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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9:30,北京法院直播网直播密云法院审理“外墙倒塌砸伤智障老人 产权人及村委会成共同被告”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侯洪涛,今天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将庭审现场带到您的面前。[09:21:12]
- [主持人]:首先感谢北京市高院对于网络直播工作的大力推动,为各个法院提供了相互学习和面向社会的平台。在这里,我们向北京市高院、最高院致以由衷感谢!我们会不断努力,加大直播工作的力度,加强司法的公开度、透明度。[09:22:12]
- [主持人]:下面简要介绍下案情:张老汉是智障患者,属智力二级伤残。2009年5月15日,张老汉到村里健身广场遛弯,经过村幼儿园外墙时,恰巧被村委会翻建幼儿园施工过程中工人推倒的外墙砸伤,经医院诊断其鼻梁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为索要赔偿,张某及其家人将幼儿园的产权人某村民委员会及施工者王某、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万余元。究竟结果如何,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即将公开审审理此案,相信不久之后,我们将有一个答案。[09:24:18]
- [主持人]: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位于北京市东北部的密云县城西101国道北侧,辖区人口43万人,面积2229.45平方公里,是北京市土地面积最大的区县,辖区内共有17个镇1个民族乡,有66个居委会,339个村委会。[09:24:58]
- [主持人]:本案由密云法院巨各庄法庭进行审理。密云县法院巨各庄法庭位于密云县东南部山区,管辖巨各庄、东邵渠、大城子、穆家峪四个镇,辖区面积463平方千米,人口约9万。几年来,庭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拓宽思路,注重与辖区职能部门的互动配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出了“四互动、四延伸”、“分别工作、个别立案、互动配合” 、“百村庭审行”、“百案大评比” 、“六进六讲”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并与辖区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互动配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有关部门及辖区百姓的好评。先后数次立功受奖。[09:25:34]
- [主持人]:担任该案独任审判员的是宿航法官,男,汉族,1979年3月生,2002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同年7月到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密云县人民法院巨各庄法庭助理审判员。[09:26:18]
- [主持人]:好,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书记员冯伯军已经进入法庭,开始宣布法庭规则:[09:27:47]
- [书记员]: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09:28:31]
- [书记员]: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 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09:29:12]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李某、北京市密云县某镇某村村民委员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除北京市密云县某镇某村村民委员会未到庭外,其余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均以到庭,符合开庭条件。[09:45:33]
- [审判员]: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张某,男,58岁,汉族,智力残疾人,住北京市密云县某镇某村。[ 法定代理人]:张某某(原告之弟),男,45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委托代理人]:王某,北京市密云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 被告一]:北京市密云县某镇某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李某,主任 (未到庭)[ 被告二]:王某某,男,23岁,汉族,农民,住北京市密云县某镇某村。[ 被告三]:李某,男,56岁,汉族,农民,住北京市密云县某镇某村。[09:50:44]
- [审判员]:原告对被告出庭有无异议,被告对原告出庭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09:52:12]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均无异议,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被告北京市密云县某镇某村村民委员会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视为其对诉讼权利的放弃。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09:54:28]
- [审判员]:(敲击法锤)现在开庭,密云县人民法院今天在巨各庄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李某、北京市密云县某镇某村村民委员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宿航独任审判,书记员冯伯军担任法庭记录。原告张某及法定代理人张某某、委托代理人王某, 被告王某某、李某到庭参加诉讼。[09:56:43]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原告有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和反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须履行以下诉讼义务: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如实的陈述事实;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09:58:30]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上述诉讼权利及诉讼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被告]:听清了,不申请回避。[09:59:07]
- [审判员]: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起诉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原告委托代理人]:诉讼请求是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433.39元、误工费4500元、护理费1375元、营养费1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0元、交通费100元、精神抚慰金2000元,合计9528.39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10:01:23]
- [原告委托代理人]:事实及理由是,2009年5月15日,原告在本村健身广场幼儿园外墙外行走时,李某正在施工的幼儿园厕所墙倒塌,原告正巧经过,造成原告损失就相关赔偿问题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另被告村委会非法将此工程转包给王某某,王某某又将此工程非法转包给李某。[10:04:21]
- [审判员]:原告的药费支出,当时是谁交的?[ 原告委托代理人]:是被告李某交的,花多少钱不太清楚。[ 审判员]:现在要求的400多元是什么钱?[ 原告委托代理人]:是后期复查费用。[ 审判员]:原告现在伤好了吗?[ 原告委托代理人]:现在不用治疗了。[ 审判员]:原告受伤的具体时间是何时?[ 原告法定代理人]:下午两点多,当时我并没有在场,是有人打电话我回去的。[10:08:38]
- [原告委托代理人]:我更正一下,当时的具体时间应该是下午4点30分左右。[ 审判员]:施工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原告法定代理人]:是事发当天开始施工的。[ 审判员]:原告当时在那里干什么?[ 原告法定代理人]:他当时在健身器材边上站着。[ 审判员]:原告是智力残疾人,他怎么生活?[ 原告法定代理人]:是残疾人,平时靠我养着,能干点儿小活。[10:12:01]
- [审判员]:施工负责人是谁?[ 原告委托代理人]:当时是李某负责,具体不清楚。[ 审判员]:起诉村委会的法律及事实依据?[ 原告委托代理人]:村委会作为发包人应当把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人,在村委会非法发包的基础上应当尽到进一步的监督管理职责,村委会违法发包,而且没有尽到监督管理职责,导致了这场事故的发生,所以起诉了村委会,对于起诉王某某,是因为王某某不应当把工程再转包,在王某某转包过程中有职责起到监督的义务,而王某某没有履行此项义务,所以存在过错,所以王某某也应当承担责任。[10:14:50]
- [审判员]:原告说一下要求各项损失的具体计算方法?[ 原告委托代理人]:医药费有单据,误工费计算90天,根据公安部误工标准,鼻梁骨骨折误工时间为90日,因原告是残疾人,每日的日误工费按50元计算,护理费计算25天,每天25元,因告原告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应多计算营养费,营养费没有按医院标准,由自己确定1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0元,出院以后复查的交通费往返100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另外我们申请了伤残鉴定。[10:16:16]
- [审判员]:对伤残鉴定原告什么意见。[ 原告法定代理人]:可以与被告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我们还得申请进行鉴定。[ 审判员]:现在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三]:我是从被告王某某手里包的工程,我们当天上午开始施工。下午刚开工,原告就到院里看热闹,我们把他赶出来,他又到外边看,拆墙时就把原告碰了。碰了以后我们就把送到医院,我花了不到7000元医药费。工程是建设数字影院,我负责土建施工。对原告已经花的医药费同意负担,因原告是残疾人,不应有误工费,他平时就是呆着,他是不挣钱的人,而且他提的误工费也太高;护理费也高;营养费1000元过高,同意适当给付,住院时吃饭都是我们负担的,住院也是我们护理的,交通费无意见,精神抚慰金2000元数额过高,同意给付400元。[10:29:39]
- [审判员]:被告王某某答辩。[ 被告二]:事发过程与李某陈述一样,工程是我从村委会竞标后中标承包的,我与李某有承包协议,李某承包土建工程,约定的是25000元,此事不应该由我承担责任,对原告提的误工费,原告不具有劳动能力,谈不上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都是我们负担的,都是李某负担的医药费,营养费过高,交通费可以负担,精神抚慰金过高,只是对原告身体受到了伤害,没有伤害其精神,要精神抚慰金不合理。[ 审判员]:被告对事实有无补充。[ 被告三]:没有了。[ 被告二]:没有了。[ 审判员]:二被告有无建筑承包资质。[ 被告三]:没有。[ 被告二]:没有,我就是个人干点零活。[ 审判员]:下面进行举证质证。[10:32:44]
- [原告委托代理人]:提交诊断书两张,县医院收据两张,医院处方,交通费发票,残疾证复印件,施工现场照片。[ 审判员]:二被告进行质证。[ 被告]:对原告是残疾人、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及医药费票据无异议。[ 审判员]: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真实性本院予以认定。被告举证。[ 被告三]:提交已支付医药费的票据共61张。[ 审判员]:原告进行质证。[ 原告委托代理人]:对被告提交的证据予以认定。[ 审判员]:被告庭前向法庭提交的承包协议上面的日期为什么是2005年。[ 被告二]:日子写错了,应该是2009年。[10:35:29]
- [审判员]:原告对被告之间的承包协议予以质证。[ 原告委托代理人]:对王某某和村委会签定协议的真实性无异议,对于第二份王某某与李某签订的协议真实性无异议,对协议内容约定的合法性有异议,约定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的内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审判员]:关于原告的伤情,在医院的诊断中写明ct显示鼻骨未见明显骨折,原告称鼻梁骨骨折是怎么来的。[ 被告二]:医生说这种骨折不影响通气,可以做手术也可以不做手术。[ 被告三]:当时照ct时原告动弹造成有阴影。审判员:从目前的证据,没有反映出原告有鼻梁骨骨折的记载,如果原告坚持称有骨折,应进一步提交证据。向原告释明,目前的情况,原告明确是否仍然坚持要求作法医伤残鉴定,如果继续坚持,相关鉴定费用由原告先行预交,如果未构成伤残,支付的鉴定费用由你方自行承担。[ 原告法定代理人]:我考虑考虑。可以先调解。[ 审判员]:现在休庭十分钟,对双方进行调解。[10:39:51]
- [主持人]:各位网友,现在法庭休庭了,大家可以休息一下。[10:40:59]
- [主持人]:现在恢复开庭,请大家关注。[10:55:59]
- [审判员]:经庭下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被告李某、王某某于2009年10月10日前给付原告张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600元。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李某、王某某负担(已交纳)。[ 审判员]:双方对调解协议有无补充意见?[ 原告]:同意。[ 被告]:同意。[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现在闭庭,(敲法槌)双方当事人查阅笔录,如无异议请在笔录上签字确认。[11:05:50]
- [主持人]: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密云县人民法院董建中院长、王严冬庭长的指导。感谢现场参与直播人员高颖、周静、侯洪涛、徐征征的辛勤工作![11:06:49]
- [主持人]: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对此次庭审直播的关注!再见![11:07:08]
- [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1: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