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①: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在案发地钱排镇西垌村进行巡回审判。
图②:审判团队进行实地回访。
“以前我不知道野生金线莲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采挖是违法的。今后,我一定好好爱护家门口的珍稀草药……”9月24日,一场守护珍稀草药的巡回审判在广东省信宜市钱排镇西垌村进行,被控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两个月前,阿彬(化名)在抖音刷到了有关金线莲的短视频,得知金线莲的药用价值高,就约上堂婶和堂嫂爬上村后面的云开山保护区元珠山,途中三人采挖了金线莲500多株,后被护林员当场查获。
云开山保护区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横跨广东、广西两省(区)六地市,信宜市钱排镇位于保护区的核心区内。2023年9月,粤桂两地六市法检在广东茂名共同签署协作协议,建立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悦群出席并致辞,开启了两广法检协同保护岭南地区生态文明的新篇章。
“云开山腹地广阔,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在周边居住的村民很多,他们都习惯上山采摘各种草药售卖或者拿回家煲汤,其中就包括了金线莲这种多年生珍稀中草药。因为金线莲干品售卖价格高,来钱快,进保护区偷采的情况屡禁不止,给我们护林员带来了很大的巡逻压力。”云开山保护区管理处保护管理科长李友余表示很苦恼。
根据2021年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野生金线兰(别名金线莲)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通过翻阅案卷材料,承办法官、刑事审判庭庭长杨钦发现,这起案件的被告人都不清楚野生金线莲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采摘中草药煲凉茶或者煲汤去湿热,是广东农村居民常年养成的习惯。从这起案件以及云开山保护区管理处工作人员反映的情况来看,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山区老百姓对擅自采摘野生植物的后果没有清晰认知,存在较大的治理隐患。
但是,不懂法并不是开脱罪责的理由。传统的“靠山吃山”可能导致珍稀植物品种濒临灭绝,并非可持续发展之计,也不利于云开山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改变村民陈旧观念势在必行,如何将治罪与治理结合起来,带动更广大群众自觉爱山、养山、护山,这个命题切切实实地摆在了审判团队面前。
一个案件胜过一沓文件。对此,合议庭的总体思路是,既要审得快,及时有效遏制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的影响,还要审得好,放大司法裁判的教育示范效应,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域、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针对如何审好这个案件,审判团队进行了“头脑风暴”:选取合适的地点开展巡回审判,教育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选取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当地特有的野生珍稀植物图片为内容制发普法宣传小册子,帮助老百姓认识更多野生植物,增强保护意识;在保护区的主要通行路口设立警示牌,倡议当地群众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
经过实地考察,信宜市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的地点定在了元珠山脚下的钱排镇西垌村,也是核心保护区内的一个村落。
“现在开庭!”清脆的法槌声在西垌村村委会响起。
“非法采摘、毁坏两株以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则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定罪处罚……”审判长杨洪波结合显示屏上的野生植物图片,向被告人讲清楚事实认定、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也将旁听村民的注意力集中到了一起。
经过开庭审理,信宜法院最终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第一次在家门口看法院判案,才知道挖这些野生的金线莲是要定罪判刑的!”对于法院的当庭宣判,旁听村民表示很受震撼。
庭审结束后,法院办案人员将以案说法宣传手册派发给群众,同时联合检察院、云开山保护区工作人员、镇村干部等,把提前印制好的警示标识张贴到云开山保护区的公告栏上。
“很多山区群众对危害野生植物的犯罪是不清楚的,对新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这些草药不了解,还停留在以前的老观念,我们的执法部门应加强山区群众普法宣传工作,这次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判,现场以案说法很生动,值得推广!”广东省人大代表黄云燕如是说。
庭审结束后,在护林员的带路下,审判团队成员深入云开山腹地,对涉案金线莲进行了“回访”。
“我们选取适宜金线莲生长的大雾岭地段,将被告人采挖的500多株金线莲全部复种。”保护区护林员介绍道。
这场“保卫之战”是法院坚定以司法护航绿水青山决心的缩影。自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建立以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检察院、林业局等职能部门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完善生物多样性损害赔偿机制,积极探索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生态修复新路径,审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05件。
“接下来,我们将按照上级法院工作部署,进一步织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以特色审判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粤西生态资源屏障,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信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