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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9:30,北京法院直播网直播昌平法院审理“职业司机交通事故中葬身火海 无法定责引发损害赔偿”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杨帆。[09:28:12]
-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09:31:29]
- [主持人]:2009年6月30日,被告李某驾驶“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昌平区安四路昌金路口处,与于某驾驶的“东南”牌中型普通客车相撞,导致于某所驾车辆起火,并活活被烧死。由于两车进入路口时信号灯不明确,交通管理部门无法确定当事人双方的事故责任。
于某是某电器厂的职业司机,原本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上有近六旬的父母,下有一个可爱的6岁儿子,还有一位年轻的妻子,于某在事故中惨死给其家人造成非常巨大的打击,故四位家属向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司机及其雇主、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9万多。然而,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给本案的审理造成一定难度。[09:32:15] - [主持人]: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由助理审判员程杰独任审判,书记员李丹担任法庭记录。[09:34:44]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09:35:18]
- [审判员]:现在开庭[ 审判员]:核实当事人身份, 原告于守礼,男,1952年8月21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延庆县大庄科乡旺泉沟村居民,住本村。原告高玉英,女,1951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延庆县大庄科乡旺泉沟村居民,住本村。原告兼原告于凯文的法定代理人陈小梅,女,1980年1月5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延庆县大庄科乡旺泉沟村农民,住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民园小区。原告于凯文,男,2003年3月26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延庆县大庄科乡旺泉沟村农民,住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民园小区。上述四原告委托代理人王玉龙,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09:54:02]
- 被告李明,男,1957年4月27日出生,汉族,北京昌北安顺运输服务中心业主,住北京市昌平区五街酒厂宿舍。被告北京昌北安顺运输服务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新水丰路二建仓库院内。负责人李明。委托代理人易胜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田宇,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玉怀,男,1970年3月10日出生,汉族,北京昌北安顺运输服务中心司机,住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龙虎台村。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负责人李宝利,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赵秋菊,女,被告单位职员,住本单位。 [09:55:54]
- [审判员]:宣布法庭纪律(略)[ 审判员]:今天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于守礼、高玉英、陈小梅、于凯文诉被告北京昌北安顺运输服务中心、李明、李玉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程杰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李丹担任法庭记录。[09:57:07]
- [审判员]:宣布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略)[ 审判员]:原、被告双方是否听清上述权利和义务,你们双方对法庭的组成人员是否请求回避。[ 原代]: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被代]: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被告李玉怀]: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保险公司]:听清了,不申请回避。[09:58:02]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原代]:宣读起诉书(略)。其中给高玉英的精神抚慰金增加一万元。陈小梅的误工费是6036.35元,也增加了,交通费是3804元也增加。[ 审判员]:对原告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是否要求答辩期。[ 被代]:不需要。[ 保险公司]:不需要。[10:01:12]
- [审判员]:保险公司答辩[ 保险公司]:首先清法院依法划分责任,如果被告有责任的话我公司统一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不同意赔偿诉讼费。[ 审判员]:被告是否一起答辩[ 被代]:对,先对原告表示慰问,其次我方认为应由于海峰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为是他违反了交通法规,目击证人也可以证明当时交通路口信号灯的情况。交警部门不采信目击证人的证言也是不能说明什么问题的。我们有充分证据证明事故发生时于海峰正在使用手机,我方司机没有一次违规的记录,而于海峰有两次违规的记录,说明其一直就有违规的行为记录。[10:13:16]
- [被代]:而且交警在现场也拾到了他的手机,为什么在大火发生现场手机却完好的保存下来了呢。于海峰刚刚驶入十字路口应该察看四周的情况,可是他却没有,如果他没有打手机是完全可以看到这个情况的。于海峰是死于大火,而不是碰撞,有可能是该车自燃,但现在已经无法检验这个车的当时情况了。于海峰的死被其单位认定是工伤,所以其单位也应承担责任。对方指责我们没有施救也是没有根据的,我方当时车中四人也已经受伤,我方司机还去到处借灭火器,可是于海峰的车门已经严重变形了,我方司机也及时打电话报警了,我方司机能做的都做了,他也不是专业人员。我方也蒙受了巨大的的经济损失,我方也是下岗职工,现在已经经济十分困难了。[10:13:40]
- [审判员]:李玉怀答辩[ 被告]:我也有三个证人,我的车和货有三十多吨,它的车能把我的车撞沟里去,可见他的车诉有多快,我也有家人,我认为我没有错。[ 审判员]:北京昌北运输服务中心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被告]:个体。[ 审判员]:请提供营业执照[ 审判员]:原告对此证据质证[ 原代]:认可。[10:15:36]
- [审判员]:经营者李明是你本人吗[ 被告]:是。[ 审判员]:发生事故时主车是谁的[ 被告]:是公司的,京G25006,挂车是我个人的。[10:19:58]
- [审判员]:你和李玉怀什么关系[ 被告]:我雇佣他,他当时在拉小麦,是我雇他拉的。[ 审判员]:于海峰有驾驶证吗[ 原代]:有。[10:20:03]
- [审判员]: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告]:证据1、于海峰的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原告的身份、年龄和个人情况。证据2、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证据3、交通事故证明证据4、法大的鉴定意见书复印件,证明当时的车速。[10:27:45]
- [原告]:证据5、尸检认定书复印件证据6、原告的劳动合同原件,于海峰的工资条、购房合同,产权证是复印件,证明原告在北京市生活。证据7、诊断证明原件,证明于海峰母亲的因此事精神受了刺激。证据8、交通费票据证据9、误工证明证据10、子女证明证据11、交强险保险单是复印件[10:28:05]
- [审判员]:被告保险公司先质证。[ 被代]:对证据1、无异议。户口本证明他们是农业家庭户。对证据2、无异议。对证据3、无异议。对证据4、无异议。[10:34:57]
- [被代]:对证据5、无异议。对证据6、劳动合同、购房合同无异议,对其他的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据7、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据8、真实性无异议,请原告说明这些票的用途,而且我认为数额过高。对证据9、不认可,超过两千元要提供完税证明。对证据10、11、无异议。[10:35:12]
- [审判员]:李明发表质证意见[ 被代]:对证据1、高玉英的年龄没有到60岁,对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据2、无异议。对证据3、对内容有异议。对证据4、原告要证明什么[10:38:59]
- [原代]:我要证明李玉怀的车超速,法律规定不能超过60公里。[ 被代]:对证据5、无异议。对证据6、不能证明原告居住在城镇,买商品房可能是用于出租或出售。他们没有派出所的居住证明来佐证。他们五年后没有拿到房产证是为什么。[ 原告]:我们是贷款买的。[10:39:17]
- [被代]:对于海峰的工资条不能证明他在这个公司工作,因为没有劳动和通集。对证据7、与本案无关。对证据8、日期已经超过了处理丧葬事宜需要的时间,应该结合我国关于丧假的规定。对证据9、同意保险公司的意见。对证据10、11、无异议。对户籍证明无异议。[10:39:23]
- [审判员]:李玉怀质证[ 被告]:和他们的意见一样。[ 审判员]:被告保险公司举证。[ 被代]:没有。[10:39:43]
- [审判员]:李玉怀举证[ 被告]:证据1、诊断证明一份证据2、村委会证明[10:52:02]
- [审判员]:原告质证。[ 原代]:对证据1、真实性无异议,我们建议被告应该拿户籍证证明这是他妻子。而且与本案无关。对证据2、应有民政机关的证明佐证[10:52:13]
- [审判员]:保险公司质证[ 被告]:无异议。[ 审判员]:李明质证[ 被代]:无异议。[10:52:28]
- [审判员]:李明举证[ 被代]:证据1、三个证人的证言,体现在交警队的询问笔录证据2、于海峰的交通违法记录证据3、调取于海峰的通话记录申请证据4、现场勘察图[10:53:03]
- [被代]:证据5、现场照片5张证据6、得利卡汽车质量问题的网络报告,证明于海峰驾驶的车辆可能存在问题。证据7、目击者的证人证言,证明李玉怀当时已经进行了施救。证据8、于海峰的汽车残骸照片,证明他的车头已经严重变形,在去少工具的情况下,李玉怀不可能打开这个严重变形的车门。[10:53:34]
- [被代]:证据9、报警记录,证明李玉怀及时报警。证据10、原告的证言,于海峰单位领导的证言,证明他的死亡是属于工伤应由证据11、车损估价单,收条和发票12张,证明给李明的车造成的损失,及我们给当时车上的装卸工的医疗费等。证据12、诊断证明三份,证明三个雇工的情况。证据13、发票[10:53:57]
- [被代]:证据14、运输发票,证明运费损失证据15、1万元的发票证据16、出车日期表,证明停运的损失证据17、原告的收条一张证据18、李明的经济困难收入证明、结婚证[10:54:11]
- [审判员]:原告质证[ 原代]:对证据2、与本案无关,不能证明在此案中他违章。对证据4、真实性认可。对证据6、不认可。不能证明本案的车就有问题。[11:03:05]
- [原代]:对证据10、与本案无关。对证据12、与本案无关。对证据5、真实性认可,对他们照片下记载的内容不认可。另外对所有他们用于证明装卸工的费用的证明的我们都认为与本案无关。对证据13、14、与本案无关。[11:03:35]
- [原代]:对证据16、是被告自己做的,对真实性不认可。对证据15、对丧葬费认可。对证据9、真实性认可。对证据18、与本案他们应该不应该承担责任无关。[ 审判员]:休庭三分钟。[11:03:50]
- [审判员]:继续开庭,原告已经质证结束,保险公司和李玉怀质证[ 被告]:无异议。不质证了。[ 保险公司]:无异议。[ 审判员]:被告的证人出庭作证,核实证人身份[ 证人]:罗竹根,男,1975年2月4日,汉族,四川省人,现住百善良各庄村。[11:13:03]
- [审判员]:证人作证要如实陈述事实,作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证人]:知道了。[ 审判员]:你与双方有什么关系[ 证人]:我和他们都不认识。[11:20:54]
- [审判员]:你要证明什么问题[ 证人]:我们的车是由东往西,当时是绿灯,南北方向是红灯,那个白车是在南边停着。[ 审判员]:原告有问题吗[ 原代]:是当时所乘坐重型车辆在停车线前停过吗[ 证人]:直接走,我当时在副驾驶靠门的一侧。[11:21:28]
- [原代]:你看到车前方什么状况[ 证人]:我前面没有车[ 原代]:这个面包车是事故车吗[ 证人]:不是[11:21:49]
- [原代]:北边有车停靠吗[ 证人]:没有,只是南边有一辆白色的面包车[ 原代]:没有。[ 被代]:我们没有问题。请问李玉怀当时有什么行为[ 证人]:我就看到他在打电话,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车着了,李玉怀就去找灭火器[11:22:07]
- [原告]:你从车里多长时间爬出来的[ 证人]:不知道[ 原代]:你前面几个座位[ 证人]:前排3个人,车翻向我这侧[11:22:22]
- [原代]:你意识清醒吗[ 证人]:我就是有点蒙,我出来后就看见车从头开始着火了,我没有看见司机[ 审判员]:证人还有其他要陈述吗[ 证人]:没有了。我说的都是事实。[11:22:51]
- [审判员]:核实下一个证人身份[ 证人]:刘西良,男,汉族,河南人,现住昌平良各庄村[ 审判员]:你了和双方什么关系[ 证人]:没有关系。[11:31:36]
- [审判员]:你要证明什么[ 证人]:我当时坐在司机的右边,当时离路口20米左右是绿灯,突然车就翻了,一直到出来我就是蒙的。[ 原代]:你除了看到绿灯外还看到什么[ 证人]:车楼子必须高,我就看上面,没有看下面,其他的都没有看,我就一直看前面了。[11:31:58]
- [原代]:你从车里出来后看什么了,你是第一个出来的[ 证人]:不是,我当时脸上都是血,根本没有顾别人。[ 被代]:我们没有问题。[ 原告]:你们谁是第一个爬出来的[ 证人]:刚才那个证人,我从右边车门出来的[11:32:24]
- [审判员]:传第三个证人[ 证人]:冯铁军,汉族,男,四川人,现住百善良各庄[ 审判员]:你和双方什么干系[ 证人]:没有。[11:39:38]
- [审判员]:你要证明什么问题[ 证人]:我在车后面坐着,离路口40多米是绿灯,我们直行,司机说完了我就直接掉下去了,我是第三个爬出去的,我看见司机找灭火器可是没有人借,还打电话。[ 审判员]:车进入路口的时候信号灯是什么颜色[ 证人]:也是绿灯[11:40:27]
- [原代]:路口离五信号灯多远[ 证人]:不知道[ 原代]:你后满有几个卧铺[ 证人]:有两个铺,我在下铺坐着,上面是前一个证人[11:40:54]
- [原代]:路口周边情况你清楚吗[ 证人]:我没有看到[ 原代]:当时车什么状态[ 证人]:右侧低左侧高[11:40:58]
- [原代]:当时路口有多少车[ 证人]:不知道,谁数啊[ 原代]:司机向几个车借灭火器[ 证人]:大概4、5个车[11:41:13]
- [原代]:得利卡的车从哪着的[ 证人]:从车头,一开始就是大火[ 原告]:你说司机是第四个出来的,你先出来的你怎么看见的[ 证人]:我出来后,司机跟着出来,他就去借灭火器我才看见的呀[11:41:46]
- [审判员]:证人请出庭,原告发表质证意见[ 原代]:三位证人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不能完全采纳。[ 审判员]:被告有其他证据吗[ 被代]:没有。[11:49:51]
- [审判员]:把保险单给我,两辆车的保险期限不一样[ 被告]:是。[ 审判员]:保险公司有异议吗[ 被代]:没有。[ 审判员]:丧葬费怎么计算的[ 原代]:按国家规定,计算方式已经提交了[11:50:13]
- [审判员]:他在北京住多久了[ 原告]:02年开始就来北京了,04年开始开出租,去11月左右去的映山红公司[ 审判员]:于海峰住哪[ 原告]:03年住在回龙观华龙苑3层,一致住到今年6月[11:59:07]
- [审判员]: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的[ 原代]:按居民算的[ 审判员]:死者母亲多大岁数[ 原告]:58岁,我就两个孩子,我身体不好[11:59:31]
- [审判员]:你是什么户口[ 原告]:我已经转成居民了[ 审判员]:于凯文多大[ 原告]:6岁[11:59:44]
- [审判员]:误工怎么算的[ 原代]:7-9月的[ 审判员]:陈小梅一个月多少工资[ 原代]:快3千了[11:59:57]
- [审判员]:有完税证明吗[ 原告]:我有,没带[ 审判员]:交通费怎么算的[ 原告]:包括请风水先生来看墓地[12:00:11]
- [审判员]:专门处理这个事的交通费有多少[ 原告]:2800、2900左右[ 被代]:我想问原告几个问题,于海峰何时安葬的[ 原告]:出事后搁了2个半月[ 被代]:为什么搁那么久[12:00:59]
- [原告]:因为其他的事特别多,我顾不上了[ 被代]:于海峰有几个手机号[ 原告]:两个[ 被代]:你们有暂住登记吗[ 原告]:我们是北京人,不需要登记[12:01:37]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代]:根据被告的答辩意见和车速的超速鉴定书,完全可以证明此次事故与司机李玉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并没有把于海峰搬出车辆,这已经不是法律上的责任问题,一般人都应该施救的,是被告的过错导致于海峰被活活烧死,因此要求被告承担70%的赔偿比例。[12:17:27]
- [审判员]:被告保险公司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法庭划分完责任后,根据交强险我们进行赔付。[ 审判员]:被告李明发表辩论意见[ 被代]:首先三位证人的乘车习惯每个人和每个人是不一样的,每个人看到的情况都可能是不同的,能不能看到红绿灯原告也不能武断地判断证人就看不到,方向盘着火和车头着火有什么不一样吗。双方与证人都没有利害关系,证人证言安全可以采纳。当时市级公路的限速是70公里,我们是在这个范围内行驶的。关键要看的是谁闯了红绿灯。对李玉怀是否进行了施救我已经陈述过了我的意见,在这就不重复了。而且交警部门作出的认定是38公里以上,清原告注意这并不等于就是38公里。我方也同意保险公司的意见。高玉英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也有劳动来源,她说她在家种地。而且她也没有到60周岁。于凯文应适用农村标准,因为他在城镇生活不到一年。精神损失抚慰金他们要求过高。交通费应根据正常的办理丧葬事宜的时间来计算。原告方也可以通过工伤保险的途径来解决这个事情。[12:30:19]
- [审判员]:李玉怀辩论[ 被告]:我从车里爬出来后,我就去救于海峰去了,我到处去借灭火器,后来我借到了,可是火大了我救不了了。[ 被告李明]:我根本没有超速,市级公路60公里有甚么问题,要是我们撞上他的车不可能我们就翻了一下,我们撞上他的车他能不翻几个跟头。必须要把责任划分清楚我才能赔偿,要依法处理,把事实真相搞清楚。[12:31:42]
- [审判员]:原告还有其他意见吗[ 原代]:谁撞的谁不重要,关键是谁闯的红灯。李玉怀根本没有打开车的动作,你拉车门的动作都没有怎么只有车门打不开。我孩子正在沙河中心小学读书,那他就有和城区孩子享有同等赔偿的权利。[ 李明]:如果前方50米是绿灯,你不可能踩刹车吧。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谁写在前头谁就是负主要责任。[ 被代]:我没有谈到摩擦系数的概念。[ 原代]:高玉英是一个患者,我们有诊断证明。60周岁的法律标准在哪。法律上没有关于年龄的的限定。[ 被代]:原告也没有提供[12:39:02]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双方可以调解吗[ 原代]:可以。[ 被告]:可以。[ 被代]:可以。[12:42:13]
- [审判员]:说一下调解意见[ 原代]:按我们起诉的数额[ 审判员]:被告什么意见[ 被告]:必须把事实搞清楚,我们么都能赔偿。[12:42:38]
- [审判员]:做最后陈述。[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 被代]:坚持答辩意见。[ 审判员]:休庭,看笔录签字。[12:42:51]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研究室祁菲、审管办马跃然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2:45:54] - [主持人]:[声明]:本次庭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2: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