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大楼

刑庭集体

书记员

审判长

被告人

公诉人

合议庭成员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法庭全景

旁听人员

忙碌的直播工作人员

法警向被告人传递证据
10月10日9:30,北京法院网直播密云法院审理“‘民间神医’制药酒 毒死他人被公诉”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苏丽娟,很高兴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与大家见面,也再次感谢北京市高院对于网络直播工作的支持。今天我们要直播的是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现在介绍一下案件简要情况.
    [09:21:20]
  • [主持人]:
    被告人宋振川于2008年3月间用生草乌、草乌、川乌等中药自制了药酒。2008年3月23日12时许,在北京市密云县东菜园小区10号楼4单元601室齐贺福家、密云县花园小区19号楼1单元402室赵长满家中,被告人宋振川明知自己用生草乌、草乌、川乌等中药所配制的药酒具有毒性,却轻信自己配制的甘草汤可以解毒,先后将药酒给齐贺福(男,55岁)、赵长满(男,49岁)、邹立强(男,33岁)服用,致使赵长满、邹立强、齐贺福出现中毒反应,赵长满、邹立强经抢救无效死亡。
    [09:22:54]
  • [主持人]:
    经法医鉴定,赵长满、邹立强符合乌头碱中毒死亡特征;齐贺福为急性乌头碱中毒致伤,其损伤程度为轻伤。
    [09:23:52]
  • [主持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振川明知自己的所配制的药酒具有毒性,饮用后可能引起他人中毒,仍轻信自己配制的甘草汤可以避免中毒,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提请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被告人宋振川的刑事责任。
    [09:25:02]
  • [主持人]:
    本案由密云法院刑庭审理。密云法院刑庭全庭干警共12人,审判员4人,助理审判员2人,书记员6人,年平均审结案件450件,审结率99.7%居全院第一。
    [09:25:18]
  • [主持人]:
    在庭长张希福的带领下,刑庭干警形成了团结向上、责任心强、积极在实践中学习理论知识的工作氛围,刑庭在院党组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司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和谐统一。
    [09:25:29]
  • [主持人]:
    刑庭1999年、2001年、2003年连续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05、2007年被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标兵”;2004年荣立集体二等功;2005年被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先进集体”;2006年被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北京市法院先进集体”,被团市委等十几家单位重新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并再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09:25:43]
  • [主持人]:
    本案由单青林、杜娟、王建国三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审判长单青林,男,39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助理审判员,二级法官,现在密云县人民法院刑庭工作。单青林法官1995年元月来院任书记员,2000年任命助理审判员,2002年被评为青年工作岗位能手,2007年获嘉奖、三等功等荣誉。他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审理过大量要案、大案,刑事审判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其所审判的案件质量高、效果好,他注重案件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09:25:58]
  • [主持人]:
    好,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书记员徐姗姗已经进入法庭,开始宣布法庭规则:
    [09:26:13]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人员的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未经审判员允许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2、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员可以予以口头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3、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情的,予以罚款、拘留。
    [09:32:01]
  • [审判长]:
    提被告人宋振川到庭,密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被告人宋振川你是否使用过其他名字?
    [09:32:25]
  • [被告人宋振川]:
    没有。
    [09:33:03]
  • [审判长]:
    被告人宋振川你的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情况。
    [09:33:19]
  • [宋振川]:
    1954年5月8日出生,汉族,出生于山东省,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xx县xx镇xx村,现住北京市密云县xx镇xx村xx号。
    [09:33:56]
  • [审判长]:
    你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 被告人宋振川]:
    没有。
    [09:34:07]
  • [审判长]:
    你何时被采取的强制措施?
    [ 宋振川]:
    因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2008年3月24日被刑事拘留,2008年4月29日被逮捕。
    [09:34:28]
  • [审判长]:
    你收到密云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
    [ 宋振川]:
    2008年8月6日。
    [09:34:41]
  • [审判长]:
    被告人宋振川你是否收到附带民事诉状了?
    [ 宋振川]:
    收到了。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海荣等人的基本情况。
    [ 王海荣]:
    女,1977年5月22日,汉族,初中,工人,住北京市密云县xx镇xx号楼x单元xx室。我是被害人邹立强的妻子,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邹博凯的母亲及法定代理人。
    [ 邹博凯]:
    男,2001年11月18日,学生,住址同上,与被害人邹立强是父子关系。
    [ 邹怀印]:
    男,1945年9月17日,汉族,初中,农民,住北京市密云县xx镇xx村,与被害人邹立强是父子关系。
    [ 牛淑凤]:
    女,1950年5月31日,汉族,文盲,农民,住址同上,与被害人邹立强是母子关系。
    [09:34:54]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常淑云等人的基本情况。
    [ 常淑云]:
    女,1961年9月4日,汉族,农民,住北京市密云县xxx镇xx村,我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
    [09:35:07]
  • [赵晓雷]:
    男,1980年9月23日,汉族,农民,住址同上,我与被害人系父子关系。
    [ 赵小雨]:
    男,1982年5月5日,汉族农民,住址同上,我与被害人系父子关系。
    [09:35:29]
  • [肖飞]:
    男,1987年农历1月14日,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09:36:39]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诉讼的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民事告诉的被告人宋振川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赔偿一案。本合议庭由代理审判员单青林担任审判长,会同审判员王建国、审判员杜娟组成,书记员徐姗姗担任法庭记录。密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鸿鑫出庭支持公诉。
    [ 审判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即认为合议庭组人员、公诉人、书记员有刑诉法第28条、第29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可以申请回避。
    [ 审判长]:
    被告人宋振川是否申请回避?
    [09:37:50]
  • [宋振川]:
    不申请。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 合]:
    不申请。
    [09:44:59]
  • [审判长]:
    根据刑诉法第159条的规定,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根据刑诉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
    [09:46:21]
  • [审判长]:
    被告人宋振川是否听清了?
    [ 宋振川]:
    听清了。
    [09:46:25]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否听清楚了?
    [ 合]:
    听清楚了。
    [ 审判长]: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 公诉人]:
    宣读(略)。
    [09:46:44]
  • [审判长]:
    被告人宋振川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认定的罪名有无意见?
    [ 宋振川]:
    没有。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有无意见?
    [ 宋振川]:
    没有。
    [09:46:55]
  • [审判长]:
    鉴于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认定的罪名无异议,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宋振川是否同意?
    [ 宋振川]:
    同意。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否同意?
    [ 宋振川]:
    同意。
    [09:47:10]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同意?
    [ 公诉人]:
    同意。
    [09:47:51]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宋振川就案件事实作简要陈述。
    [ 宋振川]:
    当时发生的事情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一致。
    [ 审判长]:
    公诉人对被告人宋振川有无讯问?
    [09:48:09]
  • [公诉人]:
    被告人宋振川,生草乌、草乌和川乌含有的成份你是否知道?
    [ 宋振川]:
    不清楚。
    [ 公诉人]:
    你为什么用这三种药配制药酒?
    [ 宋振川]:
    我自己用过,治疗风湿病。
    [09:48:48]
  • [公诉人]:
    你以前是否服用过?
    [ 宋振川]:
    服用过。
    [ 公诉人]:
    你是否知道药酒具有毒性?
    [ 宋振川]:
    知道。
    [09:49:00]
  • [公诉人]:
    你去现场的时候是否还带其他的东西?
    [ 宋振川]:
    甘草汤,我怕有毒,用甘草汤解毒。
    [ 公诉人]:
    被害人都服用了多少药酒?
    [ 宋振川]:
    赵长满分两次服用四钱,邹立强一次四钱。
    [09:49:17]
  • [公诉人]:
    服用药酒之后被害人有什么反应?
    [ 宋振川]:
    呕吐。
    [ 公诉人]:
    造成了什么后果?
    [ 宋振川]:
    送医院抢救了。
    [09:49:47]
  • [公诉人]:
    药酒都放在哪里?
    [ 宋振川]:
    我家和齐贺福家。
    [ 公诉人]:
    公诉人诉人讯问暂时到此。
    [09:58:14]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海荣等人对被告人宋振川就民事部分有无发问?
    [ 合]: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人宋振川你之前的职业是什么?
    [ 宋振川]:
    务农。
    [09:58:34]
  • [审判长]:
    你与被害人什么关系?
    [ 宋振川]:
    认识赵长满,邹立强不认识。
    [ 审判长]:
    你之前是否受过医疗知识的培训?
    [ 宋振川]:
    没有。
    [09:58:53]
  • [审判长]:
    你对中医要知识是否了解?
    [ 宋振川]:
    不了解。
    [ 审判长]:
    你配制药酒了东西哪里来的?
    [ 宋振川]:
    生草乌是齐贺福送的,其他的东西是药店买的。
    [09:59:18]
  • [审判长]:
    发生事故这次你为什么配制药酒?
    [ 宋振川]:
    生草乌不是我自己买的,所以就给别人用一下,被害人也有风湿病。
    [ 审判长]:
    被害人是主动服用的还是你主动推荐的?
    [ 宋振川]:
    我推荐的。通过齐贺福认识的被害人。
    [09:59:46]
  • [审判长]:
    你与齐贺福是什么关系,他当天喝了吗?
    [ 宋振川]:
    朋友关系,我和他当天都喝了。
    [ 审判长]:
    你明确说明药酒是谁让配制的?
    [ 宋振川]:
    我自己。
    [10:01:10]
  • [审判长]:
    你配制的药酒你自己是否服用?
    [ 宋振川]:
    服用了。
    [ 审判长]:
    你对生草乌等东西的药性清楚吗?
    [ 宋振川]:
    不清楚
    [10:01:23]
  • [审判长]:
    你们四个人服用药酒之后产生什么后果了?
    [ 宋振川]:
    赵长满呕吐、抽搐,最后死亡。邹立强到医院抢救无效。齐贺福当时也到医院抢救了。当时没有事。
    [ 审判长]:
    他们出现中毒反映之后你有什么行为?
    [ 宋振川]:
    帮着抢救,送病人。
    [10:01:34]
  • [审判长]:
    本案出现这个后果你认为是什么原因?
    [ 宋振川]:
    我太大意了,太相信自己的配制的药酒。
    [ 审判长]:
    现在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
    [10:01:55]
  • [公诉人]:
    宣读被告人宋振川的供述
    被害人齐贺福的陈述
    [ 审判长]:
    被告人宋振川你对以上证据有无意见?
    [ 宋振川]:
    没有。
    [10:10:51]
  • [审判长]:
    你配制药酒的方法是怎么来的?
    [ 宋振川]:
    从别人那听说的。
    [10:11:20]
  • [公诉人]:
    宣读马XX的证言
    张XX的证言
    常XX的证言
    王XX的证言
    郭XX的证言
    [ 审判长]:
    被告人宋振川你对以上证据有无意见?
    [ 宋振川]:
    没有。
    [10:11:31]
  • [公诉人]:
    宣读毒物检验报告
    法医科学技术鉴定书
    军事医学院毒检室检测报告
    [ 审判长]:
    被告人宋振川你对以上证据材料有无意见?
    [ 宋振川]:
    没有。
    [10:11:42]
  • [公诉人]:
    宣读搜查笔录
    出示现场照片
    [ 审判长]:
    请法警将照片向法庭展示。
    [ 公诉人]:
    被告人宋振川照片上的地址是哪里?
    [ 宋振川]:
    我家。
    [10:12:22]
  • [公诉人]:
    照片上二锅头酒瓶里装的什么?
    [ 宋振川]:
    案发当天被害人喝的药酒。
    [10:12:27]
  • [审判长]:
    被告人宋振川你对以上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材料有无意见。
    [ 宋振川]:
    没有。
    [10:12:50]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现场勘察笔录
    出示现场照片
    [10:14:08]
  • [审判长]:
    请法警将照片向法庭展示。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 公诉人]:
    被告人宋振川,照片上是你给赵长满等人喝药酒的地点吗?
    [ 宋振川]:
    是。
    [10:14:22]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报案材料
    死亡医学证明书
    到案经过
    密云县公安局工作说明
    [10:14:49]
  • [公诉人]:
    公诉人举证完毕。
    [ 审判长]:
    被告人宋振川你对以上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材料有无意见?
    [ 宋振川]:
    没有。
    [10:18:31]
  • [审判长]:
    被告人宋振川你对以上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材料有无意见?
    [ 宋振川]:
    没有。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常淑云有无意见?
    [ 常淑云]:
    没有。
    [10:20:00]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晓雷有无意见?
    [ 赵晓雷]:
    没有。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小雨有无意见?
    [ 赵小雨]:
    没有。
    [10:20:13]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肖飞有无意见。
    [ 肖飞]:
    没有。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海荣有无意见。
    [ 王海荣]:
    没有。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邹怀印有无意见。
    [ 邹怀印]:
    没有。
    [10:20:35]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牛淑凤有无意见。
    [ 牛淑凤]:
    没有。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还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 公诉人]:
    没有。
    [10:20:58]
  • [审判长]:
    是否有相反证据向法庭提供?
    [ 公诉人]: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人宋振川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 宋振川]:
    没有。
    [10:21:13]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 宋振川]:
    不申请。
    [10:25:11]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有无上述申请?
    [ 合]:
    没有。
    [10:25:25]
  • [审判长]:
    下面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海荣宣读附带民事诉状。
    [10:25:58]
  • [王海荣]:
    宣读(内容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人宋振川赔偿原告医药费49792.51元,交通费1500元,护理费2500元,营养费1000元,误工费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住宿费1000元,丧葬费23 256元,死亡赔偿金306600元,被扶养人邹博凯生活费131 934元,被抚养人邹怀印58038元、牛淑凤生活费68 280元,以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648900.57元。
    [10:27:26]
  • [审判长]:
    下面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常淑云宣读附带民事诉状。
    [10:27:39]
  • [常淑云]:
    宣读(内容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人宋振川赔偿原告医药费2000元、丧葬费12 000元,交通费1000元,餐费4000元,死亡赔偿金210 000元,以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29 000元。
    [ 审判长]:
    请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常淑云向法庭提供请求民事赔偿的证据材料,请法警向合议庭传递。
    [10:30:04]
  • [审判长]:
    请法警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向被告人出示。
    [10:30:53]
  • [审判长]:
    被告人宋振川对以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无意见?
    [ 宋振川]:
    没有。
    [10:31:35]
  • [审判长]:
    案发之后你是否为被害人支付过费用?
    [ 宋振川]:
    没有。
    [10:31:55]
  • [审判员]:
    被告人宋振川你对附带民事部分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 宋振川]:
    没有。
    [10:32:02]
  • [审判长]:
    对公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当庭宣读和出示的证据材料,合议庭评议后另行确认。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由公诉人诉人发表公诉人诉意见。
    [10:32:14]
  • [公诉人]:
    根据法庭调查与质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被告人宋振川的刑事责任;公诉人希望被告人宋振川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过损失,好好改造。
    [ 审判长]:
    由被告人宋振川自行辩护。
    [ 宋振川]:
    没有。
    [10:38:20]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海荣等人就附带民事部分有无发言。
    [ 王海荣]:
    我希望被告人尽快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 邹怀印]:
    希望尽快赔偿。
    [ 牛淑凤]:
    希望尽快赔偿经济损失。
    [ 常淑云]:
    尽快赔偿。
    [ 赵晓雷]:
    尽快赔偿损失。
    [ 赵小雨]:
    我希望被告人尽快赔偿我们的损失。
    [ 肖飞]:
    我希望尽快赔偿损失。
    [10:38:37]
  • [审判长]:
    由被告人宋振川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答辩。
    [ 宋振川]:
    原告人的要求并不过分,我同意赔偿,但是我现在没有任何赔偿能力。
    [10:38:54]
  • [审判长]:
    被告人宋振川是否同意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 宋振川]:
    同意。
    [ 审判长]:
    被告人宋振川现在是否有能力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 宋振川]:
    没有。
    [10:39:04]
  • [审判长]:
    鉴于被告人宋振川暂无能力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民事部分将不再调解,将与刑事部分一同判决。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现在由被告人宋振川作最后陈述。
    [ 宋振川]:
    没有。
    [10:39:16]
  • [审判长]:
    最后陈述完毕,当庭宣读和出示的证据材料,休庭后移交给法庭。下次开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现在休庭。
    [10:39:25]
  • [主持人]:
    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密云县人民法院董建中院长、张希福庭长的指导!感谢现场参与直播人员冯利、徐征征、付莉莉、苏丽娟的辛勤工作!
    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对此次庭审直播的关注!再见!
    [10:40:24]
  • [主持人]:
    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对此次庭审直播的关注!再见!
    [10: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