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外景

法院大厅浮雕

独任法官杨宝芬

法庭组成人员

被告人在法庭上受审

法庭审理现场

当庭宣判

被告人表示服判

直播现场
10月31日8:30,北京法院网直播门头沟法院审理“冒充领导诈骗精神病人 被举报后又报复证人”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法院直播主持人赵学军,欢迎关注今天的网络直播。
    [08:37:10]
  • [主持人]:
    今天为您直播的是一起很有意思的刑事案件。本案的被告人田某先是实施了对一位精神病人的诈骗行为,然后又对证明其作案的证人进行打击报复。
    具体案情是:被告人田某在2006年间,谎称其系中央组织部领导,以给张某(精神病人)落实政策补交党费、补交个人所得税、为其子女安排工作交服装费等为名,先后诈骗张某人民币7000元。案发后,李某证明诈骗系田某所为。2007年3月11日20时许,被告人田某为报复李某,纠集他人到李某家中,对李某打耳光,并以暴力相威胁,迫使李某提出“赔偿”5000元,后因李某报案未果。
    [08:42:06]
  • [主持人]:
    门头沟法院以前审理过一定数量的诈骗案件,可以说,不法分子的骗术伎俩形形色色,有的通过假结婚骗钱,有的用假牛黄骗钱,有的以借钱看病为由骗钱……
    今天我们为您直播的是不法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钱财的案件,而且诈骗的对象是一位辨别能力相对较弱的精神病人。不法分子具体是如何实施他的诈骗行为的,让我们一会通过案件审理予以了解。
    [08:53:48]
  • [主持人]:
    本案由本院代理审判员杨宝芬独任审理。
    [09:14:07]
  • [主持人]:
    现在法庭准备已经就绪,案件审理马上进行。下面让我带您进入法庭审理现场。
    [09:15:27]
  • [审判员]:
    提被告人田克新到庭。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09:17:04]
  • [审判员]:
    被告人,你的姓名(别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09:17:31]
  • [田克新]:
    田克新,男,50岁(1957年6月23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高中文化,无业,住北京市门头沟区。
    [09:18:07]
  • [审判员]:
    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
    [09:18:34]
  • [田克新]:
    1978年9月劳动教养3年,2004年4月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十日。
    [09:19:09]
  • [审判员]:
    何时因何原因被羁押?何时被取保候审?
    [09:19:24]
  • [田克新]:
    2007年5月26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拘留,同年6月28日被逮捕。
    [09:19:44]
  • [审判员]:
    收到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了吗?
    [09:19:57]
  • [田克新]:
    收到了。
    [09:20:35]
  • [审判员]:
    何时收到的?
    [ 田克新]:
    2007年7月10日。
    [09:21:13]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田克新诈骗、打击报复证人一案,根据刑诉法第174条的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代理审判员杨宝芬独任审判,书记员孟燕担任法庭记录。
    [09:21:42]
  • [审判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解释申请回避权)、辩护权,最后陈述权。被告人田克新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09:22:25]
  • [田克新]:
    听清了。不申请。
    [09:22:41]
  • [审判员]:
    被告人还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权利,被告人田克新是否听清?
    [09:23:03]
  • [田克新]:
    听清了。
    [09:23:22]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宣读起诉书。宣读京门检刑诉字(2007)第165号起诉书。一、诈骗罪,2006年间被告人田克新谎称其系中央组织部领导郭某,以给张某(系精神分裂症病人)落实政策补交党费,补交个人所得税、为其子女安排工作,交服装费等为名,先后诈骗张某人民币7000元。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被告人田克新的供述,被害人张某的陈述、证人李某等人的证言、书证等。
    [09:24:25]
  • [审判员]:
    二、打击报复证人罪,2007年3月11日20时许,被告人田克新为报复证人李某,纠集赵艳虎、迟俊清(均另案处理)等人到北京市门头沟区李某家中,对李某打了一耳光,并以暴力相威胁,迫使李某提出赔偿其人民币5000元,后因李某报警未果。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被告人田克新的供述,被害人李某的陈述,证人迟某等人的证言。被告人田克新,刚才向你宣读的起诉书内容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
    [09:25:04]
  • [田克新]:
    一致。
    [09:25:20]
  • [审判员]:
    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09:25:35]
  • [田克新]:
    没有。
    [09:25:53]
  • [审判员]:
    你是否自愿认罪?是否知悉认罪后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09:31:07]
  • [田克新]:
    我认罪,知道。
    [09:31:42]
  • [审判员]:
    你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 田克新]:
    没有。
    [09:32:05]
  • [审判员]:
    被告人田克新,被害人张某住哪?
    [ 田克新]:
    我们住同一个村子。
    [09:33:16]
  • [审判员]:
    你什么时间对他进行诈骗的?
    [ 田克新]:
    2006年间。
    [09:33:40]
  • [审判员]:
    你以什么手段诈骗张某的?
    [09:34:14]
  • [田克新]:
    通过交谈他说他是周总理的警卫员,我就利用这点给他打电话,对他说我是中央组织部领导郭某,让他交钱。
    [09:35:04]
  • [审判员]:
    你第一次给他打电话怎么说的?
    [09:35:17]
  • [田克新]:
    我对他说给他落实政策,让他补交党费,让他交3000元前,我用的是四川的口音说的,打完电话后,我当天晚上去了张某家,他跟我说上边来信儿了,我知道他相信我给他打的电话了。
    [09:35:57]
  • [田克新]:
    当时我在电话里跟他说好交钱的地点。后来我去了石景山找了个复印的地方,打印了一张补交党费的证明,还有一张中央组织部的任命书,任命他为四川省的一个副市长,我把打的这些材料装进一个牛皮纸袋,封口那用白纸打了个绝密的条贴上了,我让司机去约好的地方拿钱,他不敢去,我回到村子让李某跟着司机一起去的,他们把钱拿回来了。
    [09:37:31]
  • [审判员]:
    拿了多少钱?
    [ 田克新]:
    3000元,是100元一张的。
    [09:37:59]
  • [审判员]:
    第二次是怎么诈骗的?
    [09:38:09]
  • [田克新]:
    我对他说让他补交个人所得税,还是准备了这些材料,在第一次打印的地方打的。
    [09:38:29]
  • [审判员]:
    第三次是怎么诈骗的?
    [09:38:39]
  • [田克新]:
    在龙泉务加油站,让司机去拿的钱,这次我要了1500元,说的是给他家孩子找工作交服装费。我事后给了司机50元。
    [09:39:01]
  • [审判员]:
    你问过张某吗?
    [09:44:40]
  • [田克新]:
    他说不该我知道的就不让我知道。
    [09:44:58]
  • [审判员]:
    你知道张某的精神有问题吗?
    [09:45:20]
  • [田克新]:
    我开始不知道,后来知道了。
    [09:45:31]
  • [审判员]:
    你认为他可能是周总理的警卫员吗?
    [09:45:44]
  • [田克新]:
    不可能。
    [09:45:58]
  • [审判员]:
    你为什么这样做?
    [09:46:08]
  • [田克新]:
    我为了报复他,因为我跟他借钱,他没有借给我。
    [09:46:33]
  • [审判员]:
    下面出示、宣读主要证据。首先出示诈骗的有关证据。宣读被害人张某的陈述,证实其被骗的事实,被告人田克新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09:47:03]
  • [田克新]:
    没有。
    [09:47:20]
  • [审判员]:
    宣读证人张某某的证言,证实其父张某精神有问题,让田克新骗走了7000元,被告人田克新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09:48:05]
  • [田克新]:
    没有。
    [09:48:20]
  • [审判员]:
    宣读证人李某的证言,证实田克新让他给张某送档案袋并拿回3000元给了田克新的事实,被告人田克新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09:48:47]
  • [田克新]:
    没有。
    [09:49:05]
  • [审判员]:
    宣读证人崔某的证言,证实其与张某某一起去派出所报案的事实,被告人田克新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09:49:26]
  • [田克新]:
    没有。
    [09:49:59]
  • [审判员]:
    宣读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医院诊断证明书,证明张某患精神分裂症,被告人田克新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 田克新]:
    没有。
    [09:51:09]
  • [审判员]:
    宣读李某的辨认笔录二份,第一份证实其辨认出被害人张某,第二份证实其辨认出被告人田克新,被告人田克新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09:52:09]
  • [田克新]:
    没有。
    [09:52:27]
  • [审判员]:
    宣读扣押物品清单及发还物品清单,证实李某将被告人给其的200元交给公安机关,被告人田克新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 田克新]:
    没有。
    [09:52:49]
  • [审判员]:
    被告人田克新,你什么时间去的李某家?
    [ 田克新]:
    2007年3月11日晚上,我找了四个人,去了李某家,为的就是想报复他,因为他去派出所作证说是我诈骗的张某。
    [09:53:32]
  • [审判员]:
    你们有什么行为?
    [09:56:36]
  • [田克新]:
    “小虎子”打了李某一嘴巴,我说外面还有两车人呢,就是想吓唬他,让他赔偿我5000元,他说去拿钱,结果报警了,我们就跑了。
    [09:57:17]
  • [审判员]:
    你找的四个人知道去李某家做什么吗?
    [ 田克新]:
    知道。
    [09:57:30]
  • [审判员]:
    知道你这是什么行为吗?
    [ 田克新]:
    知道,是打击报复证人。
    [09:57:43]
  • [审判员]:
    出示打击报复证人的有关证据。宣读被害人李某的陈述,证实被告人到其家对其打击报复的事实,被告人田克新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 田克新]:
    没有。
    [09:58:14]
  • [审判员]:
    宣读证人李某某的证言,其系李某的父亲,其证实2007年3月11日晚上田克新等四人上其家报复李某的事实,被告人田克新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 田克新]:
    没有。
    [09:58:35]
  • [审判员]:
    宣读同案犯迟某的供述,证实其与田克新一起去李某家报复李某的事实,被告人田克新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 田克新]:
    没有。
    [09:59:04]
  • [审判员]:
    宣读同案犯赵艳虎的供述,证实其与田克新一起去李某家报复李某的事实,被告人田克新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 田克新]:
    没有。
    [09:59:28]
  • [审判员]:
    宣读到案经过,证实被告人是2007年5月25日被抓获到案的,被告人田克新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 田克新]:
    没有。
    [09:59:45]
  • [审判员]:
    被告人田克新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 田克新]:
    没有。
    [09:59:56]
  • [审判员]:
    被告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 田克新]:
    不申请。
    [10:00:09]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被告人田克新自行辩护。
    [ 田克新]:
    我给被害人造成损失,我请法庭对我从轻处罚。
    [10:00:24]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 田克新]:
    没有。
    [10:00:46]
  • [审判员]:
    现在进行宣判,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田克新诈骗罪、打击报复证人一案,根据以上法庭审理,本庭认为,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田克新犯有诈骗罪、打击报复证人罪的事实清楚,向法庭提供的证人证言等证据,经当庭宣读质证,确凿无误,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10:01:12]
  • [审判员]:
    被告人田克新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打击报复证人罪,应对其数罪并罚。被告人田克新在本院审理期间,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三百零八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田克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打击报复证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责令被告人田克新退赔人民币六千八百元,发还被害人张某。
    [10:01:57]
  • [审判员]:
    本判决在闭庭后5日内送达提起公诉的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及被告人。如对本判决不服,可在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代理审判员杨宝芬、书记员孟燕。2007年10月31日。
    [10:02:34]
  • [审判员]:
    被告人田克新,是否听清?
    [ 田克新]:
    听清了。
    [10:03:00]
  • [审判员]:
    对判决结果有无意见?
    [ 田克新]:
    没意见。
    [10:03:11]
  • [审判员]:
    如果对判决结果有意见,你可以上诉,上诉不加刑。你上诉吗?
    [ 田克新]:
    不上诉。
    [10:03:38]
  • [审判员]:
    现在闭庭,把被告人田克新带出法庭,送回北京市门头沟区看守所继续羁押。
    [10:03:50]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王宇,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0:06:43]
  • [声明]: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
    [10: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