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少年的你”撑起法治晴空
2024-12-11 15:42: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梁霞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包头市委副主委、包头稀土研究院磁材所副所长 闫宏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我受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前往包头医学院青山校区,参加包头中院组织的首届法治副校长培训会暨“鲜衣怒马不负韶华——用法呵护青春少年”普法宣讲活动。通过这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普法活动,我了解到包头市两级法院持续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规范化履职,不断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丰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强化“法院﹢校园”联动。法治副校长和法官们定期“送法进校园”、联合家访,将法律知识送到孩子们身边;送去法治书籍和宣传手册,让孩子们在阅读中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法治副校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国家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家庭教育”“宪法教育”等活动;与学校的安保部门密切合作,协助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保管理措施;定期为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履职期间,我还受邀参加过包头中院组织的模拟庭审活动,法院通过“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抽象的法律知识与具体的审判实践相结合,让孩子们“沉浸式”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与魅力。作为辖区人大代表,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包头市两级法院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加强校园普法。希望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加强与教育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搭建起沟通法律与校园的桥梁,同时将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扩大到学校的教职工和学生的家长,定期对教职工和家长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多方合力,更好地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