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虽小,责任很大”
2024-11-26 10:25: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小蓉
 

  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前沿阵地,离群众最近,与群众最亲。烟火刺桐,“枫”景正好。福建省泉州市42个人民法庭,正以专业高效司法护航区域“全产业链”发展,推动群众矛盾纠纷“家门口”化解,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官和石狮市政协委员调解一起纠纷。

  一城产业的蓬勃发展

  从一双鞋、一件衣服、一张纸、一个水龙头起步,泉州民营企业在“晋江经验”指引下,逐步形成纺织服装、鞋业、石油化工、电子信息等九大千亿产业集群,获评全国首个“国潮品牌之都”。

  今年年初,受石狮市人民法院纺织服装法庭法官蔡芳艺的邀请,石狮市政协委员吴尔德正匆匆赶往法庭,参与两家企业名称重名的案件纠纷调解。

  “我们的诉求很简单,就是希望他们能更改企业名称,停止侵权行为。”

  “你们企业的知名度也不是很高,碰巧注册的时候重名了,何来侵权一说。”

  调解室内,双方互不相让,火药味十足。

  “一家企业能长久经营发展,不仅要有够响亮的品牌,更重要的是树立良性竞争的意识。”吴尔德从自身多年的从业经历入手劝说双方当事人,“我们闽南人能够闯出一片天地,不是靠单打独斗,是靠团结协作,不如双方各让一步,以后才有更好的合作空间。”

  最终,在蔡芳艺与吴尔德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起涉纺织服装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一组数据展示了泉州法院42个人民法庭的工作成效。

  在前端推动“行业问题行家解”,在九大千亿产业集群设立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31个,今年以来成功联合调解各类涉企纠纷2100多件,涉及金额2.6亿余元。

  中端形成“法律问题法院审”,立足执法办案基础职能,按照诉前分流、诉中精审、诉后跟踪的全流程办案思路,快速审理各类纠纷。今年以来,全市法庭已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8137件,结案39469件。

  后端坚持“善意文明解企忧”,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综合运用绿色通道、灵活查封、信用修复等方式,让“不幸但诚信”的2730家企业实现破茧重生。

  一起纠纷的精心调解

  60岁考驾照、65岁已能熟练操作电脑及智能手机,70岁依旧奋战在调解工作一线,他就是石狮法院祥芝人民法庭的调解员林炳新。

  8年里,共调解了各类民事案件2814件,记录了几十本工作日志。在多年从事矛盾纠纷化解的实践中,老林总结、提炼出了“1224工作法”,即“一本账、两颗心、两兼顾、四技巧”。

  一天,8点刚过,老林就接到了一起游客在“黄金海岸”因乘坐游艇受伤导致的纠纷。

  “作为船舶的运营者,没有及时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这是你们的疏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作为一个成年人,乘坐快艇时,按照常理我们应该主动系好安全带,保证自己的安全……”

  调解时,老林灵活运用“背对背”“面对面”调解方式,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出发,对各方当事人进行充分释法说理,说服双方互谅互让。在他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一步步消融,分歧渐渐缩小,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签订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全市法院与老林一样行走在法庭调解一线的有数百名调解员,他们当中有的是勤劳善良的“惠安女”,有的是德高望重的乡镇长,有的是退休的热心老干部,虽然身份不同,但他们对法院的调解工作都有着一颗热忱的心。

  从一个纠纷的及时化解到一类案件的妥善调处,到各类调解室纷纷建立,再到社会治理中心与法院调解工作室的双向派驻,泉州法院致力于打造“全覆盖”的调解工作格局。同时全市法庭始终秉承“法治、共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理念,力促既解案结、又解心结。

  一个法庭的创新发展

  2021年,泉州申遗成功,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鲤城区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门的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承担着保护非遗文化遗产、妥善处理涉侨纠纷的重任,以高质量司法守护好这一份桑梓情。

  近日,一起跨越14年的涉及洪氏大宗祠案件的审理,得到了海内外洪氏宗亲的一致肯定,鉴于案件的典型意义,央视《今日说法》栏目对此案件进行了特别追踪报道。

  洪氏大宗祠,是清朝咸丰年间,由泉州洪氏宗亲发起,福建、台湾洪氏宗亲共同捐资建设。2010年以来,因洪氏大宗祠的产权问题、管理问题,泉州洪氏宗亲会与洪某离后代(宗祠代管人)发生争议,多部门介入调解未果。最终,海内外302名洪氏宗亲共同推举洪某樑等16人作为代表,向鲤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洪某离后代腾空交付洪氏大宗祠。

  洪氏大宗祠就是两岸血脉相连、文脉相通的重要印记。“既要充分考虑文物的文化价值,更要考虑到洪氏宗祠所承载的海内外洪氏一族的血脉亲情。”在合议案件时,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法官郭昕婕明确了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

  最终,在经过大量的实证调查之后,法庭依据洪氏大宗祠内《劝捐建洪氏大宗祠序》、捐款芳名等内容,认定洪氏大宗祠是洪氏宗亲共同财产,判决被告将洪氏大宗祠移交闽南地区洪氏宗亲管理、使用。同时,在判决中要求原告案后将宗祠恢复成为寻根问祖、团结宗亲、闽台交流、服务社会的公益交流场所。

  今年6月,洪氏大宗祠腾空移交,该案全部执行到位。海内外洪氏宗亲纷纷为法庭的专业判决点赞。

  “法庭虽远,但离群众最近;法庭虽小,责任很大;法庭虽苦,但也最乐,因为我们工作得到了群众实实在在的认可,法庭成了与群众最近、与百姓最亲、最接地气的地方,这就是我们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初衷。”泉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果说。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