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史文被聘为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宣讲师”
2024-10-21 15:32: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金小惠 郑旭洋
 

  10月17日,陕西省勉县召开新时代文明实践宣讲师暨“身边模范”宣讲员培训会。会上,勉县人民法院史文同志被聘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宣讲师”,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向宣讲师颁发聘书。

  史文2011年大学毕业后,考入勉县医院(事业干部)工作,始终坚持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实践,始终不忘法治初心,2013年参加“省考”考入勉县法院工作。先后从事书记员、法官助理、团支部书记、文秘、全县“红领巾法学院”指导法官等工作,现任勉县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

  2017年,他开始负责勉县人民法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坚持用法律人的方式助力全县“平安校园”建设,积极致力于支持和推动勉县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工作。同年,他代表全市法院系统参加市直机关“激情、干净、超越”主题演讲赛,获得优秀奖。

  2018年,他被团县委聘为全县创建“红领巾法学院”指导法官,指导创立了勉县亦即全市首家红领巾法学院,被《汉中日报》(2018年11月1日第03版-法治)刊载推广。后来将“红领巾法学院”“法律进校园”及“法治副校长”等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发展为常态化、品牌化、阵地化法治实践教育活动,深受师生、家长喜爱和认可,社会反响很好。

  8年来,他已在全县23所中、小学校创建“红领巾法学院”,其中省级“红领巾法学院”6所,其余均为市级。常态化、实体化、阵地化开展“模拟法庭”“法律讲堂”“青少年法律诊所”等形式多样、内容多元的法治实践教育活动72场次,并携手检察、公安、团县委、教体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定期开展“护航青春助力成长”法律知识进校园巡回公益讲座、“法院开放日”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受益师生家长等近万余人次。

  史文同志被共青团勉县县委表彰为2018年度“优秀团干部”;2019年,被勉县县委表彰为“全县综治及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20年4月,被共青团汉中市委、市青联表彰为2020年度“汉中好青年”;2020年7月,被汉中市教体局、共青团汉中市委、市青联表彰为汉中市“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2021年5月,被陕西省委政法委、省平安办评定为陕西省4月“平安之星”;2022年2月,被中共汉中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全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2024年9月,被记三等功。所负责的办公室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集体。

  今后,勉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力量、优化举措、丰富载体,以“文明实践宣讲团”为载体,广泛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全县落地生根、遍地开花。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