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地图中的商家也能被“冒领”?
2024-10-12 08:45:30 | 来源:南京玄武法院 | 作者:李伟   陶媛
 

  假期出行,地图必不可少

  查地点、看导航、搜商铺方便快捷

  但你想过吗?

  搜到的商铺中可能有“冒牌货”……

  基本案情

  A公司长期经营二手车交易业务,曾获“百强企业”“行业驰名品牌奖”等诸多荣誉,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2023年6月,A公司发现常用的几家地图APP上,标注的“A二手车交易中心”“A二手车交易市场-办证大厅”“A二手车交易中心•国家5A级诚信市场”等地点名称详情中,显示的商家预留号码并不是自家的,通过验证修改号码后又再次被更改,更改后的号码联系人为周某、汪某。

  A公司认为周某、汪某冒领与自己公司有关的地点,并修改地图APP中的预留号码,违反了电子地图有关地名(店铺)认领的真实、合法规则,且易误导公众认为周某、汪某与A公司之间存在关联,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秩序,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要求周某、汪某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20万元。

  法院审理

  A公司通过长期经营,在二手车服务领域具备了一定的影响力,A公司商业利益和竞争优势应受法律保护。而周某、汪某在电子地图中违法认领、标注、修改、使用“A二手车交易中心”等应属于原告的地名或店铺信息,容易导致一般公众误认为是原告的商品、服务,或者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该行为不当获取原本应属于原告的商业交易机会,有违诚信及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判决被告周某、汪某立即停止在地图APP中假冒认领、标注、修改或使用“A二手车交易中心”的行为,不得使用与“A二手车”相同或相似的标识对地图APP中的商户进行认领和标注,被告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判决后,双方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

  互联网时代,电子导航地图成为大多数人出行必不可少的工具,常会根据需要在地图APP中搜索店铺,商家也会在上面展示店铺信息吸引潜在客户。

  在电子地图商户认领、标注领域,提供真实、合法的信息,不得假冒其他经营者认领、标注商铺或修改商铺的信息,不仅是各种地图APP的规则,也逐渐成为了该领域普遍认可的行为规范。

  在此提醒广大商户,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不冒领、修改或使用他人商铺信息,及时更新、维护好自己的商家信息;普通用户通过电子地图搜索寻找商户时,应留意核实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避免被误导而造成损失;地图APP平台应协助做好商家信息管理,涉及手机号等联系方式应完善验证手段,营造公平有序的商业环境。


责任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