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品应为原创,剧情拍摄角度新颖;作品表现形式和手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应讲述一个完整故事,一般电视新闻报道类作品不在参评之列,片名和字幕应使用规范汉字;微电影原则上时长不超过30分钟;微(短)视频原则上时长不超过8分钟。
2.作品征集期:即日起到2022年10月31日。
3.参展作品均需提供电子文件,保证视听播放质量,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比特率不低于30000k;均需附《第九届“金法槌奖”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报名表》电子版1份,以及海报JPEG格式图片1张,务必填写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纸质《第九届“金法槌奖”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回执表、报名表各一份。
4.为做好参展作品的宣传推广工作,上传参展作品的同时需提交1分钟作品片花、海报。
5.参展人必须是参展作品的合法权利人或授权代表人,合法拥有所提交的作品相关版权和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等邻接权利,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参展人确保参加此活动不会与第三方权利相冲突,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取消参选资格、追回已授荣誉。
6.2022年以来在承办方平台发布的相关作品直接纳入参赛作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