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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14:30,北京法院网直播丰台法院审理“员工夜巡被窃贼杀害 家属起诉郭林家常菜”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乔学慧,今天丰台区人民法院将在6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员工夜巡被窃贼杀害 家属起诉郭林家常菜” 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丰台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14:20:09]
- [主持人]:在案件开始审理之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基本案情。[14:20:29]
- [主持人]:卢先生和周女士是一对夫妻,两人从湖北老家来京后都在“郭林”工作,负责“郭林”的后勤及库房管理工作,并负责单位财务室的夜间值班。原为“郭林”保安的李磊在得知店内财务室存有大批现金后便预谋盗窃。2008年5月22日凌晨,李磊持撬棍等器械撬门进入财务室,后被卢先生发现。卢先生携带器械从自己的住所到外巡视,李磊发觉自己的行为被发现,便持撬棍将李先生打死,后又将屋内李先生的妻子周女士打死。目前,李磊已经被判刑。卢先生和周女士双方的父母和他们8岁的小女儿将“郭林”告上法庭,认为两人是因为单位的利益,执行职务时遇害,“郭林”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据此,家属要求赔偿各项损失50万元。[14:20:51]
- [主持人]:本案由民一庭高原法官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于准鳌、章冠雄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高原法官200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和哲学双学士学位,2008年任助理审判员。[14:21:24]
- [主持人]:庭审工作已经就绪,审判人员、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14:31:21]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14:32:53]
- [审判长]: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原告卢先生,(死者卢某之父),1938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原告陈女士,(死者卢某之母),1944年9月14日出生,汉族,住同上。原告卢歌(化名,死者卢某之女),2001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住同上。原告周先生,(死者周女士之父),1952年2月1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原告曹女士,(死者周女士之母),1952年9月17日出生,汉族,住同上。委托代理人邓恒阳,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郭林家常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西城区新街口南大街44号。法定代表人郭林,被告北京郭林家常菜食品掖县责任公司丰台第二分公司,住所地丰台区西四环。负责人丁先生。委托代理人刘远景,北京市博赢律师事务所律师。[14:49:45]
- [审判长]:宣布开庭。宣读法庭纪律,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双方]:不回避。[14:50:45]
- [审判长]:原告陈述起诉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14:51:12]
- [原告代理人]:卢先生和周女士是一对夫妻,两人从湖北老家来京后都在“郭林”工作,负责“郭林”的后勤及库房管理工作,并负责单位财务室的夜间值班。原为“郭林”保安的李磊在得知店内财务室存有大批现金后便预谋盗窃。2008年5月22日凌晨,李磊持撬棍等器械撬门进入财务室,后被卢先生发现。卢先生携带器械从自己的住所到外巡视,李磊发觉自己的行为被发现,便持撬棍将李先生打死,后又将屋内李先生的妻子周女士打死。目前,李磊已经被判刑。卢先生和周女士双方的父母和8岁的小女儿将“郭林”告上法庭,认为两人是因为单位的利益,执行职务时遇害,“郭林”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据此,要求赔偿各项损失50万元。[14:52:17]
- [被告代理人]:原告起诉的法律关系不对。死者和我公司是劳动合同关系,应该依据劳动合同法起诉。被害人并非是我公司财务室的值班人员,也不是在执行职务时遇害。被害两人各自都有自己的宿舍,因为两个人是夫妻,他们提出夫妻两人长期同居,又收入有限,所以要求在公司内一同居住,丰台分公司的负责人同意了他们的要求,但这些总店的老总是不知情的。事发当晚,两个被害人听到撬门的声音,卢听到后出去看,发现了犯罪分子,后被害。[14:54:03]
- [被告代理人]:我公司是社会形象良好的企业,被害人家属来北京期间的住宿费有大部分是我公司垫付的,家属来北京料理后世的餐费也都是我公司垫付的。事发时正值奥运会前期,在政府和社会多方力量的调解下,我方已协助死者进行了工伤认定,被害人家属已经得到了相关赔偿。[14:56:05]
- [审判长]:原告依据什么法律要求赔偿?[14:56:22]
- [原告代理人]:民法通则109条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11条。[14:57:18]
- [审判长]:原告要求赔偿金额的计算明细?[14:57:40]
- [原告代理人]:我们要求的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肯定超过了50万,但是我们要求被告承担补偿责任,我们只要50万。[14:59:48]
- [审判长]:原告是否拿了工伤赔偿款?[ 原告代理人]:我们已经拿到了工伤赔偿款,但是周女士的父母的抚养费我们没有拿到。[15:02:47]
- [审判长]:被告是否给你们垫付了钱款?[ 原告代理人]:垫付了,但是数额被告应该清楚。[15:03:25]
- [审判长]:被害人是否签过劳动合同?[ 原告代理人]:签过。[15:04:09]
- [审判长]:被告,双方签过劳动合同吗?[15:04:21]
- [被告代理人]:签过。[15:04:38]
- [审判长]:被告,工伤赔偿金支付了吗?被告代理人:社保基金支付过了。[15:05:13]
- [审判长]:原告举证。[15:05:25]
- [原告代理人]:1.刑事附带民事裁定。证明凶手李雷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我方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15:06:44]
- [审判长]:被告质证。[ 被告代理人]:跟我方无关。[15:07:00]
- [原告代理人]:2、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案发时间是凌晨3:45左右。当时被害人卢某是听到了财务室有异常的响动,才从房间里出来,他看到犯罪分子在实施盗窃,才边跑边喊人,才被犯罪分子杀害。卢某是为了保护被告的财产才被杀害。[ 被告代理人]:真实性认可,但是李磊是将卢某夫妇杀害之后才进的财务室,不可能是卢某夫妇听到财务室有异常响动才从房间出来。[15:09:44]
- [原告代理人]:3、暂住证。证明应该按北京市户口赔偿。[ 被告代理人]:和我们无关。[15:10:42]
- [原告代理人]:4、被害人卢某父亲的病历,证明原告卢先生因儿子的死亡遭受刺激,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代理人]:不认可,和本案无关。[15:12:16]
- [原告代理人]:5、差旅费票据。[15:13:18]
- [被告代理人]:关联性不认可。[15:14:35]
- [原告代理人]:被告员工工资表,证明被告并未给死者交纳工伤保险。[ 被告代理人]:和本案无关,我们交纳了各项保险,否则他们也得不到工伤赔偿。[15:16:23]
- [审判长]:原告还有其他证据吗?[ 原告代理人]:没有。[15:17:42]
- [审判长]:被告举证。[ 被告代理人]:劳动合同。[ 原告代理人]:无异议。但是劳动合同上的公章是丰台第二分公司的章,要求提供第二分公司的营业证。[15:18:59]
- [审判长]:被告还有其他证据吗?[ 被告代理人]:没有。[15:19:44]
- [审判长]:原告明确起诉依据的法律关系。[ 原告代理人]:雇员人身损害。[15:20:29]
- [审判长]:请双方明确一下雇员雇主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15:23:39]
- [原告代理人]:虽然被告方提供了劳动合同,但签订主体是郭林丰台第二分公司,被告没有提供丰台二分公司营业资质的证明,我方认为受害者和被告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其次,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进城务工人员应按城市居民标准赔偿。[15:25:34]
- [被告代理人]:郭林丰台第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权利义务由总公司承担,双方是劳动关系,受害者已经通过劳动保险得到了相关赔偿。[15:26:44]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最后陈述。[ 原告代理人]:坚持诉讼请求。[ 被告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 审判长]: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15: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