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审判大楼

法庭全景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陈述如何计划

审判长提问

公诉人举证

审判人员

被告人鞠躬谢谢审判长
11月17日9:40,直播丰台法院审理“给患者镶牙时多打麻醉 黑牙医借机抢劫”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参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曹静,今天我院即将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沈仕全抢劫一案。
    [09:57:45]
  • [主持人]:
    庭审开始以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38岁的四川人沈仕全,7年前伙同老乡唐某给女患者镶牙时,故意使用过量的麻醉药品,并趁女患者丧失意识之机,劫取女患者身上的所佩戴的金饰。如今被抓获归案的他,即将面临抢劫罪的指控。
    [09:57:59]
  • [主持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7月5日12时许,被告人沈仕全伙同唐某(已判刑)在本市丰台区右外东庄铁路桥边的小树林内,以为被害人李女士镶牙之机,故意过量使用麻醉药品,趁被害人李女士丧失意识后,劫取被害人李女士身上的24K金手镯、金项链、金戒指,经鉴定物品共价值人民币7395元。经过网上追逃,2009年8月8日,被告人沈仕全在广州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09:58:42]
  • [主持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沈仕全无视国法,使用麻醉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0:01:29]
  • [主持人]:
    本案由我院刑事审判庭李红华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王永生、殷一弘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书记员张建楠担任法庭记录。
    [10:04:39]
  • [主持人]:
    庭审工作已经就绪,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0:04:45]
  • [审判长]:
    提被告人到庭。
    [ 审判长]: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10:08:28]
  • [审判长]:
    被告人你的姓名?
    [ 被告人]:
    沈仕全。
    [10:09:41]
  • [审判长]:
    是否用过其他名字?
    [ 被告人]:
    没有。
    [10:10:23]
  • [审判长]:
    出生年、月、日?
    [ 被告人]:
    1971年6月。
    [10:12:02]
  • [审判长]:
    民族?
    [ 被告人]:
    汉族。
    [10:12:43]
  • [审判长]:
    职业?
    [ 被告人]:
    农民。
    [10:13:21]
  • [审判长]:
    文化程度?
    [ 被告人]:
    小学文化。
    [ 审判长]:
    户籍地?
    [ 被告人]:
    四川省。
    [10:14:21]
  • [审判长]:
    以前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人,此次因为什么被羁押?你何时被羁押?
    [ 被告人]:
    因为抢劫,2009年8月8日。
    [ 审判长]:
    你何时被逮捕?
    [ 被告人]:
    2009年9月7日。
    [10:16:26]
  • [审判长]:
    你是否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及权利告知书?
    [ 被告人]:
    收到了。
    [ 审判长]:
    何时收到的?
    [ 被告人]:
    2009年11月5日。
    [10:16:46]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沈仕全抢劫一案。
    [ 审判长]:
    本案由我院李红华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王永生、殷一弘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张建楠担任法庭记录,丰台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金朝出庭支持公诉,公开开庭对被告人沈仕全抢劫一案进行审理。
    [10:17:27]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认为审判长、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申请回避即要求换人审理。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 审判长]:
    申请回避吗?
    [ 被告人]:
    不申请。
    [10:17:42]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10:17:56]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0:18:11]
  • [公诉人]:
    经依法审查,现查明,2002年7月5日12时许,被告人沈仕全伙同唐某(已判刑)在本市丰台区右外东庄铁路桥边的小树林内,以为被害人李女士镶牙之机,故意过量使用麻醉药品,趁被害人李女士丧失意识后,劫取被害人李女士身上的24K金手镯、金项链、金戒指,经鉴定物品共价值人民币7395元。
    [ 公诉人]:
    被告人沈仕全于2009年8月8日被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太和派出所抓获。
    [10:18:42]
  • [公诉人]:
    本院认为,被告人沈仕全无视国法,使用麻醉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10:27:19]
  • [审判长]:
    被告人,刚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是否一致?
    [ 被告人]:
    一致。
    [ 审判长]:
    你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我有意见,我没有使用麻醉药,其他都认罪。。
    [10:29:03]
  • [审判长]:
    被告人,你就犯罪事实做一下陈述。
    [ 被告人]:
    不用再说了,都是一样的。
    [10:29:23]
  • [审判长]:
    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 公诉人]:
    被告人,下面公诉人问你几个问题,你要如实回答,知道吗?
    [ 被告人]:
    知道。
    [10:30:35]
  • [公诉人]:
    你们是怎么计划整个过程的?
    [ 被告人]:
    我们摆摊镶牙,中午左右,来一个40岁的女的,我们给她修牙。修牙不用麻醉的,但是使用牙托水,味比较大,对人体没有伤害,主要是导致凝固。可能修牙时间过长,她人很累,我们就进行了抢劫。
    [10:33:09]
  • [公诉人]:
    当时被害人处于什么状态?
    [ 被告人]:
    她是清醒的,能走动。
    [10:33:36]
  • [公诉人]:
    你们为什么进行抢劫?
    [ 被告人]:
    我们是在她没有钱的情况下,进行抢劫的。
    [10:34:11]
  • [公诉人]:
    具体怎么抢的?
    [ 被告人]:
    我也说不清楚具体怎么回事。
    [10:34:46]
  • [公诉人]:
    谁提出来抢劫的?
    [ 被告人]:
    我们是合伙做买卖,其实这个买卖他就给了我600到1000元。
    [10:35:38]
  • [公诉人]:
    首饰本来在什么地方?
    [ 被告人]:
    是在被害人身上。
    [ 公诉人]:
    你们怎么将首饰拿到手的?
    [ 被告人]:
    当时我没在场,不清楚。
    [10:36:34]
  • [公诉人]:
    首饰后来怎么处理的?
    [ 被告人]:
    我不知道。
    [ 公诉人]:
    你拿了多少钱?
    [ 被告人]:
    600到1000吧,我记不清了。
    [ 公诉人]:
    为什么给你钱?
    [ 被告人]:
    是当天修牙挣的钱。
    [ 公诉人]:
    钱呢?
    [ 被告人]:
    都花了。
    [10:38:10]
  • [公诉人]:
    审判长,公诉人讯问完毕。
    [ 审判长]:
    被告人,下面法庭问你几个问题,你要如实回答。
    [ 被告人]:
    我会如实回答的。
    [10:38:46]
  • [审判长]:
    你俩谁高?
    [ 被告人]:
    他比我高。
    [ 审判长]:
    谁给被害人修牙的?
    [ 被告人]:
    是他,不是我。
    [10:39:31]
  • [审判长]:
    是谁拿的首饰?
    [ 被告人]:
    我当时不在场。
    [ 审判长]:
    为什么要拿首饰?
    [ 被告人]:
    唐说,被害人没钱,只能当首饰。
    [10:41:45]
  • [审判长]:
    修了几颗牙,多少钱?
    [ 被告人]:
    4颗牙,280元一颗。
    [ 审判长]:
    金饰是谁销赃的?
    [ 被告人]:
    我不清楚,应该是他。
    [ 审判长]:
    卖了多少钱?
    [ 被告人]:
    我不知道。
    [10:42:47]
  • [审判长]:
    下面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
    [10:42:59]
  • [公诉人]:
    鉴于被告人当庭供述与其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一致,在此不再宣读其供述。
    [ 公诉人]:
    下面宣读被害人李女士陈述,证明其在镶牙时遭遇两男子抢劫金饰,是矮个男子给其补牙,并给她四片药片和一袋药面让她吃下去,之后说外面太热,将她带进小树林里修牙,再之后她就失去意识了。
    [ 审判长]:
    被告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有异议,不是我补牙的。
    [ 审判长]:
    此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再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0:48:57]
  • [公诉人]:
    出示同案犯唐某的证言,证明其与沈一起抢劫的经过,称是沈具体操作,他只是望风以及分钱,金饰由沈卖了5800元,他分了2000元。
    [ 审判长]:
    被告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有异议,东西不是我卖的。
    [ 审判长]:
    此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再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0:51:42]
  • [公诉人]:
    出示医生证言,证明被害人李女士当天就诊时昏睡无法讲话。
    [ 审判长]:
    被告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我没给她吃药片。
    [ 审判长]:
    此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再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0:52:46]
  • [公诉人]:
    出示被害人李某小姑证言,证明其看到抢劫嫂子的小伙子,并告之哥嫂后将唐某抓获。
    [ 审判长]:
    被告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异议,但这个我不清楚。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0:54:02]
  • [审判长]:
    出示鉴定结论,证明涉案金饰共计价值人民币7395元。
    [ 审判长]:
    被告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异议,我也清楚。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0:54:49]
  • [公诉人]:
    出示右安门医院诊断证明,证明被害人李女士的症状为麻醉过量。
    [ 审判长]:
    被告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我没有麻醉她。
    [ 审判长]:
    此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再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0:56:09]
  • [公诉人]:
    出示刑事判决书一份,证明同案犯唐被判有期徒刑4年。
    [ 审判长]:
    被告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0:57:06]
  • [公诉人]:
    宣读破案报告及到案经过,证明被告人被抓获情况。
    [ 审判长]:
    被告人,你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0:57:35]
  • [公诉人]:
    公诉人举证完毕。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有物证向法庭出示?
    [ 公诉人]:
    没有。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罪轻的证据?
    [ 公诉人]:
    没有。
    [10:57:58]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出示?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 被告人]:
    没有。
    [10:58:12]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 公诉人]: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审判进行监督。本案经过当庭审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被告人沈仕全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请依法予以惩处。
    [10:58:44]
  • [公诉人]:
    公诉意见发表完毕。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 被告人]:
    审判长,我认罪。但是确实不是我补牙的,也不是我用的麻药,更不是我从被害人身上拿的首饰。
    [11:03:06]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
    [ 被告人]:
    希望法庭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谢谢审判长(鞠躬)。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延期宣判。
    [11:03:52]
  • [主持人]:
    主持人:紧张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同时对参与本次庭审直播的工作人员张建楠、雪洁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
    [11:05:44]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1: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