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而在新疆的托克逊县人民法院以其独特的司法创新举措,成为了基层法治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走进托克逊县人民法院,“郭大姐工作室”“‘杏’福花开工作室”“胡杨工作室”, 如同三颗闪耀的法治之星,各自散发着独特的光芒,为当地群众提供着便捷的 “门诊式” 司法服务,全心全意地为民排忧解难。
“郭大姐工作室” 中,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郭尹明,历经审判、执行等多岗位历练,有着深厚的司法经验。她带领工作室成员,专注于汉语系案件的繁简分流、诉前调解以及简单小额程序案件的速裁等工作。
在近期的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中,艾某被马某拖欠装修款多年且联系不上马某,生活陷入困境。郭尹明法官接手后,多方探寻,终于找到马某的联系方式。她巧用 “言而有信” 等古训,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多次电话沟通,成功让马某当庭支付了拖欠艾某十几年的装修款。
艾某专程到法院致谢,这不仅是对郭法官个人的认可,更是对 “郭大姐工作室” 工作的高度赞扬。今年以来,该工作室已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190 余件,成为了群众心中的 “司法贴心人”。
每年三月,托克逊县的杏花绽放,“‘杏’福花开工作室” 也如同这盛开的杏花一般,给人们带来幸福与温暖。该工作室专注于化解家事纠纷类案件,致力于维护家庭和睦。
在一场邻居自来水水管破裂导致农家乐房屋装修受损、停业的侵权纠纷案件中,萨尼亚法官迅速介入诉前调解。她深知矛盾不及时解决的严重后果,积极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提醒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在她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履行义务,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恶化。
至今,“‘杏’福花开工作室” 已化解各类纠纷 200 余件,将基层社会治理延伸至 “神经末梢”,为百姓的幸福生活筑牢了坚实的 “防护墙”。
“胡杨工作室” 则将民族团结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传承胡杨精神,以顽强的意志攻克审判难题、化解矛盾纠纷。
在某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某银行与刚做完心脏病手术、无法前往法院的被告艾某产生纠纷。吾日也提・托乎地法官亲自前往艾某家中慰问病情,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规定,分析利弊,提出多种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得以化解。
这一举措既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又为特殊情况下的当事人送去了司法公正与效率,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至今,“胡杨工作室” 已审结 180 余件案件。
托克逊县人民法院的这三个工作室,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积极践行。它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格局,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为辖区的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在走基层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这些工作室的法官们忙碌的身影,他们或在工作室接待当事人,或上门化解矛盾,或在诉源治理工作站调解,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为托克逊县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下一步,托克逊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定地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探索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为托克逊县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