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倾力打造“‘未’爱守护 让爱回家”关心下一代工作品牌,积极推行“望”“闻”“问”“切”四字工作法,助力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院关工委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系统唯一),“让爱回家” 获评省高院优秀人民法庭建设案例,“艳雯芳家事驿站”获评“泰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泰州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泰州市三八红旗集体”。
“望”警示之效,为“人生之路”引航把向
该院利用“六一”、新学期开学等时间节点,编演法治情景剧,在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青少年学生扮演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角色,切身感受法律威严,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累计邀请辖区800余名中小学生参观法院、旁听青少年犯罪案件庭审,促进学生提升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充分利用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制作短视频、开授“栀子花开”空中课堂,每年定期发布维护儿童权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未成年人注重自我保护、预防违法犯罪。
“闻”教育之声,为“成长之路”添砖加瓦
成立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院长担任主任,并在开发区、顾高、张甸、溱潼四个人民法庭设立关心下一代工作站,院党组定期听取关心下一代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推动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与教育部门签署《青少年关爱保护框架协议》,选派17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围绕青少年犯罪预防开展法治宣讲143场,举行模拟法庭校园大赛2次,制作法治宣传微视频4条,有效巩固校园“零犯罪”成果。
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20多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亲子观和育儿观,促进文明家庭家教家风养成。注重发挥老干部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作用,突出以“老”带“小”,通过“老少共建”“大手拉小手”等活动,将老干部在工作中形成的优良作风传递给未成年人,教导他们热爱祖国、赓续红色血脉。
“问”暖心之境,为“回家之路”遮风挡雨
创建并持续打造“‘未’爱守护 让爱回家”工作品牌,选配两名女性法官和一名女法官助理,组建“艳雯芳”家事审判团队,聘任16名教师担任人民陪审员,推行座谈式的“圆桌审判”,降低未成年人抵触和恐惧情绪。
会同妇联、团委、关工委等单位,定期到缓刑及刑满释放未成年罪犯家中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困难,联系企业为2名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罪犯提供工作岗位,帮助3名因案辍学少年重返校园。积极探索涉案青少年心理矫治工作,聘请2名心理咨询师对离婚、抚养等案件涉及的青少年进行心理辅导40余次。
启动“法官妈妈”结对“堰宝贝”项目,通过“援梦”行动、“让爱回家”捐助仪式等,发动社会爱心人士筹措帮扶资金8万余元,妥善安置3名“事实孤儿”,让困境青少年充分感受到社会温暖。
“切”问题之源,为“青春之路”保驾护航
加强司法监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住宿场所违规接待青少年入住、娱乐场所违规接纳青少年消费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7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监管。主动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联动,研究解决青少年犯罪案件办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集预防、帮教、回访等功能为一体的工作格局,泰州市首例被性侵儿童向培训机构追索精神赔偿案,入选司法部案例库。推动建立未成年人诉讼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快执行,依法做好诉讼费用减、免、缓工作。
加大涉未成年人案件调解力度,在财产分割、抚养费支付、住房分配等方面,给予未成年人适当倾斜照顾。推行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的“隔离带”和“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