有较大影响的成都法院网作审判公开的网络平台,不仅可以做大做强审判公开,产生成都法院审判公开的整体和集合效应,而且可以利用这次推进审判公开的机会,进一步提高成都法院网的点击率,从而提升网站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影响力;
    [10:45:27]
  • [胡建萍]:
    第二,当前网络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站多如牛毛,如果由基层法院各建网站,由于信息量更新很有限,可以预料基本没有影响力,时间一长都是无人问津的死网;
    [10:45:42]
  • [胡建萍]:
    第三,基层法院建互联网站,每年固定支出至少近万元,而且如前分析,花了钱并不能产生应有作用,不利于高新法院经验和模式的推广;
    [10:45:55]
  • [胡建萍]:
    第四,统一建网站可以集中进行审判公开信息的收集和上传,可以对全市法院审判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方便对审判公开推进工作的督促和改进。
    [10:46:24]
  • [胡建萍]:
    目前,市中院办公室正在抓紧组织建设全市法院审判信息公开网,希望今天的推广会召开后,市中院办公室要进一步抓紧时间,加快进度,力争在一个月内完成公开网的建设。与此同时,根据全市法院审判公开指导意见的要求,抓紧修改完善审判公开上传软件。各基层法院也要结合各自法院制定的审判公开实施细则,加快修改完善相应的上传软件,力争全市法院审判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在2个月内全面投入使用。
    [10:46:33]
  • [胡建萍]:
    关于平台建立的经费保障问题。本着统一建设、市中院承担大头和基层法院适当分担的总体原则,所有硬件和软件开发费全部由市中院承担,基层法院只需分担数额不大的软件本地化和培训费用。这里只指此项工作的直接投入,没有考虑个别法院硬件配置本身不到位和更新投入的问题。
    [10:47:28]
  • [胡建萍]:
    (三)推进到位,落实好审判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审判公开工作能否推进到位,达到预期效果,关键是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对此牛敏院长还要专门提要求。我重点讲一下日常工作机制和人员配置保障问题。关于审判公开的日常管理和指导督促工作机制,市中院正在重点研究,具体包括各基层法院、本院各庭级单位审判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
    [10:47:49]
  • [胡建萍]:
    在审判公开的推进过程中,市中院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在推广中出现的问题并指导解决,深入基层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不断完善审判公开工作。今天的推广会后,各基层法院也要提前作一准备和思考。
    [10:48:18]
  • [胡建萍]:
    关于人力配置和保障问题,应当说制度的构建就充分考虑了尽量减少需专人做的事务性工作。很多事情,包括信息上传、公开内容的确定和选择等都由承办法官一键式操作完成;内网与互联网之间信息传递采用定时摆渡方法自动进行;所以,相对说单独的人力投入不是太大。
    [10:49:19]
  • [胡建萍]:
    但客观说还是要增加一定工作量:一是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特别是市中院的工作不仅要增加而且量还不少;二是有些内容(特别是庭审视频)的公开需要做专门的编辑和处理工作,这是需要人工而且最好是专人做的。
    [10:49:47]
  • [胡建萍]:
    三是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网络舆情的掌握和监控以及制度的实时修订完善等日常工作,也需要专人来做。对此我们目前只是作了一些初步的摸底和估计,正在研究具体的方案和人员配置。各法院也要根据本法院的实际提前考虑。
    [10:50:25]
  • [胡建萍]:
    二是做好配套工作。市中院研究室要抓紧研究制定审判公开后的舆情收集制度,进一步扩大舆情收集的范围,提高舆情收集的及时性,通过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和利用,改进法院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市中院审管办要尽快组织一次全市法院裁判文书检查,以保证上网文书的质量。
    [10:51:23]
  • [胡建萍]:
    全市法院大力度的审判信息上网工作在成都法院历史上尚属首次,可以预期,这项工作一旦启动,必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关注的焦点会集中在公布在互联网的审判信息上,尤其是裁判文书上。各法院必须在近期开展一次裁判文书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拟在互联网上公布的裁判文书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及时发现、纠正裁判文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上网的裁判文书质量。
    [10:51:53]
  • [胡建萍]:
    要坚持“两手”抓,既要苦练“内功”,扎扎实实做好审判公开工作,又要外树形象,采取各种方式,透过各种渠道,积极加强内外宣传,广为人知,扩大审判信息上网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10:52:12]
  • [胡建萍]: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我们通过开发的软件,实现各法院和各业务庭公开信息的网上自动统计通报。除此之外,市中院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市中院各业务部门和各基层法院的督促检查。
    [10:52:31]
  • [胡建萍]:
    逐一检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包括审判公开的制度是否真正建立并有效运行,立案信息和排期开庭公告信息是否全部上网,鉴定评估信息和执行信息是否按要求进行发布,各法院的裁判文书上网率,公众的反馈是否及时给予回应,法院的公正形象是否进一步树立,“双效”是否得到可见提升等等。
    [10:52:56]
  • [胡建萍]:
    要检查一个通报一个,对做得好的业务庭和基层法院,要组织学习取经;对贯彻落实不力的业务庭和基层法院,要严厉批评通报,督促进度慢和效果不明显的单位积极跟上。督办检查情况要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法院的评先选优结合起来,确保审判公开工作在全市法院整体推进并取得实效。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10:53:44]
  • [主持人 王平]:
    胡建萍副院长从高新法院审判公开模式的特点等方面评价了高新区法院审判公开模式,也布置了制度先行的审判公开推广规范,全市法院在会后要按照安排认真落实。下面进行会议第六项议程,由市中院牛敏院长对高新法院审判公开工作推广会进行总结并布署审判公开推广工作。
    [10:54:47]
  • [牛敏]: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法院审判公开示范推广会议,主要是示范和推广高新区法院在审判公开中的经验和做法。刚才高新区法院田林院长、徐永红副庭长从不同的角度,系统、详细介绍了高新区法院1年来以“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为重点的审判公开工作的价值定位、建构的体系、保障的环节、发展思考以及在实践中的体会和感受;工作人员演示了高新法院审判公开的内容和实现方式;中院建萍副院长对高新区法院示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做了点评,对下一步全市法院的推进做了具体部署,讲得很好,对我们启发很大。
    [10:56:13]
  • [牛敏]:
    在此我代表市中院党组,祝贺高新区法院在审判公开示范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向为审判公开示范工作贡献智慧、付出辛劳的高新法院及法官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同时,今天的会议得到省法院、市人大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省法院明国副院长,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社法委领导亲临会议指导,让我们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10:57:34]
  • [牛敏]:
    一会儿明国副院长等参会领导会为我们作重要讲话,下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完善和创新审判公开工作,切实解决审判公开信息较少、受众群体单一、渠道有限和程度不够的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法院与社会较好地沟通与互动,达到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的目的。
    [10:58:17]
  • [牛敏]:
    一、确定审判公开示范的动因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在社会转型期的现实状况下,在法院内部不断努力超负荷工作与外部评价反差较大的困惑中,法院工作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这些都是当前审判工作面临的客观因素和社会条件,不以我们的意识为转移,我们能做的就是怎样有效回应社会需求,增进社会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进而认同。
    [11:05:50]
  • [牛敏]:
    我们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法院工作服务的主体。审判工作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为大局服务就要通过司法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为人民司法就要通过司法改善和保障民生,化解民怨,促进和谐。二是法院工作评价的主体。法院工作最后都要接受人民人民群众的评判。
    [11:06:07]
  • [牛敏]:
    三是法院职能的发挥必须实现积极的功效。法院通过司法应当也必须达到积极的效果,要让党委放心、人民信任和当事人信服。显然法院整个工作过程、效果评价都离不开与社会的对接和互动,因此我们将审判公开作为社会打开法院之门的钥匙,确定在高新区法院示范审判公开工作,通过高新法院的探索和积累,为全市法院作出示范和样本。
    [11:06:19]
  • [牛敏]:
    从今年8月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对成都市社会公众调查法院及法官形象评价的结果看,我们抓审判公开示范及时回应了社会公众的需求。此次社会调查测评的内容包括法院形象、法官形象、司法公信、司法公开、司法权威、司法便民和司法廉洁七个方面,其中司法权威得分最高,为86.89分;而司法公开得分最低仅为59.16分(司法公开市中院得分为72.67分)。
    [11:06:37]
  • [牛敏]:
    社会调查对司法公开的定义是“司法公开是指司法机关的行为必须透明化(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公众或媒体获取行政和司法信息无障碍。”从测评分数情况看,在司法公开的7个测评项目中,公开宣判得分最高为82.22,司法公开改善得分为76.44,寓教于审的《庭审进行时》得分为64.66,法制宣传得分为55.72,庭审公开得分为48.08,办案程序公开得分为49.22。
    [11:06:50]
  • [牛敏]:
    从被调查主体看,受教育程度低的受访者评价相对低,具有大专或大学文化程度的受访者评价最高;参与过法院相关活动的受访者评价高于没有参加过相应活动的受访者,参加过的受访者对司法公开的评分为71.54分,比没有参加过的群体高24.75分。社会调查给我们的启示:一是公开宣判在审判实践中落实较好;二是法院司法公开在不断改善和进步中;三是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如办案程序公开、庭审公开等需要深化。
    [11:07:11]
  • [牛敏]:
    四是司法公开的方式应针对不同的人群丰富多样,使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区域的人群都有知悉司法公开内容的方式;五是司法公开不仅只对案件当事人更要面向社会普通公众,在社会调查中反映出,在对司法公开的需求上,53.11%的普通公众受访者对案件受理、审理和执行方面的工作流程有明显的兴趣,希望能够公开;六是越是公开透明社会评价越高。如在审判实践中落实较好的公开宣判,增加了社会对该项公开的了解,评价也就更客观和积极。
    [11:07:26]
  • [牛敏]:
    值得肯定和祝贺的是高新法院司法公开在一圈层法院中得分最高,同时高新法院在审判公开示范工作中所解决的问题和难题正好弥补和深化了社会对司法公开的需求。
    [11:07:45]
  • [牛敏]:
    二、审判公开示范的成效
    在推进高新法院审判公开示范工作过程中,我与建萍副院长组织市中院审管办、办公室和研究室多次到高新法院研究示范工作,厘清示范工作的思路、打消审判公开的顾虑,明确审判公开的方向,及时解决示范工作遇到的难题;高新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示范工作,组织有力,方法得当,拟定了61个子项目的工作规划,深入社会调查研究,理性思考和构建审判公开制度体系,研发审判公开应用软件,并积极在审判实践中运用和完善,破解了公开定位、公开内容、网络安全、低耗高效等难题。
    [11:08:09]
  • [牛敏]:
    通过上下联动,使示范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形成了“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全面完成面向社会公开立案排期、庭审、裁判文书、执行、鉴定拍卖和诉讼证据资料6类审判信息的基础上,深入研发了面向当事人的1对1个案信息公开系统,搭建了审判公开工作外界评价和反馈系统,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地完成了示范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
    [11:08:24]
  • [牛敏]:
    (一)社会反响积极且评价较高
    刚才田林院长介绍了高新法院审判公开的情况,高新法院的立案排期、执行和鉴定评估三类信息实现了100%上网公开;公开庭审视频94条,公开率15.29%;公开的2009字号裁判文书576份,公开率88.5%;在公开的裁判文书中递进公开诉讼证据资料245份,递进公开率42%。
    [11:08:50]
  • [牛敏]:
    截止2009年11月30日,高新法院互联网站审判公开频道在短短几月时间共收集社会公众的各类评价一万多条,其中对立案信息公开满意的有74.37%,基本满意22.92%,不满意2.71%;对执行信息公开满意的有87.19%,基本满意12.3%,不满意0.51%;对庭审视频公开满意的有94.13%,基本满意的3.91%,不满意的1.96%;对裁判文书信息公开满意的占95.15%,基本满意3.48%,不满意1.37%,是六类信息中满意度最高的,充分说明社会公众对高新审判公开的积极回应和较高评价。
    [11:11:16]
  • [牛敏]:
    今年9月18日最高法院专门选择在高新法院召开司法公开改革方案论证会,论证会前安排高新法院演示“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高新模式得到与会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法院代表、律师代表、媒体代表的肯定。
    [11:11:30]
  • [牛敏]:
    (二)内部管理增强且效果初显
    向社会公开审判工作信息,必然要求审判工作是高质量的。如果审判工作经不起推敲,公开就会让法院、法官被动甚至承担较大的压力以及带来负面影响。高新法院通过强化内部管理,促进法官化解纠纷和裁判文书撰写能力的提高,达到较好效果。
    [11:11:44]
  • [牛敏]:
    高新法院从今年7月开始用审判信息公开软件系统推行审判公开示范工作以来,与上半年相比,调解率从33.46%上升到月平均34.64%,增长1.2个百分点,上诉率从19.93%下降到11.74%,降低8个百分点,涉诉信访上访率从0.55%降低到0.36%,减少约2个百分点,在审判公开的推进中,案件质效也逐步提升。
    [11:11:55]
  • [牛敏]:
    (三)法官认识到位且基本适应
    法官是法院的主体,审判公开必须得到法官的认同和支持才能坚持和发展。高新法院充分运行信息技术研发的审判信息公开软件管理系统,自动采集审判公开信息、自动上传互联网、同步反馈社会公众意见和评价,除对公开的诉讼证据资料需要按照制度作出是否公开的打勾式选择、庭审视屏需要编辑外,其余都是通过系统自动实现,有效化解了增加法官工作量的问题。
    [11:12:12]
  • [牛敏]:
    刚才高新法院办案数量大、审判质效好的徐永红法官介绍亲历审判公开的体会,徐永红法官经历了由一名审判公开的旁观者、被动参与者到主动实践者的过程,认为审判公开对法官个人优良办案作风、习惯和职业素养的形成,对法院公开审判、公正审判、阳光审判文化传统的积淀、对强化法院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均有积极效果。
    [11:12:26]
  • [牛敏]:
    (四)应对机制快速且预防性好
    高新法院“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为社会了解法院审判工作提供了全面、及时、便捷的平台,同时法院审判工作的过程、依据和结果也就置于社会的关注和监督之下。为了有效控制审判公开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高新法院制定了《媒体舆情收集应对办法》,规定了舆情收集的范围、渠道,舆情的核实,各类舆情的应对预案,快速防控负面舆情。
    [11:12:36]
  • [牛敏]:
    制定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规定了及时修正、删除或更换、撤销已上网裁判文书的情形,有效应对裁判文书上网后发生变化的情形。使法院能够预防和应对审判公开可能产生的后果。
    [11:12:47]
  • [牛敏]:
    三、推广审判公开示范成果的要求
    高新法院审判公开示范工作,为我们做了很好的探索,其经验给我们很大的启示:一是在新的社会背景下找准了法院职能发挥与社会需求互动的结合点;二是在新的技术条件下找到了审判公开的突破口和技术支撑;三是打消了亮“家底”会带来负面影响的顾虑,以内强素质促进外树形象。
    [11:13:07]
  • [牛敏]:
    四是较好地处理了审判公开与保守审判秘密、有效运行与成本控制、促进公开与保护法院、法官的关系;五是形成了“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的制度和软件体系。全市法院要深化认识,借鉴、共享高新审判公开示范的成果,通过强内功、重科技、建机制等措施,结合本地区、本法院的客观实际按照市中院的统一部署推广审判公开。
    [11:13:41]
  • [牛敏]:
    (一)要在更高层面认识审判公开的意义,增强推动审判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一,审判公开有助于克服司法的封闭,促进司法与社会的共融。由于司法的程序性规则和技术性要求,使司法话语与社会话语存在差异。同时在转型期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中,社会公众对司法裁判的规则、运行原理、受到的制约不尽了解和认同。审判公开通过开放信息、解释规则、说明理由、诉讼服务和指导等,能在一定程度上弥合两者的差异,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审判本身的机理,最大限度地缩小对司法的怀疑,减少对司法的对立甚至对抗,增进社会公众与司法的理解、信任和共融。
    [11:13:57]
  • [牛敏]:
    第二,审判公开有助于回应转型期社会治理的需求,凸显司法的社会功能。现代社会法院的功能不仅仅体现在纠纷的解决上,“大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的出现和兴起,必然影响到司法发挥职能方式的转变。通过审判公开,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解决纠纷的同时,把司法裁判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使裁判及其传达的法律理念和正当秩序观念为更多的社会公众所认同,扩展司法的效力,培育社会的法制观念和规范社会秩序,从更广泛的范围消除社会矛盾。
    [11:14:10]
  • [牛敏]:
    第三,审判公开有助于扩展个案处理的效能,推动司法与社会形成共识。现在审理的有些个案反映的是社会多元的诉求,法院通过审理个案将法律条文、社会公共政策具体运用到个案中,通过审判公开向社会提供了解法院为什么这样处理以及处理的结果,促进社会规则的建立,从而推动司法与社会不断达成共识。
    [11:14:23]
  • [牛敏]:
    第四,审判公开有助于实现阳光审判,树立司法权威。审判公开必然将法院的审判工作置于阳光之下,透明于公众之中。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透明也必然要求法院工作的规范和精细。审判公开必然促进法院加强内部管理,促进法官自觉审慎工作,使司法产品能够接受社会的检验,成为社会公众行动的参考,从而促进审判公正、效率与效果的提高,培育司法公信和树立司法权威。
    [11:14:37]
  • [牛敏]:
    (二)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审判公开推广到位
    第一,打消顾虑,坚定信心。做任何工作都面临困难和挑战,审判公开也是如此。审判公开重大意义、势在必行,在信息传输高度便捷和快速的今天,法院要封闭也很难。法院不公开信息,其他机关、当事人、律师等也可以公开他们所掌握的信息,这样对社会全面了解案件处理和法院工作很不利,甚至还会造成法院工作的被动。因此全市法院要打消顾虑,坚定信心,树立推广审判公开的信心,掌握审判信息公开的主动权。
    [11:15:23]
  • [牛敏]:
    第二,认真学习,借鉴发展。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高新法院审判公开的工作经验,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审判公开机制,在积极引导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基础上,以公开为必须,不公开为例外,并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刚才建萍副院长的部署,借鉴、实践和发展高新经验,形成适应自身工作的审判公开模式,切实提高审判公开的质量,努力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11:20:07]
  • [牛敏]:
    第三,加强领导,争取支持。全市法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推广审判公开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用好中央司法改革补助经费。对审判公开推广工作,要全力实现组织保障、人力保障和财力保障。
    [11:20:21]
  • [牛敏]:
    第四,上下配合,逐步推进。全市法院要按照市中院的部署,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表,市中院要按时完成全市法院审判公开指导意见,搭建全市法院共享的审判公开网络平台;各基层法院要因地制宜地动起来,不走形式,注重实效;市中院审管办、办公室和研究室要加强对推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及时解决推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审判公开工作。
    [11:21:05]
  • [牛敏]:
    各法院会后要立即组织研究,切实贯彻落实今天会议的精神,市中院对各法院的落实工作和成绩要进行督促检查,纳入改革工作目标考核。
    [11:21:17]
  • [牛敏]:
    同志们,高新法院通过深入研究和积极示范,形成的“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为审判公开积累了经验,探明了路径。我相信,全市法院在高新示范经验的基础上,共同努力不断进步,一定能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
    谢谢大家。
    [11:21:27]
  • [主持人 王平]:
    牛敏院长从三个方面作了重要讲话,要求作市法院从更高层面上认识审判公开的重要性,请全市法院会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进行会议第七项议程,由省法院陈明国副院长作重要讲话。
    [11:22:30]
  • [陈明国]:
    今天很高兴参加高新法院的深化审判公开改革推广会。成都法院以整体谋划、以点带面推进审判公开工作的方法非常好,对我启发很大。听了高新法院田林院长的介绍、工作人员的演示和前面几位领导的讲话,我谈一下对审判公开的几点认识。
    [12:25:09]
  • [陈明国]:
    一是审判公开的意义。审判公开首先从理论上讲有几方面价值。一是公开保障程序公正,公开是程序公正的应有之义。公开可以带动回避、答辩、合议、陪审制度的落实,以这些制度的落实保障程序公正。二是公开促进司法民主,现代民主要求公众权力的运行需要透明,审判权也不例外。审判公开能落实民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公开防止司法腐败。任何权力运行要受到制约监督,审判权是主观判断权,缺乏外在直观的监督。透明是最好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12:25:34]
  • [陈明国]:
    应当说审判公开已经成为世界公认的普遍性基本原则。《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都将其作为重要的诉讼原则加以规定。我国的宪法和三大诉讼法也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12:25:49]
  • [陈明国]:
    为什么我们今天还要谈这个问题,就是因为这项制度在落实方面还存在差距。从主观原因上来讲,监督制约对每个人来讲都不是很乐意的,从客观上来讲,包括条件限制、司法资源的有限,都使审判公开没有得到全面的贯彻。
    [12:40:33]
  • [陈明国]:
    比如我们强调的质证、认证公开,现在很少有鉴定人、证人出庭,不能较好地实现公开质证和认证。为什么公众对审判公开的评价分值较低,说明我们的审判公开还不够,随着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公众对于知情权和司法民主的要求越来越高。基于这两点,这项工作需要大力加强。1999年和2007年最高法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审判公开的文件,今年省院也专门下发了文件,加强审判公开的推动工作。
    [12:40:48]
  • [陈明国]:
    成都法院在高新法院示范审判公开,专门推动这项工作,有它的重要价值和现实意义。高新法院示范以来,推动了案件质量、法官能力的提高、增强了法官的责任心。高新法院的示范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二是关于审判公开的内涵,审判公开有一个发展过程。审判公开起源于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法》一书中,主要是针对中世纪宗教审判的秘密性,很快被各国所接受。
    [12:41:03]
  • [陈明国]:
    在二战时期又遭践踏。二战以后,世界各国反思,审判公开在国际公约中得到确立。审判公开经历了以庭审公开为主要内容到司法民主的发展转变。目前我们的审判公开是以庭审向前延伸至立案公开,向后拓展到执行公开和信访公开。执行公开包括评估、拍卖、财产分配。信访公开包括现在推进的信访听证。
    [12:41:20]
  • [陈明国]:
    审判公开对于主体来讲有两个方面,一是向当事人公开、二是向社会公众公开。向当事人公开是起码的要求,是保证审判程序公正的基本内容,对当事人公开主要是对案件过程信息的公开。向社会公开包括允许公民旁听庭审,允许媒体对庭审进行公开报道等内容。从公开的方式上来讲,我们传统的公开方式是在法院所在的场所进行公开,现在推行的是依托信息时代多元的传播手段公开,对法院的庭审等信息全方位对社会公开。
    [12:41:38]
  • [陈明国]:
    高新法院现在示范的“开放式6+1”审判公开模式,实际上在我前面讲的几个方面的基础上都实现了突破和创新。是高起点、高平台、高水平的审判公开,是我们审判公开的发展方向,是值得其他法院学习和借鉴的做法。
    [12:41:53]
  • [陈明国]:
    三是审判公开中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把握好度的问题。不能走到极端。审判公开与一些价值可能存在冲突。如对法官独立审判权的影响。过于公开会对法官的独立判决理性思考带来影响。再如对当事人个人隐私的影响。当事人诉讼有其隐私,有学者认为审判公开从最初产生起源来看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权利是可以选择的,可以选择公开也可选择不公开。所以学者认为公开不能强制。
    [12:42:12]
  • [陈明国]:
    二是处理好法院与媒体的关系。公开重要的一项是向媒体公开,新闻自由附带了自由表达和公众知情权的价值,而司法裁判的自身规律是独立思考理性判断,法院与媒体如何处理好关系,一直没有一个规范,需要现实中正确处理。
    三是条件配套的问题。全面实行审判公开需要相应的配套条件,而各地区各法院有条件并不一样,所以需要因地制宜,完善条件,稳步推进。
    [12:42:31]
  • [陈明国]:
    四是保障当事人双方诉讼能力平衡的问题。公开实际上是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让他掌握诉讼信息。但实践中,本来就存在着当事人双方诉讼能力不平衡的现象,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公开,有可能造成当事人诉讼能力更加失衡。如不会用手机的不能上网的当事人。要想办法解决对这类人的公开和服务。
    审判公开是审判工作努力推进的方向,我认为这几个问题需要大家理性思考,逐步完善,把我们这项改革工作的效果做到更好。
    [12:42:59]
  • [主持人 王平]:
    刚才明国院长作了一个非常好的讲话,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审判工作公开有很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也提供了很有价值的指导性意见。明国院长从三个方面:一是怎样认识审判公开的意义。二是对内涵的问题,如何客观认识公开的内涵。三是当前我们做好审判工作公开的同时,怎样把握好尺度。请各个法院院长按照胡建萍副院长和牛敏院长的布署,把这三个问题考虑进去,把审判公开工作做得更加严谨。感谢明国院长的讲话。
    [12:43:46]
  • [主持人 王平]:
    今天会议议程全部结束。本次会议成功召开得到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同时也得到了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的支持。在此我提议向市人大、市政协领导、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高新区法院全体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12:52:44]
  • [主持人]:
    [主持人]:各位网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审判公开改革现场示范推广会现场直播至此结束。感谢大家的密切关注和热情参与.
    [12: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