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又被骗了! 来,一起识别这些网络诈骗把戏
 

  9月9日至15日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海量陌生短信里隐藏的网络链接,有可能就是一场“隔空盗刷”钓鱼骗局;充电宝的皮、 窃听器的里,你的隐私可能被“充电宝”泄露了;一张照片可实时视频换脸,和你视频通话的“亲朋好友”可能并非本人……网络安全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这些案例,就发生在你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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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王女士收到一条不明号码开头的钓鱼短信“【xx银行通告】尊敬的客户您好,您是我行优质用户,可提升信用卡额度,点击下方链接填写信息即可获取额度。”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王女士点击链接按要求输入了“姓名、身份证号、信用卡号、手机号、验证码”等信息,随后犯罪分子利用其个人信息对王女士信用卡实施了盗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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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路分析:

  →点击链接后手机被动安装木马程序,个人信息及手机绑定信息泄露,个人财产被木马安装人后台操作转出遭受经济损失。

  进入虚假网页,录入个人信息后,诈骗分子通过其他方式与你取得联系,通过下载指定APP转入诈骗模式,被犯罪分子以缴纳保证金、贷款中介费等为由诈骗。

  没有任何异常,但个人信息已经被人通过不明链接植入的木马程序发送至后台,随后被犯罪分子转手销售,手机接受垃圾信息,骚扰短信或诈骗电话的次数增加,在影响个人正常生活的同时,被诈骗的概率也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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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某、黄某在北京市某空港中心C座租赁办公场所,以黄某名义注册了空壳公司,并通过直播带货售后客服的身份,以售后拨打客户电话、给商家做引流活动为由,向某科技公司开通宽带业务及百余部固定电话的语音网关服务,将上述电话供电信诈骗分子使用。上述电话频繁呼出,两小时内拨打了两百多个电话。上游电信诈骗分子冒充客服,称顾客有“白条”业务未关闭,有征信不良记录,引导顾客进入聊天平台及共享屏幕,以帮助关闭相关业务、消除不良征信记录为由,远程操纵顾客的系统,将资金转入“保护账户”。王某等4名被害人接到诈骗电话后,被骗金额共计人民币65万余元。后被告人徐某、黄某被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黄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均应予惩处。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均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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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要高度警惕此类诈骗行为,当您听到“个人征信”“不良征信记录”等信息时,切记网购平台无权删除或者修改个人征信记录;当有陌生人发给你腾讯会议、钉钉等视频会议申请时,切记不要加入视频会议、共享屏幕;当您听到“点击链接”“资金安全”等话术时,切记不要点击不明链接,不要输入个人银行账号和密码。警惕新型电话骗术,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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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山东青岛,一起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被侦破,打掉窝点3处,查获此类设备500多件。经查,在短短的3个多月里,犯罪团伙就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3000多件销往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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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民警在网络巡查时发现,一家网店在销售多款带有摄像头、可录音录像的产品,涉嫌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通过对这家电商的销售数据进行分析,找到青岛本地通过此电商购买过设备的人,继而查获相关设备。在查获的窃听器材从外观看就是一个常见的充电宝,有充电宝的标识,并标注着电压和容量。虽然外观上没有任何异常,但打开后却大有玄机。

  据介绍,这种充电宝打开后,上端有一个单向透光的玻璃,把这个玻璃去掉,就可以看到里面的摄像头,其中还有相应的录音设备,以及集成的线路板、存储卡。

  经有关部门鉴定,这个伪装的充电宝是一个专门的窃听窃照器材,一些心术不正的人购买后常常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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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手机、车钥匙、眼镜甚至手表、纽扣伪装成偷拍器材向外售卖,对他人的隐私进行偷录密拍,严重侵害了公民的权益和人身安全。非法制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涉嫌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一方面切勿购买此类器材;另一方面,一旦发现被人窃听窃照,应及时报案,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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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几日前在微信上收到了好友申请,由于对方头像、网名与自己的姑姑一致,让张某认为是姑姑的另一个微信号。第二日,“姑姑”给张某发来了视频通话称,她的丈夫因为脑梗紧急住院,费用不够,只能和各家亲戚借钱,希望张某能帮助。虽然视频中此人戴着帽子,但是面容、声音都与自己姑姑十分相似,张某并未怀疑,通过微信转了3000元钱。直至几日后与父母聊起姑父住院,才发现上当受骗,随即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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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常说“眼见为实”,但在AI时代,肉眼所看见的也不一定是真相。一些不法分子利用“AI换脸”技术实施诈骗,已成为一种新型骗局。一张“肖像照片”、一段“貌似熟人的视频”,都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作为诈骗的手段和工具。

  不法分子首先会通过各种公开的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肖像或视频,然后利用AI技术,对这些照片中的面容特征进行学习,从而模仿眨眼、摇头等动作,实现以假乱真的效果。

  除了让照片上的人像活化,AI换脸技术还能实现在即时视频通信状态下的实时换脸。

  AI诈骗是隐私信息泄露与诈骗陷阱的结合,要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不轻易提供人脸、指纹等个人生物信息给他人,不过度公开或分享动图、视频等,尤其涉及“朋友”“领导”等熟人要求转账、汇款的,务必通过多种途径核实确认,不要未经核实随意转账汇款。



  参考来源:央视新闻、河北省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徐州网警

  文案梳理: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