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审判大楼

法庭全景

原告代理人宣读起诉书

投资公司代理人答辩

开发商代理人答辩

原告代理人举证

投资公司代理人质证

投资公司代理人举证

审判人员

原告代理人质证

原告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投资公司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8月11日13:30,北京法院网直播丰台法院审理“车库挪作他用 小区业委会状告开发商”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乔学慧,今天丰台区人民法院将在6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车库挪作他用 小区业委会状告开发商”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丰台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3:35:36]
  • [主持人]:
    案件开始审理之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基本案情。
    [13:35:51]
  • [主持人]:
    位于丰台科兴路的某花园小区,是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90年代中期开发的商品房项目。该项目土地使用面积为3万多平米,建筑面积65678平米,其中包括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地下车库,面积为1341平方米。该地下车库建成后共计有80个车位,专为小区全体业主提供停车服务。开发商曾对业主承诺买房子提供免费的车位。2003年开发商地下库的80个车位移交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为小区业主提供有偿服务,并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了审批手续。刚开始由于业主入住率较低,地上车位基本满足使用,地下库的使用率不高,车库出现空置现象。随着小区入住率的逐渐提高,车辆的快速增加,小区停车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业主纷纷要求将地下车库提供使用以解决停车难的突出矛盾。
    [13:36:07]
  • [主持人]:
    后该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开始着手解决此问题。业委会经调查发现地下库已被开发商转让给某投资公司,并被整体改造成独立单间出租给社会人员作为生活居住使用。业委会找开发商协商此事,开发商说已经转让给他人与其没有关系,某投资公司称既然自己拥有产权,想干什么怎么经营完全是自己的事情,不可能向小区业主提供车库使用,断然拒绝了业主的要求。
    [13:36:22]
  • [主持人]:
    小区业委会认为,业主对小区内的车位、车库拥有优先使用权,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开发商和投资公司的行为严重违法,剥夺了业主的优先停车权,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故小区业主委员会将开发商和投资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拆除地下车库内一切违章僵住,恢复正常用途。
    [13:36:36]
  • [主持人]:
    小区业委会认为,业主对小区内的车位、车库拥有优先使用权,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开发商和投资公司的行为严重违法,剥夺了业主的优先停车权,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故小区业主委员会将开发商和投资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拆除地下车库内一切违章僵住,恢复正常用途。
    [13:36:36]
  • [主持人]:
    本案由民一庭助理审判员宋
    [13:36:50]
  • [主持人]:
    庭审工作已经就绪,审判人员、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3:37:02]
  • [书记员]:
    宣读法庭纪律。
    [13:38:06]
  • [审判长]:
    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
    原告北京市丰台区某花园小区业委会,负责人王先生;
    第一被告某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第二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先生,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
    [13:38:18]
  • [审判长]:
    宣布开庭。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13:38:28]
  • [双方]:
    不申请。
    [13:38:36]
  • [审判长]: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书,陈述事实理由诉讼请求。
    [13:46:02]
  • [原告代理人]: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恢复小区地下车库正常用途;2、拆除地下车库内的一切违章建筑;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13:48:19]
  • [原告代理人]:
    事实与理由如下:位于丰台科兴路的某花园小区,是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90年代中期开发的商品房项目。该项目土地使用面积为3万多平米,建筑面积65678平米,其中包括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地下车库,面积为1341平方米。该地下车库建成后共计有80个车位,专为小区全体业主提供停车服务。开发商曾对业主承诺买房子提供免费的车位。2003年开发商地下库的80个车位移交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为小区业主提供有偿服务,并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了审批手续。刚开始由于业主入住率较低,地上车位基本满足使用,地下库的使用率不高,车库出现空置现象。随着小区入住率的逐渐提高,车辆的快速增加,小区停车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业主纷纷要求将地下车库提供使用以解决停车难的突出矛盾。
    [13:48:49]
  • [原告代理人]:
    后该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开始着手解决此问题。业委会经调查发现地下库已被开发商转让给某投资公司,并被整体改造成独立单间出租给社会人员作为生活居住使用。业委会找开发商协商此事,开发商说已经转让给他人与其没有关系,某投资公司称既然自己拥有产权,想干什么怎么经营完全是自己的事情,不可能向小区业主提供车库使用,断然拒绝了业主的要求。
    [13:49:32]
  • [原告代理人]:
    原告认为,业主对小区内的车位、车库拥有优先使用权,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开发商和投资公司的行为严重违法,剥夺了业主的优先停车权,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故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13:49:45]
  • [审判长]:
    被告答辩。
    [13:50:31]
  • [投资公司代理人]:
    1、就本案争议的地下一层建筑,我方是通过合法途径拍卖所得,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我方对其利用是合法权利;2.原告所称的地下建筑是商用建筑,并非原告所说属居民用房。
    [13:51:54]
  • [开发商代理人]:
    2002年年初,我司已将涉案房屋转让,现房屋已经拍卖,和我司已无任何关系。
    [13:52:38]
  • [审判长]:
    原告举证。
    [13:52:47]
  • [原告代理人]:
    1、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北京市国土局出具。
    2、北京市商品房外销契约。
    [13:55:12]
  • [审判长]:
    证据1、2证明花园小区项目包括住宅和商业用房及其地下车库等相关建筑,以上均视为小区的配套设施和公用设施。
    [13:56:27]
  • [原告代理人]:
    3、北京市规划局出具的花园小区项目规划图,该图对地下车库有标注。证明该地下车库是小区的配套设施,且是经过北京市规划局依法规划审批的,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13:59:52]
  • [原告代理人]:
    4、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发文单位是北京市丰台区市政管理委员会。证明原告诉求有合法依据。
    [14:01:29]
  • [审判长]:
    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14:01:41]
  • [投资公司代理人]:
    证据1真实性无异议,但不认可证明目的;证据2,该证据仅为复印件,真实性不认可,而且该合同仅为开发商与某一业主签订的合同,与我方无关。
    [14:07:34]
  • [投资公司代理人]:
    证据3,图纸真实性无异议,但仅表明在图纸规划范围内建有地下车库,但不能表明车库为小区配套设施。
    [14:08:23]
  • [投资公司代理人]:
    证据4是复印件,真实性不认可。
    [14:10:32]
  • [开发商代理人]:
    我方对原告证据均无异议。
    [14:10:52]
  • [审判长]:
    被告举证。
    [14:11:05]
  • [投资公司代理人]:
    1、房产证。附表中表明房屋用途为办公用途,证明房产证记载的面积为我公司专有,我公司对其使用是行使合法权利。
    [14:13:01]
  • [投资公司]:
    2、涉案房屋土地使用权证。该证载明土地使用用途为商用用地。
    [14:14:46]
  • [投资公司代理人]:
    3、拍卖标的介绍和拍卖成交确认书。证明我方是经拍卖合法取得涉案土地房屋。
    4、花园小区业主公约。该小区物业仅对住宅面积提供物业管理。
    [14:17:12]
  • [审判长]:
    原告质证。
    [14:17:54]
  • [原告代理人]:
    证据1、真实性无异议,证明目的有异议。投资公司确实有所有权,但是“专有权”这一说法是不当的,我们争议的不是地下车库的归属,而是车库的优先使用权,投资公司已产权证作为抗辩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14:20:06]
  • [原告代理人]:
    2、真实性无异议,但是用途为“商业”不能否认它是小区配套设施,小区配套机电均在地下一层,小区业主不但包括住宅业主,也包括商业用房的业主。
    [14:22:06]
  • [投资公司代理人]:
    3、合法取得无异议,但是其不能抗辩地下车库应优先满足业主使用的物权法规定。
    [14:22:50]
  • [原告代理人]:
    4、真实性无异议,但是规划图上是包括商业用房在内的,被告所称与事实不符。
    [14:23:50]
  • [审判长]:
    开发商质证。
    [ 开发商代理人]:
    无异议。
    [14:25:22]
  • [审判长]:
    投资公司,涉案房产从哪拍得?
    [ 投资公司]:
    建工集团公司处购得,是在法院主持下拍卖购得。
    [14:26:24]
  • [审判长]:
    车库上层有建筑吗?
    [ 原告代理人]:
    没有。车库位于两座建筑之间。
    [14:27:06]
  • [审判长]:
    现在小区的物业公司管理被告所有的房屋吗?
    [ 原告代理人]:
    被告楼内自管,楼外仍归小区物业公司管理。
    [14:35:23]
  • [投资公司代理人]:
    我们楼内归我们自己委托的一个物业公司管理。
    [14:36:05]
  • [审判长]:
    开发商,小区规划时地下一层就是车库吗?
    [ 开发商代理人]:
    是的。
    [ 审判长]:
    是归全体业主使用的吗?
    [ 开发商代理人]:
    不太清楚。车库是99年建的。
    [ 原告代理人]:
    纠正一下,车库是93年开建,95年建成。
    [14:37:53]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
    [14:38:47]
  • [原告代理人]:
    1、国土资源局的规划证明地下车库系小区配套设施,投资公司改变了车库用途,本案的焦点是地下车库的优先使用权而非所有权;2、投资公司将车库改为出租房是否经相关部门同意?3、投资公司侵犯了包括自身在内的小区全体业主的停车使用权。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请法院予以支持。
    [14:41:43]
  • [投资公司代理人]:
    1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我方合法行使使用权是在合法行使所有权,物权法72条对地下车库的相关情况作了规定,我方通过拍卖取得了地下车库的所有权,有权专有使用。
    [ 开发商代理人]:
    没有辩论意见。
    [14:51:15]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最后陈述。
    [ 原告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
    [ 投资公司代理人]:
    坚持答辩意见。
    [ 开发商代理人]:
    坚持答辩意见。
    [14:52:06]
  • [审判长]:
    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
    [14:52:18]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结束,感谢大家关注!
    [14:53:12]
  • [声明]:
    本次庭审直播记录不作为庭审笔录,不具备法律效力。
    [14: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