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忆谭彦  说:
    •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34万元,被告败诉。判决后,被告和原告协商履行了义务。
    • 发表于 2006-02-07
    • 为了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忆谭彦  说:
    •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34万元,被告败诉。判决后,被告和原告协商履行了义务。
    • 发表于 2006-02-07
    • 为了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忆谭彦  说:
    • 回到法院,谭彦就立即组织开庭。法庭上,他严肃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我和被告律师对案件的有关事实证据争论得十分激烈。但谭彦依据在深圳调查的事实和证据抓住要点,引导双方有争议的事实有理有据有节地辩论,整个庭审活动组织得十分严密。谭彦没有因为与被告律师有..
    • 发表于 2006-02-07
    • 为了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  说:
    • 在深圳调查取证过程中,谭彦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细节,对每一个证人都分别进行了详细地询问。终于查清了原告在深圳签订的订货合同,并付定金30万元的事实。
    • 发表于 2006-02-07
    • 了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  说:
    • 在法庭上,被告律师对原告请求赔偿50万元的事实和理由提出异议,认为原告是被告的下属企业,查封营业室、财务室是企业内部的正常工作,而不是侵权,要求驳回诉讼请求。我依据工商登记条例提出被告与原告室经济往来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法人。谭彦认为原告请求合法。被告律师又对原告深圳的..
    • 发表于 2006-02-07
    • 为了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  说:
    • 1994年末,谭彦承办一件民事侵权案。被告以为原告是他们的下属企业,就把原告的营业室、财务室查封,中止了原告的一切经营活动,给原告造成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我代理原告向法院提起上诉。诉讼中,我了解到被告的律师是谭彦的大学同学,面对他的同学,他是否能一视同仁,我立即感到..
    • 发表于 2006-02-07
    • 为了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  说:
    • 法官办案,当事人可以请律师,也可以不请律师。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提出有利于委托人的代理意见。而法官的职责是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提出合法公正的判决意见。在有的法官看来,律师是专门和他们唱反调的,因此,对律师代理案件不欢迎。谭彦却不是这样,他把自己置于代表国..
    • 发表于 2006-02-07
    • 为了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忆谭彦  说:
    • 我是大连信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办案,我认识了谭彦,他的的确确是一位公正无私的好法官。我从心里敬佩他,尊敬他。我向大家介绍我所了解的谭彦。
    • 发表于 2006-02-07
    • 悼念祥珊  说:
    • 虽然你走了,但你却永远的活在大家心中。
    • 发表于 2006-02-06
    • 思念祥珊  说:
    • 虽然新的一年已经开始,可永远也忘不了那过去的05年。我们永远地失去了你,成了我们永远也抹不掉的伤痛,但我们会永远地怀念你,你是我们心中永远的阿珊。
    • 发表于 2006-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