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法院外景

审判长

合议庭成员

公诉人

被告人

旁听人大代表

法庭全景

审判长当庭宣判

法官与人大代表在闭庭后交流

法官与人大代表在闭庭后交流

直播台工作人员
11月3日9时,北京法院直播网直播西城法院审理“与女友争吵赌气放火 为莽撞行为付代价”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
    [08:42:07]
  • [主持人]:
    今天我们在西城法院继续为您进行庭审网络直播。我们审理的案件是因为家庭纠纷而进行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案。本案由西城法院刑事审判一庭进行审理,审判长郭亚军、人民陪审员冯跃、人民陪审员严晓红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由张煦担任。
    [08:50:11]
  • [主持人]:
    首先为您简要介绍一下案情:被告人田某(男),因与女友吵架放火,被检察机关以放火罪提起公诉。近日,西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田某于2009年7月7日,酒后在其暂住地西城区某房屋门前的便道上,因与女友发生争吵,赌气将自己的家具倒上白酒用打火机点燃,并将放在一旁的金属柜中存有1.4公斤液化气的液化气罐拖出,欲点燃。后被抓获。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田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08:53:24]
  • [主持人]:
    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08:59:11]
  • [书记员]:
    请安静,请公诉人入庭(公诉人入庭就坐)。
    [08:59:16]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规则,一、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绝对听从审判长的指挥,如发言、陈述和辩论,均需经审判长准许。如有人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有权警告或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1、未经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或进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4、庭审期间,旁听人员不得在法庭内随意走动或进出法庭;5、不准发言、提问;6、请关闭手机、寻呼机。
    对于违反旁听纪律的人,审判长、值班法警有权劝告、制止;不听劝告制止的,经审判长决定,责令其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规则宣布完毕。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09:00:13]
  • [审判长]: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坐下后)请坐。
    [09:00:46]
  • [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田建涉嫌犯放火罪一案的公诉人已到庭,被告人田建已提到候审,开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09:01:14]
  • [审判长]:
    (敲击法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田建。
    [09:01:56]
  • [审判长]:
    (被告人田建到庭)首先核对被告人基本情况。
    [09:02:13]
  • [审判长]:
    被告人姓名?
    [ 被告人]:
    田建。
    [09:02:40]
  • [审判长]:
    曾用名?
    [ 被告人]:
    无。
    [09:03:05]
  • [审判长]:
    性别 ?
    [ 被告人]:
    男。
    [09:03:30]
  • [审判长]:
    出生日期?
    [ 被告人]:
    1965年5月7日出生。
    [ 审判长]:
    民族?
    [ 被告人]:
    汉族。
    [09:03:53]
  • [审判长]:
    出生地?
    [ 被告人]:
    重庆市涪陵区。
    [09:04:19]
  • [审判长]:
    文化程度?
    [ 被告人]:
    小学。
    [ 审判长]:
    工作单位?
    [ 被告人]:
    无业。
    [09:04:39]
  • [审判长]:
    住址?
    [ 被告人]:
    户籍地重庆市涪陵区,暂住北京市西城区。
    [09:05:05]
  • [审判长]:
    参加过什么党派团体及所任职务?
    [ 被告人]:
    无。
    [ 审判长]:
    曾在何时何地受过审判和法律处分?
    [ 被告人]:
    1984年因为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09:05:23]
  • [审判长]:
    何时被羁押,因何问题?
    [ 被告人]:
    2009年7月8日被拘留,因涉嫌放火罪。
    [ 审判长]:
    何时被逮捕?
    [ 被告人]:
    2009年7月21日被逮捕。
    [09:05:54]
  • [审判长]: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吗?何时收到的?
    [ 被告人]:
    收到了,2009年10月20日。
    [09:06:57]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田建涉嫌犯放火罪一案。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名单。本案由审判员郭亚军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冯跃、严晓红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张煦担任法庭记录。受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检察员叶炯出庭支持公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 被告人]:
    听清了,不申请。
    [09:07:33]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了。
    [09:07:54]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做最后陈述,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了。
    [09:08:15]
  • [审判长]: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09:08:43]
  • [公诉人]: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京西检刑诉字[2009]0584号
    被告人田建,男,1965年5月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重庆市涪陵区,暂住北京市西城区。因涉嫌犯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09年7月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决定并执行刑事拘留,同年7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
    被告人田建涉嫌犯放火罪一案,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现查明:被告人田建于2009年7月7日22时许,酒后在其暂住地本市西城区人民大会堂西路53号门前的便道上,因与女友发生争吵,赌气将自己的家具倒上白酒用打火机点燃,并将放在一旁金属柜中存有1.4公斤液化气的液化气罐拖出,欲点燃。后被抓获。
    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物证照片及相关书证在案为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被告人亦供认。
    [09:09:53]
  • [公诉人]:
    本院认为, 被告人田建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此致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09:10:34]
  • [审判长]:
    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一致吗?
    [ 被告人]:
    一致。
    [09:10:43]
  • [审判长]:
    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 被告人]:
    有异议,我没有和女朋友吵架,不是故意放火,是想搬家所以烧的自己家的家具。
    [09:13:41]
  • [审判长]:
    公诉人进行讯问。
    [09:14:16]
  • [公诉人]:
    公诉人讯问,你要如实陈述,陈述2009年7月7日的事情。
    [ 被告人]:
    2009年7月7日我要搬家,不想要我的家具了,我就将白酒洒在了我的家具上,因为我觉得搬家带着家具比较麻烦。所以烧的。我的邻居看到了问我怎么了,我开玩笑说我死了,我当时没有想烧煤气罐。
    [09:16:16]
  • [公诉人]:
    你住在什么地方?
    [ 被告人]:
    西城区人民大会堂西路53好西郊民巷附近。
    [09:16:45]
  • [公诉人]:
    你当天和你女朋友是否争吵?
    [ 被告人]:
    没有争吵。
    [ 公诉人]:
    你和邻居关系如何?
    [ 被告人]:
    过去和小卖部的邻居吵过架。
    [09:17:15]
  • [公诉人]:
    你放火的时候是几点?
    [ 被告人]:
    八点多钟。
    [ 公诉人]:
    你都烧了什么东西?
    [ 被告人]:
    三个凳子,一个沙发,一个床单。
    [09:18:11]
  • [公诉人]:
    你放火之前干什么?
    [ 被告人]:
    自己喝了酒,七八两左右。
    [ 公诉人]:
    你当时喝多了么?
    [ 被告人]:
    喝多了。
    [09:18:57]
  • [公诉人]:
    你当时用什么东西点燃的?
    [ 被告人]:
    打火机。
    [09:19:20]
  • [公诉人]:
    你为什么在门前的便道上点燃家具?
    [ 被告人]:
    我因为搬家想要把东西毁掉。
    [ 公诉人]:
    你为什么把煤气罐抱出来?
    [ 被告人]:
    因为煤气罐本来在外面。
    [09:20:16]
  • [公诉人]:
    你供述和公安机关的一致么?
    [ 被告人]:
    一致。
    [09:20:42]
  • [公诉人]:
    你抱煤气罐出来和微观的群众怎么说的?
    [ 被告人]:
    我说我死了。
    [ 公诉人]:
    你为什么这么说?
    [ 被告人]:
    我开玩笑。
    [09:21:22]
  • [公诉人]:
    当时周围有多少人?
    [ 被告人]:
    十多人围着。
    [ 公诉人]:
    距离你大概多远?
    [ 被告人]:
    十多米。
    [09:21:48]
  • [公诉人]:
    你认识到你拿着煤气罐存在的危险性么?
    [ 被告人]:
    我只是和他们开玩笑。
    [ 公诉人]:
    点火后有人让你灭火么?
    [ 被告人]:
    我听不清。
    [09:22:30]
  • [公诉人]:
    有人劝阻过么?
    [ 被告人]:
    我说我想死了。
    [ 公诉人]:
    煤气罐里面有煤气么?
    [ 被告人]:
    不多了,因为烧了三个月了。
    [09:23:00]
  • [公诉人]:
    讲下,你放火周边的情况。
    [ 被告人]:
    是个小卖店,装修公司。
    [ 公诉人]:
    朝向?
    [ 被告人]:
    朝西。
    [09:23:26]
  • [公诉人]:
    那离人民大会堂多远?
    [ 被告人]:
    走路10分钟。
    [ 公诉人]:
    消防队来了么?
    [ 被告人]:
    来了。
    [09:23:57]
  • [公诉人]:
    为什么自己不灭火?
    [ 被告人]:
    要烧完。
    [ 公诉人]:
    烧了多久?
    [ 被告人]:
    10多分钟。
    [ 公诉人]:
    你今天和你以前说的不一样。
    [09:24:23]
  • [公诉人]:
    讯问完毕。
    [09:26:22]
  • [审判长]:
    烧火的地方距离你门口多远?
    [ 被告人]:
    3米。
    [ 审判长]:
    煤气罐距火堆多远?
    [ 被告人]:
    2米。
    [09:27:51]
  • [审判长]:
    距离人民大会堂的直线距离多少?
    [ 被告人]:
    200米。
    [09:28:13]
  • [审判长]:
    公诉人有无补充询问?
    [ 公诉人]:
    放火的地方离马路多远?
    [ 被告人]:
    十多米。
    [09:29:57]
  • [审判长]:
    陪审员有无询问?
    [ 人民陪审员冯跃]:
    没有
    [ 人民陪审员严晓红]:
    没有
    [09:30:24]
  • [公诉人]:
    公诉人询问完毕。
    [ 审判长]:
    现在进行举证质证,公诉人举证。
    [09:31:22]
  • [公诉人]:
    宣读证人文某的证言。
    [ 审判长]:
    有无异议?
    [ 被告人]:
    我当时没有打开气罐,当时没有危险。
    [09:31:45]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证人刘某的证言。
    [ 审判长]:
    有无异议?
    [ 被告人]:
    他说的和事实不一样。
    [09:32:32]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证人祁某的证言。
    [ 审判长]:
    有无异议?
    [ 被告人]:
    他们都误会了,他们问我干什么,我说我不想活了。
    [09:34:09]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证人张某某的证言。
    [ 审判长]:
    有无异议?
    [ 被告人]:
    煤气罐本身就在外面,他们看不见。
    [09:34:42]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证人曹某的证言。
    [ 审判长]:
    有无异议?
    [ 被告人]:
    他们来的时候就把我带走了,为了什么我不知道,我喝多了。
    [09:35:22]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出示案发现场照片。
    [ 审判长]:
    有无异议?
    [ 被告人]:
    没有。
    [09:35:52]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出示现场、物证照片。
    [ 审判长]:
    有无异议?
    [ 被告人]:
    没有。
    [09:36:47]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起赃经过。
    [ 审判长]:
    有无异议?
    [ 被告人]:
    没有。
    [09:37:31]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工作说明。
    [ 审判长]:
    有无异议?
    [ 被告人]:
    没有。
    [09:37:48]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户籍证明。
    [ 审判长]:
    有无异议?
    [ 被告人]:
    没有。
    [09:38:21]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扣押物品清单。
    [ 审判长]:
    有无异议?
    [ 被告人]:
    没有。
    [09:38:50]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到案经过。
    [ 审判长]:
    有无异议?
    [ 被告人]:
    没有。
    [09:39:18]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工作说明。
    [ 审判长]:
    有无异议。
    [ 被告人]:
    没有。
    [09:40:45]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被告人田建的供述。
    [ 审判长]:
    有无异议 ?
    [ 被告人]:
    我不是这样说的。
    [ 审判长]:
    你看笔录了么?
    [ 被告人]:
    我没有看清。
    [09:41:32]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举证完毕。
    [09:43:38]
  • [审判长]:
    以上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另行确认,被告人有无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 被告人]:
    没有。
    [09:43:52]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是否申请?
    [ 被告人]:
    不申请。
    [09:44:07]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09:44:22]
  • [公诉人]: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之规定,我受我院检察长的指派,在今天依法公开审理的被告人田建涉嫌犯放火罪的法庭上,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审判监督之职责。
    通过以上的法庭讯问、示证、质证,可以证实本院指控被告人田建犯有放火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下面,公诉人就本案发表以下公诉意见:被告人田建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合议庭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对其做出公正的判决。
    [09:45:05]
  • [审判长]:
    被告人自行辩护。
    [09:45:25]
  • [被告人]:
    我确实不是故意放火,我是不懂法,不知道这个不能烧,我没有想要伤害他人。我确实不懂法,如果判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就太冤枉了。我就是觉得搬家带着家具太麻烦了。我自己烧东西我知道不是很严重。我没有一点害别人的心。煤气罐一直在外面,而且已经烧了很久没多少煤气了。我只是酒喝多了,开了玩笑说酒话。我就是想把东西烧了搬家方便。我承认我放火,我认为自己是过失犯罪。
    [09:51:43]
  • [审判长]:
    公诉人有无新的意见?
    [09:53:20]
  • [公诉人]:
    针对被告人说是自己是过失犯罪。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只要意识到放火,并放任这种行为就可以构成故意放火罪。被告人在露天场合放火,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被告人点燃物品,火势过大不一定要有危害结果的发生就可以认定为放火罪。针对被告人说没有把气罐投入火中证人证言可以证明其确实有将气罐投入火中的行为。
    [09:53:53]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新的辩护意见?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09:54:37]
  • [被告人]:
    我确实不懂法律,我错了。
    [09:55:00]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10分钟后继续开庭,将被告人田建带出法庭(法警执行)。
    [09:57:44]
  • [审判长]:
    敲击法槌,继续开庭(提被告人田建到庭),现在进行宣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田建涉嫌犯放火罪一案,根据以上庭审,听取了公诉人的意见,被告人的意见,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田建于2009年7月7日22时许,酒后在其暂住地本市西城区人民大会堂西路53号门前的便道上,将自己的家具倒上白酒用打火机点燃,并将放在一旁金属柜中存有1.4公斤液化气的液化气罐拖出,欲点燃。后被抓获。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的,并经法庭质证的相关证据予以证实,本院认为,被告人故意放火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田建放火罪成立,对于被告人过失犯罪的辩解,公诉机关以予答复,再次不再赘述。鉴于被告人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田建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随案移送的打火机一个予以没收。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了。
    [10:10:12]
  • [审判长]:
    今天是口头宣判,判决书在闭庭后五日内送达被告人及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了。
    [10:10:31]
  • [审判长]:
    现在闭庭,将被告人田建带出法庭(法警执行)。
    [10:10:43]
  • [主持人]:
    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西城区人民法院刘草生副院长、孔建宏庭长的指导以及参与直播人员的辛勤工作!
    [10:17:47]
  • [主持人]:
    本次直播指导:刘草生 孔建宏 宋洪印
    技术支持:孙冰 陈婵 吴杨阳
    照片提供:张晖
    [10:18:39]
  • [声明]: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
    [10: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