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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9:10,北京法院网直播崇文法院审理“谎称公司副总裁帮人买股票 诈骗两受害人八万余元”案
- [主持人]:网上庭审直播,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研究室的王雄光,很高兴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欢迎各位网友观看并参与讨论。[09:00:46]
- [主持人]:今天我们为大家直播的是“谎称某公司副总裁帮人买股票 诈骗两受害人八万余元遭公诉”一案。[09:01:24]
- [主持人]:首先向大家介绍本案的审理法官。本案由刑庭副庭长马晓宇法官审理。马法官从事刑事审判一线工作20多年,具备丰富的刑事审判经验。他审案细致、原则性强,善于分辨真伪,对于证据的采用具有独到的见解。他所审理的案子连续三年实现上诉率、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为零。[09:01:54]
- [主持人]:现在向大家介绍一下本案的基本案情。[09:02:12]
- [主持人]:被告人张彦霞化名张彦,谎称其担任百胜客国际财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并编造能够购买到百度公司原始低价股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全某、高某的信任后,以帮助被害人购买该股票的名义,在本市崇文区新景家园等地骗取二被告人人民币共计八万四千元整。[09:04:51]
- [主持人]:因涉嫌诈骗罪,张彦霞于2008年1月2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崇文分局抓获后刑事拘留,于同年3月3日被批准逮捕。[09:05:13]
- [主持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认为,被告人张彦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09:05:32]
- [主持人]:现在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让我们共同关注这起案件的审理。[09:05:54]
- 书记员入庭)[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记录、录音、录像、摄影;2、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7、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机、录像机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09:12:24]
- [审判长]:(敲击法槌)现在开庭,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张彦霞涉嫌诈骗一案。现在审查被告人的身份。[09:15:00]
- [被告人]:我叫张彦霞,女,1961年4月8日出生于北京市,汉族,大专文化程度。[09:16:12]
-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过刑事法律处分、行政处罚?[ 被告人]:没有。[09:20:42]
- [审判长]:这次因为什么被羁押?[ 被告人]:诈骗。[09:21:35]
-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间被公安机关羁押的?[ 被告人]:2008年1月29日。[09:22:45]
- [审判长]:什么时间被逮捕的?[ 被告人]:2008年3月3日。[09:26:11]
- [审判长]: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 被告人]:收到了。[09:26:55]
- [审判长]:什么时间收到的?[ 被告人]:2008年5月20日收到的。[09:27:24]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彦霞涉嫌诈骗一案,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马晓宇担任审判长,会同审判员黄艳淼,人民民陪审员张人七组成合议庭。书记员侯冠群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赵虹,代理检察员陈运红、刘颖出庭支持公诉。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时其已明确表示不请律师,本院已记录在案,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09:28:35]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之规定,被告人如果认为本案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公诉人、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被告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听清了,不申请回避。[09:29:25]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之规定,被告人有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 被告人]:听清了。[09:30:26]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60条之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 被告人]:听清了。[09:31:04]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2007年7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张彦霞化名张彦,谎称其担任美商百胜客国际财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并编造能够购买到百度公司原始低价股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全红、高振玉的信任后,以帮助被害人购买该股票的名义,在北京市崇文区新景家园等地骗取二被害人人民币共计八万四千元整(赃款已退还)。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彦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09:32:05]
- [审判长]: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是否听清?[ 被告人]:听清了。[09:32:49]
- [审判长]: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是否一致?[ 被告人]:一致。[09:37:02]
- [审判长]: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无异议?[ 被告人]:无异议。[09:37:59]
- [审判长]:对于案件事实,被告人还有要陈述的吗?[ 被告人]:没有要陈述的了。[09:39:58]
- [审判长]:公诉人有无对被告人讯问?[ 公诉人]:有,被告人你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是属实的么?[ 被告人]:是的。[09:41:31]
- [公诉人]:你在什么地方认识被害人的?[ 被告人]:棋牌室。[ 公诉人]:你是怎么事实犯罪的?[ 被告人]:我当时就欺骗高振玉说我有美商百胜客的原始股票,下午全红回来后,他们两个人就说要购买。[09:43:00]
- [公诉人]:你欺骗他人你是作什么职业?[ 被告人]:美商百胜客常务副总裁。[ 公诉人]:你在那里工作么?[ 被告人]:不在。[09:44:07]
- [公诉人]:你跟被害人说你丈夫是作什么职业的?[ 被告人]:宣武医院工作。[ 公诉人]:全红是怎么要购买这个股票的?[ 被告人]:我和高振玉正他们谈了这个事情。[09:45:52]
- [公诉人]:你和他们怎么说的?[ 被告人]:我和他们说有高额的利润。[ 公诉人]:你知道有多高的利润么?[ 被告人]:不知道。[09:46:44]
- [公诉人]:他们相信你了?给你钱了么?[ 被告人]:相信我了,而且给我钱了。[ 公诉人]:他们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给你的钱?[ 被告人]:高振玉在他家里给我三万元,全红在棋牌室给了我二万。[09:47:53]
- [公诉人]:他们给你钱作什么?[ 被告人]:是让我给他们购买股票,但是我没有能力帮助他们购买股票。[ 公诉人]:高振玉的钱你退还给他了么?[ 被告人]:我第二天就退还给他了,全红也知道我将钱退还给了高振玉,但全红说他相信我能购买,所以还继续让我购买股票。[09:49:02]
- [公诉人]:钱你都作什么使用了?[ 被告人]:买彩票和一些其他的开支。[ 公诉人]:全红又给你钱了么?[ 被告人]:十月份给了三万四千元。[09:49:56]
- [公诉人]:全红给你的钱都作什么使用了?[ 被告人]:我都给花了。[ 公诉人]:你认为你这是什么行为?[ 被告人]:诈骗的行为。[09:50:38]
-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的讯问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回答法庭的提问。[09:52:14]
- [审判长]:这个钱最后退还了,你知道么?[ 被告人]:知道。[ 审判长]:谁给你退的?[ 被告人]:我朋友帮我退还的。[09:53:23]
- [审判长]:什么时候退还的?[ 被告人]:不知道,好象是我被羁押以后。[ 审判长]:你委托你朋友退还的么?[ 被告人]:没有。[09:54:18]
- [审判长]:现在开始举证质证,由公诉人出示证据。[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张彦霞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证实其诈骗的情况(略)。[ 审判长]: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有无异议?被告人: 无异议。[09:56:18]
- [审判长]:公诉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宣读被害人全红、高振玉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其二人被被告人骗走钱财及辨认出被告人的情况(略)。[ 审判长]: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无异议。[10:01:56]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宣读证人曹国杨的证言,证实其单位没有张彦霞、张彦的情况(略)。[ 审判长]: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有无异议?被告人: 无异议。[10:03:48]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出示银行交易明细、开户申请书、客户基本信息、交易凭条,证实被告人开户及交易的情况(略)。[ 审判长]: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有无异议?被告人: 无异议。[10:05:05]
- [审判长]:公诉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出示证明两份,证实美商百胜客国际财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没有名为张彦霞或张彦的员工及宣武医院没有姓马的院长(略)。[ 审判长]: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无异议。[10:07:19]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出示全红提供的收条及申请,证实被害人收到赔偿款的情况及要求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略)。[ 审判长]: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无异议。[10:08:20]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出示到案经过,证实被告人的到案情况(略)[ 审判长]: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有无异议?被告人: 无异议。[10:09:25]
- [审判长]:公诉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出示被告人的身份情况,证实其身份情况(略)。[ 审判长]: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有无异议?被告人: 无异议。[10:10:50]
- [审判长]:公诉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出示工作说明,证实联通公司电话不具备国际通话业务及被告人没有出国护照的情况(略)。[ 审判长]: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无异议。[10:14:08]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举证完毕。[10:15:22]
-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的证据?[ 公诉人]:所有的证据已出示完毕。证明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证据就是被害人已经原谅被告人的诈骗行为,而且赃款已经退还。[10:16:09]
-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被告人]:没有,不申请。[10:16:49]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一、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张彦霞的行为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诈骗罪。二、被告人张彦霞在羁押期间能如实供述涉嫌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赃款已全部退还,提请法庭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三、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交易存在许多漏洞,给大量的犯罪分子创造了犯罪的机会,并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因此被告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在羁押期间,通过政府的帮助和教育,被告人在主观思想上也有了深刻的认识,公诉人提醒合议庭依据上述的公诉意见,依法判决。[10:17:55]
- [审判长]: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被告人]:没有辩解。[10:18:22]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 被告人]:没有其他意见。[10:18:51]
- [审判长]:现在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10分钟后继续开庭。[10:19:19]
- (审判长进入法庭)[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经合议庭评议,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彦霞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被告人是否听清?[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31:45]
- [审判长]:今天是口头宣判,判决书将在五日内送达。[ 被告人]:好的。[ 审判长]:现在闭庭。[10:32:34]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提供的直播平台,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姚学谦和赵岩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王微和网管员刘士林的协助。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0:38:08]
- [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0: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