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开区: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2024-10-15 09:24: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树牢“终局止争”的司法理念,为切实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经开区法院成立了执前督促和解中心,通过抓前端、治源头、强保障,积极构建“立审执”一体化治理联动机制,在诉讼各环节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抓前端”:建立判后督促履行机制

  积极践行“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在“抓前端”上下足功夫。建立判后督促履行机制,法官在案件判决后并不止步,持续关注当事人的履行情况,向当事人发送《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通过耐心的释法说理,阐明履行判决的重要性和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让司法的温度在判后延续,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自该机制实施以来,已有36.84%的当事人在收到告知书后,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减少了执行成本。

  “治源头”:建立多方联动执前和解机制

  经开区法院建立多方联动执前和解机制,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合作,成立执前督促和解中心,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专业的和解团队深入了解矛盾焦点,精准制定和解方案,以灵活多样的方式促使当事人在执行前达成和解。通过多方联动,让纠纷在和谐的氛围中得到妥善解决,为社会稳定筑牢法治根基。

  截至目前,已有92起纠纷在执行前成功和解,和解率达49.7到%,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还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强保障”:建立信用修复激励机制

  在落实自动履行制度的过程中,建立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为诚信履行提供强大保障。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惩戒力度,针对性地发出《预限高通知书》《预纳入失信通知书》《预拘传通知书》《预拘留通知书》,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自动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给予信用修复和激励,以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为杠杆,撬动当事人自动履行的积极性。

  今年以来,经开区法院对95家企业、191名自然人进行信用修复,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