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解“薪”愁
2025-01-25 09:54: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爱茹 林升春
 

32f9ad5258fe8cb035e879626d99a237.jpg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引镇人民法庭庭长 王爱茹

  “我老老实实做工,要劳务费用天经地义,他不给就算了,还把我打伤了,这事儿还有天理吗?”

  “我就是没钱,你能拿我怎么办……”

  新年伊始,我处理了一起因劳务费结算拖延而引发的案件。开庭审理时,原告张强(化名)、被告徐远(化名)因前期沟通不畅积累了不少怨气,在庭审中无法控制情绪,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为了实质性解纷,我决定暂时休庭,将两人带至不同的房间,递上一杯温水,以拉家常的方式安抚两人的情绪。

  事情还要从2023年说起,徐远联系张强在某小区干活,工作结束后,张强多次索要劳务费用,徐远一直拖延履行。

  在一次上门索要劳务费期间,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并上升到肢体冲突,拉扯、推搡中,张强摔倒在地,导致头部受伤。随后,徐远被公安局行政拘留三天。

  张强对于受伤这件事气愤不已,以徐远侵犯其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为由诉至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经过依法审理,法院判决徐远赔偿张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1600余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徐远依旧以各种理由拖延不给,随着时间越来越长,两人的积怨也越来越深……

  经过数次催要无果后,张强以索要劳务费为由,再次将徐远诉至长安区法院。

  我仔细翻阅了案卷,发现本案标的额并不大,案情也较为简单,双方最大的问题在于积怨已深,没办法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解决问题。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解决此事,还得从“心”出发,于是我决定以“背对背”调解的方式,解开双方的心结。

  “你雇请张强施工,本就应支付劳务费,你却动手打了人家,搁谁心里都不舒服。”

  “我那是失手,也不是故意的。”徐远小声地解释道。

  “如果别人欠你钱,你在要钱的时候别人打了你,你会怎么想?”

  “他怎么敢的呀!还讲不讲道理了?我……”仿佛想到了什么,徐远逐渐噤声。

  我通过换位思考帮助徐远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待徐远的情绪稍微缓和后,再趁热打铁,给他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厘清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在我的劝解和分析后,徐远向我表达了愿意与张强协商解决的想法。

  “这过完元旦了,咱新年都得有个新气象不是?你们因为这件事拉扯了这么久,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激化了矛盾,钱没要到不说,还给自己积攒了一肚子的怨气,多不划算啊。”看到徐远的态度缓和下来,我立即开始劝说张强。

  “我也不想闹,谁都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只要他能按照原来的约定支付劳务费,我也可以考虑协商解决。”

  案件终于有了“破冰”的迹象,我趁热打铁,在充分考虑双方诉求和矛盾症结的基础上,摆事实、讲道理,用自己的专业和耐心,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最终,两人放下了心中的包袱,达成和解。

  “民生无小事,及时解决务工人员忧‘薪’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每一位法官来说,结案不是唯一目的,案结事了才是法院工作的真正追求!”这是我作为法官心中永远坚守的信念和责任。

  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意识,妥善审理每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解民忧、化心结、赢民心。

  (王爱茹/口述 林升春/整理)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