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心桥”下纠纷解
2024-11-16 11:08: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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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八仙桥人民法庭庭长 贾如力

  近日,我收到了来自一起纠纷双方当事人送来的锦旗与感谢信。当他们带着感激的笑容来到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八仙桥人民法庭大厅时,我感到无比欣慰。

  今年8月,我受理了广东某冷链公司与山东某餐饮公司之间的买卖冷链设备合同纠纷。双方于2022年就馒头加工设备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冷链公司主张已履行设备交付义务,但餐饮公司尚欠8.6万元货款未付,遂诉至宁阳法院。

  诉状仅有短短五行的“事实与理由”,而直觉告诉我,这起案件并不简单。本着要结案更要事了的目的,我决定尽量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矛盾。

  第一次庭审中,双方就馒头冷却设备的质量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冷链公司坚称设备符合合同技术标准,而餐饮公司则指出设备冷却效果导致馒头表面凹凸不平,影响了产品销售。餐饮公司甚至反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69万余元。

  面对双方的僵持,我决定去现场勘察设备实际情况。现场情况直观地显示了设备的问题:冷却过程中水珠滴落,导致馒头表面出现“麻子脸”。这一发现让冷链公司无言以对。

  “你们看,这馒头上的水珠,不正是问题所在吗?”我指着馒头上的水珠说道。

  餐饮公司的负责人无奈地回应:“是啊,法官,这让我们的产品卖不出去,损失太大了。”

  冷链公司代表也显得有些尴尬:“我们确实没想到会有这样的问题。”

  考虑到双方分歧较大,短期内调解困难,且两省距离较远,我建议冷链公司采用网络开庭形式以减少差旅费用,同时劝导餐饮公司考虑诉讼的最终目的,避免无休止地增加诉讼成本。最终,餐饮公司被我的公正和诚意打动,同意了冷链公司的维修方案。

  案件调解的可能性很大,人与人之间,只要心与心相通,用真心换真心,再难的工作也能做通。

  经过一天半的努力,设备得以修复,双方调解的意愿也重新燃起。我趁热打铁,继续组织调解。综合考量了双方的诉讼成本和潜在风险,经过两天的深入沟通,我终于促成了双方和解。冷链公司方决定放弃大部分诉讼请求,仅要求被告支付设备款项,并承诺提供终身售后服务,配件更换费用按市场最低价收取。同时,餐饮公司撤回了反诉请求。

  八仙桥法庭于2023年创建了“连心桥”工作品牌,将其内涵细化为“1﹢4﹢1”模式,即初心、“四心”和本心。具体来说,就是法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一颗真诚之心,用热心、耐心、细心和诚心搭建化解百姓烦忧的桥梁。

  这起案件的顺利化解让我深刻体会到,只有用心沟通,帮当事人减轻诉累,才能让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真正满意。这是“连心桥”精神的实践,也是我作为法官的使命责任。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