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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9:30,直播密云法院法官与网友在线交流破解执行难措施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们又见面了。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相颖,今天我们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继续将交流会的现场带到您的面前。首先感谢北京市高院对于网络直播工作的大力推动,为各个法院提供了相互学习和面向社会的平台。在这里,我们向北京市高院、最高院致以由衷感谢!我们会不断努力,加大直播的力度,加强司法的公开度、透明度。[09:26:22]
- [主持人]:众所周知,执行难一直都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据相关数据统计,60%左右的生效法律文书需要靠法院强制执行,可以说法院执行工作承受着巨大压力。而由于执行难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值得我们关注,相当一部分人选择无休止的上访,不仅自身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诱发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所以破解执行难题,是包括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在内所有人的共同诉求,而这样一项复杂工程的完成,也不可能一簇而就,需要包括立法上的改革、工作机制上的创新、各部门的配合以及法律观念的普及等多方面的努力。[09:28:55]
- [主持人]: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密云法院执行庭的王刚庭长和宋英伟副庭长,和我们共同探讨有关执行的话题,并向我们介绍多年来密云法院在应对执行难问题上的宝贵经验和特色方法。[09:29:46]
- [主持人]:下面我向您介绍一下两位嘉宾。[09:31:07]
- [主持人]:王刚,男,1988年12月1日进入密云县人民法院工作,2000年、2001年连续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1年被评为“北京市法院先进法官”、 2000年、2008年获嘉奖,2007年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7年至今任密云法院执行庭庭长。[09:32:59]
- [主持人]:宋英伟,男,1995年1月1日进入密云县人民法院工作,2000年、2001年、2003年、2004年四次获嘉奖,200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5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06年至今任执行庭副庭长。[09:33:45]
- [主持人]:首先欢迎两位庭长的到来,那首先请王庭长向我们介绍一下我院执行工作的现状以及执行难都突出表现在哪些方面好吗?[09:37:14]
- [嘉宾 王庭长]:好的,首先感谢北京法院网提供这样一个平台,也感谢广大网友的热心参与。刚才主持人也提到了,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是需要各方面不断努力协调的过程,所以我也希望通过这样的一期节目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执行的实实在在的内容,通过宣传的力量,使大家能深入了解我们的工作,增强法律意识,我相信对于我们执行工作的开展也是大有好处的。[09:40:15]
- [嘉宾 王庭长]:在介绍执行现状之前,我想首先介绍一下什么是强制执行。所谓强制执行就是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所以执行的过程可以简单的分为找到被执行人,通知他履行义务,如果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的过程。而困难,也就存在于当事人的查找、财产的控制以及负有相关义务的部门和个人的协助上面,也就是当事人难找,我们国家现在经济活动非常活跃,人员流动日益频繁,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查找起来非常困难,由于我们国家现阶段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登记制度尚不十分完备,所以被执行人财产查找困难,相关协助执行部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协助尚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所以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09:50:45]
- [主持人]:感谢王庭长的介绍,执行难确实是一种全社会的难题,多年来,全国法院也一直致力于执行工作方法的研究,试图破解执行难。下面我们进行本次交流会的主要内容,请王庭长和宋副庭长给我们大家介绍一下目前我院执行工作中的应对举措。[09:51:54]
- [嘉宾 王庭长]:我认为执行难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问题,首先,我们院从思想上不断转变,不仅仅依靠法院的力量,建立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联动机制,试图营造全社会给老赖施压的外部环境;其次,我们强化了执行工作的内部管理,规范了执行工作流程;再次,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发挥自身优势,始终坚持“五个注重”。从这三个方面架构起了我们院的执行工作框架。[09:54:40]
- [主持人]:看来我院在执行工作中有自己的一套路子,那您能具体跟我们介绍一下这几项举措吗?首先谈谈我院在执行工作中思路上的转变吧。[09:56:10]
- [嘉宾 王庭长]:好的。要使一个生效判决顺利执行,除了判决本身正确之外,一个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的社会环境也非常重要。因此,执行工作首先要从思想上转变思路,要建立起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即在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恶意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下,有关职能部门、金融等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及舆论媒体单位通过对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置产、出境、变更企业、注册新企业、招投标、消费、信贷等行为实施限制和制裁,以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社会联动机制。[09:57:51]
- [嘉宾 宋庭长]:确实是这样的,而且《民诉法》也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这是联动机制的法律依据,实践证明,仅仅着眼于运用强制执行的手段来解决执行难问题,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通过这样一项新的工作机制,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提供的及时、准确、全面的权威执行案件信息为基石,通过与金融监管、工商登记、出入境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与措施联动,与其他社会信用体系网络对接,最终形成这样一种执行机制,当事人如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严格限制其进行产权变更、投资融资、市场经营、出境等各种市场活动,使其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制约;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执行案件信息纳入有关征信系统,成为社会信用体系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使其社会生活中的各个层面活动受到负面影响。[09:58:55]
- [嘉宾 王庭长]:我们法院早在2005年就启动了执行联动机制,我来说个例子吧。2005年,我院联合密云县公安局交通大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密云支公司、密云县吉顺停车场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并制订了会议纪要,对肇事车辆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查扣,对保险理赔款的保全等问题做了详细规定,有效的避免了被执行人财产转移,为执行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09:59:51]
- [嘉宾 王庭长]:另外,今年8月份,我院又与北京市边检配合,顺利执结一起拒绝履行判决的案件。案情具体是这样的,2006年12月11日,袁某向某房产中介公司购买某小区住房一套,约定入住时间为2007年5月30日,并签订了购房协议。当日,袁某交付定金10万元,但一直到2008年10月房屋都未能交付,中介公司已经没人办公,其法定代表人王某拒不履行购房协议。于是袁某诉至我院要求被告返还定金10万元,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经我们院判决,中介公司退还袁某定金1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18万元,合计28万元,但之后中介公司一直不予履行。袁某便于2009年4月27日,递交申请书向我院申请执行。经我们院查明,法院已收到该中介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为被申请执行人的类似情形案件共9件,累积案款达155万余元。我们当即成立调查小组,进行多方准备,并积极联系北京边检等部门。2009年10月18日星期日,我们收到北京边检的消息称王某正准备前往香港,我们放弃了休息时间,组织法官迅速前往首都机场,依法将王某司法拘留。拘留仅过了两天,王某就表示愿意交出执行款,其家人携带案款155余万交至法院,执行得以圆满结束。这是我们运用执行联动机制的其中一个例子。[10:02:49]
- [主持人]:看来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执行方法,但是实践中有些被执行人在外地,那对于这些案件,这个措施该如何操作呢?[10:04:42]
- [嘉宾 宋庭长]:这个跨省联动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经常涉及到,举一个例子来说。比如今年8月,我们就积极协助山东省滕州市法院执行了一起案件,收到良好的效果,事后滕州市法院还给我们寄来了感谢信。2004年5月,滕州市某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为王某的饭店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因装修进度不能满足王某的要求,王某单方面中止了合同,且未向装饰公司支付工程款。装饰公司遂向滕州市法院起诉,要求王某给付工程款。[10:06:18]
- [嘉宾 宋庭长]:后经法院审理,法院依法缺席判决王某向装饰公司支付装饰工程款及利息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主动履行判决,此案也一直未能执结。8月31日,我院接到滕州市法院的电话,电话里称在密云某地发现王某的一辆帕萨特轿车,在滕州市法院将帕萨特轿车扣押并拖往停车场的途中,被执行人王某闻讯后情绪激动,驾驶三辆轿车,带领十几人将道路封锁,把拖车拦下,并试图围攻滕州市法院执行员,我院对此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在认真了解案情后,王庭长立即亲自赶赴现场处置突发状况,向在场各方人员了解案情,并耐心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告知风险,对其进行了有效的稳控,控制了事态的发展。最终在王庭长的调解下,王某与装饰公司达成和解,并于当天履行完毕。使案件高效执结。事后滕州市法院寄来感谢信,对密云县法院执行人员严格执行法律、工作认真负责、无私协助的工作态度和办案作风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赞扬。这就是我们运用了跨省执行联动的结果。[10:08:02]
- [嘉宾 王庭长]:回答网友[无奈的南瓜]的问题:我在民诉法上查到,申请执行时可以到一审法院执行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请问法官,我应当怎么选择更有利呢?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大家要注意,这是《民诉法》新修改的关于异地执行的规定,相当一部分人可能会有这样的考虑,我在自己家门口的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一定会尽心尽力给我办,总比到外地法院申请人生地不熟的强。其实,到外地法院执行,我们也是要先查找当事人及其财产,受制于环境、风俗、交通、通讯、经济等诸多因素的限制,要实现申请人利益的司法成本是比较高的。所以我建议当事人还是在理性考虑的基础上作出选择,到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这样便于财产的查找控制以及相关的处分。
我们说人民法官是为人民的,这个人民是所有人。拿密云法院执行庭来讲,就经常收到像怀柔、顺义、朝阳等地的申请人的执行申请,我们也是以一视同仁的态度来处理这些案件并且成果显著。[10:10:43] - [主持人]:刚才您在介绍联动机制的内容时提到可以限制被执行人消费、信贷等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国家有什么法律规定吗?[10:14:34]
- [嘉宾 王庭长]:关注新闻的朋友会注意到,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自己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飞机、软卧列车、三等以上舱位轮船等交通工具;(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桑拿浴室、歌舞厅、高尔夫球场等高档娱乐场所进行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或包租轿车;(六)外出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为自己或他人购买高额人身保险;(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相信通过这样一些类似的措施,建立起全社会性的监督体系,可以有效地督促老赖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10:15:36]
- [主持人]:通过两位庭长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执行联动机制的相关内容,同时我们也希望采取这些措施后会给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造成压力,从而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那您刚才提到强化了执行工作的内部管理,规范了执行工作流程,这应该是规范法院自身工作的一种措施。[10:17:03]
- [嘉宾 王庭长]:是的。2009年3月24日,在北京市法院执行流程改革工作座谈会上,我院被确定为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改革七家试点单位之一。那我就具体说说我院关于执行流程的改革措施吧。[10:17:45]
- [嘉宾 王庭长]:(一)成立由主管院长牵头的“执行流程管理改革小组”负责流程管理改革工作,对执行流程进行调研,提出具体改革方案。
(二)根据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流程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对我院原有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完善执行权运行机制,确保执行权公正、高效、廉洁行使。
(三)设立执行流程工作庭务会制度,按照内部公开、集体研究的工作原则,形成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违反流程管理规定承办人情况说明、阶段工作统一安排的工作机制,并制定《执行庭庭务会规程》,将上述制度规范化。[10:18:16] - [嘉宾 王庭长]:我院根据市高院精神在执行庭内设置了内勤组、财产调查控制组、财产变现组、综合结案组、特殊案件执行组等五个执行小组。
内勤组负责案件的初步审查、登记、分案、转案、外网案件录入以及庭务会议、案件研究记录工作。
财产调查控制组负责执行通知书的制作、送达,并对新收案件的财产线索予以查找、汇总。统一查找、核实被执行人自行申报的财产和申请人举证的相关财产线索,同时依职权对当事人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主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包括:自然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准确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入境记录;被执行人各银行存款情况;被执行人企业工商登记情况;被执行人所属动产或不动产登记及投资权益权属情况等。
财产变现组负责接收由财产调查控制组转来的未结执行案件;对已控财产线索启动变现程序,如财产不足则继续深入查找相关执行线索;对未结案件依职权公告悬赏、公布拒执人员名单、边控协查及当事人申请的其他法定执行措施等。
综合结案组负责审查财产调查控制组、财产变现组转来的案卷;与未执结案件的当事人谈话,查询是否有新的财产线索; 继续执行当事人申请的其他强制措施等工作。
特殊案件执行组负责行为给付案件、足额财产保全案件、被执行人在外地的案件、“三费案件”、两千元以下小标的金钱给付案件、重复信访案件、领导交办案件等“非流程”案件。[10:19:17] - [嘉宾 王庭长]:我院制定了严格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及《执行庭庭务会规程》。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对各执行组、各流程岗位均有具体、明确的分工,同时通过执行流程监督表对相应岗位的职责进行监督、考证。而庭务会制度更是我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的有效保障制度。[10:19:47]
- [嘉宾 宋庭长]:回答网友[无奈的南瓜]的问题:我在民诉法上查到,申请执行时可以到一审法院执行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请问法官,我应当怎么选择更有利呢?我县确实存在交通事故频发的特点,执行此类案件需要多方配合。其实我们早在2005年的时候就与密云县公安局交通大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密云支公司达成过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协调的会议纪要,对肇事车辆和保险理赔款的保全等问题达成共识。
比如交通大队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扣留肇事车辆至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限,对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机动车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的,在法定时限发还肇事车辆三日前,及时告知受害方对肇事车辆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保险公司在收到法院的财产保全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也积极协助,在未接到法院书面通知前,不得发放保险理赔款,有力地保障执行的顺利进行。[10:22:05] - [主持人]:通过这样的改革,我仿佛看到了一道流水线,我们都知道工业革命关于专业化分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革命。现在这样一项改革应用到我们的执行工作中,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有效地防止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可谓一举多得。[10:24:01]
- [嘉宾 宋庭长]:是的。同时,民诉法对于法院的执行工作人员执行违法也作出了相关规定。民诉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新增“执行异议”的规定,不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而且赋予了他们提出异议和申请复议的程序性权利,还确定了受理异议的管辖法院、审查期限和上一级法院复议的期限,以解决实践中由于法院执行人员违法行为造成的违法执行问题。[10:25:41]
- [嘉宾 宋庭长]:回答网友[我不是牛仔]的问题:请问法官,密云法院对于处理交通事故类执行案件有什么对策吗?我县确实存在交通事故频发的特点,执行此类案件需要多方配合。其实我们早在2005年的时候就与密云县公安局交通大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密云支公司达成过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协调的会议纪要,对肇事车辆和保险理赔款的保全等问题达成共识。
比如交通大队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扣留肇事车辆至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限,对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机动车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的,在法定时限发还肇事车辆三日前,及时告知受害方对肇事车辆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保险公司在收到法院的财产保全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也积极协助,在未接到法院书面通知前,不得发放保险理赔款,有力地保障执行的顺利进行。[10:26:50] - [主持人]:看来我们法官在执行中也要更加注意自己的举措,在保证执行的基础上不跨越法律的边界。[10:27:29]
- [嘉宾 宋庭长]:是的,通过这些措施不仅使我们的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同时也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执行流程的改革,我们也取得了可喜的成就,解决了一些实践中的问题。[10:27:54]
- [嘉宾 宋庭长]:1、提供了有效监督,较好的杜绝了腐败问题。执行程序缺乏有效地监督是造成执行案件效率不高和案件积压的一个重要因素,案件因为基本上掌握在一个承办法官手中,缺乏流动性,极易滋生腐败问题。通过推进执行流程改革,我院将案件的执行工作高效的运转了起来,杜绝了一个案件在一个执行法官手里一办到底的情况发生,强化了执行程序监督,为促进法院执行工作廉洁、高效提供了保障。[10:28:19]
- [嘉宾 宋庭长]:2、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案件数量多,人员不够问题。近几年,我院执行庭受理案件数量急剧增加,执行案件呈现数量多、难度大、社会矛盾复杂等特点,执行庭旧有工作方式难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推进执行流程改革有效的解决了案多人少、案件积压、执行效率低等问题,为我院提升执行效率,提高案件质量提供了良好途径。[10:28:56]
- [嘉宾 宋庭长]:3、提高案件的公开透明度,增加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度。实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改变了过去执行案件以亲疏定快慢的情况,做到执行案件不为关系所影响,不为人情所左右,克服原来对执行案件由一名承办人一竿子到底的做法,树立法院在人民心目中的公正形象。[10:29:15]
- [嘉宾 王庭长]:回答网友[天天喝粥]的问题:法官,您好!王某因做生意向我借了10万元钱,法院也已经判决王某还款,并发放了执行通知,可王某却有钱不还,我还听说,还已经把自己的钱都转移走了,请问法院还有办法吗?法院是仍然有办法对付这种被执行人的。有一个叫“财产报告”的制度,是专门针对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本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故意拖延不履行,并且转移、隐匿财产以逃避债务的情况。修改后的民诉法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提供虚假报告或者拒绝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和拘留。”根据这项规定,被执行人应当主动报告其财产状况,而不应该等到人民法院发现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后才报告有关财产状况;对于不申报和虚假报告的,将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司法强制措施,具体包括罚款和拘留两种,以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10:30:26]
- [主持人]:刚才您也提到我院注重总结实践经验,以服务辖区“三保”为目标,总结出了“五个注重”,具体是指什么呢?[10:31:50]
- [嘉宾 宋庭长]:“五个注重”是我院在实际执行工作中总结出来的。
一是注重灵活运用执行措施,针对金融危机对辖区企业冲击较大的实际,对执行标的物涉及企业正在使用的厂房、机器设备等主要生产设施的,力争以多种途径和方式化解矛盾,慎用扣押、拍卖和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二是注重民意沟通联络。通过到辖区企业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企业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合理的社情民意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10:32:56] - [嘉宾 宋庭长]:三是注重执行和解。根据案件及当事人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和解方案,积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平衡双方的心理预期,促使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做到既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提高执行的社会效果。
四是注重执行中的司法救助。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等涉特困群体的案件,多方筹措、及时发送司法救助基金,保障申请人的基本生计,解决其燃眉之急。并与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协调,通过办理低保、民政救助等手段帮助申请人摆脱困境。另外,我们也有一种思路,就是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并将其纳入社会救助体系。执行救助基金的来源,可由各地法院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争取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即由政府财政拨付专项款项,专门用于对那些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又确实困难而得不到及时赔偿的案件,通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分批给予适当救助,缓解执行难问题,当然,这只是我们的一种考虑,是否成熟,还需要广大的同行以及专家、学者进一步的讨论。[10:33:26] - [嘉宾 王庭长]:五是注重运用科技提高执行效率。信息化建设是法院工作的一大重点,科技在执行工作中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执行效率,让执行环节全面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曝光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我院在密云法院网站上设立了执行曝光台,执行申请人可以对法院已经控制的被执行人财产以及在此过程中所采取的各类强制措施进行查询。对于被执行财产的评估、拍卖、抵偿等每一个环节的处置时间、地点和情况及财产调查控制情况的执行日志等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重要事项,该院也会在执行查询中透明地向申请人公开。被执行人名字的曝光,更加有力的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运用科技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对抗执行难的良好环境。督促被执行人主动执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我要留言”栏目,将其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执行管理系统,法院会安排专人定期回答网友的问题。以此提高全社会对于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视,提高诚信意识和法律水平。[10:34:05]
- [主持人]:通过宋庭长的介绍,我们了解到虽然目前执行工作复杂繁琐,但是我们并不盲目,有理论的指导我们的执行工作也可以更有方向。那您能通过案例具体向我们介绍一下吗?[10:34:37]
- [嘉宾 王庭长]:11月25日晚,我们执行庭就加班顺利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通过有针对性的耐心劝说,被执行人当即同意由其女儿垫付案款,案件得以顺利解决。案件是一起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支付原告赔偿金共计2023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未履行其义务。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发传票给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都拒绝到法院交纳案款或说明情况。法官又到被执行人家里了解情况,被执行人多种方法躲避法院执行,执行工作陷入僵局,要么称其没钱拒绝履行。多次工作未果,故此案列入晚加班执行范围。经过严密部署,在宋庭长带队领导下,执行庭出动警力于11月25日晚将被执行人陈某带回法院。陈某态度强硬而且拒绝履行判决。经询问得知,陈某大女儿在巨各庄卫生院工作,二女儿在高中就读,法官抓住母女情深这一点对被执行人展开心理攻势。首先强调判决和法律的权威性,以及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没有官腔官调,而是以近乎拉家常的方式讲述如果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对孩子们造成的影响。陈某言语之中已显露松动,只是对申请人的日常品行颇有微词,并认为其房屋后墙被捅窟窿和猪被毒死皆由申请人所为。法官建议此种情况应尽快报警,但并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已生效判决。在法官充满人情味的谈话中,当事人或感之真诚,或念及亲情,终于主动拨通了大女儿的电话。在了解情况后,大女儿当即表示要垫付案款,于是执行庭又派车去巨各庄卫生院接其来法院,程序走完后又将其送回。被执行人临走时对法官工作表示理解,案件得以顺利执结。[10:37:11]
- [主持人]:通过上述的措施我院今年的执行工作取得哪些成果呢?[10:37:38]
- [嘉宾 王庭长]:应该说这些措施还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的,今年年初至今,我院共收案3469案,执结案件3295件,执结率高达96%。执行标的额为2.7946亿。2009年3月24日,在北京市法院执行流程改革工作座谈会上我院又被确定为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改革七家试点单位之一。我院执行案件的同时按照市高院的要求,积极推进执行流程工作。在推进流程改革过程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强化执行庭队伍廉政建设与队伍管理工作,确保了执行队伍的廉洁,并有多人多次立功、受奖。[10:39:18]
- [主持人]:执行难是长期形成的,彻底解决仍需时日,我院在解决执行难方面的努力,是解决“执行难”的有益探索和尝试,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感谢两位庭长向我们耐心详细的介绍,相信各位网友对密云法院执行新方法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感谢大家对本次直播的关注。[10:40:41]
- [主持人]: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密云县人民法院李金院长的指导。感谢现场参与直播人员高娜、赵红栓、相颖的辛勤工作![10:43:05]
- [主持人]:此次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对此次交流会的关注!再见![10: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