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债一身轻,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够东山再起。”跨行业进入浙江省瑞安一家装修材料公司工作的80后余某努力拼搏,不久前升任为公司高管。曾因经营服饰生意失败的他,一度负债347万余元,被瑞安市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无法乘坐飞机、高铁,融资信贷受限制,债权人不断追讨,让他看不到未来。
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温州,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部分人员因创业失败、疾病、突发灾害、“担保链”等各种原因而陷入财务困境,他们再融资、再创业举步维艰、困难重重,这些人是否只能“无路可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个人破产尚未立法的情况下,温州从2018年开始率先试水具备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在不违反现行法律的前提下,通过确保债务人讲真话、守信用,让债权人能公平地拿回一些钱。有专人负责帮债务人跟债权人沟通,争取得到他们的理解和宽限。让那些真正有诚意解决问题的债务人,有机会摆脱沉重的债务,开始新的生活。
要想争取债权人谅解,摸清债务人经济状况,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清偿方案,做好清偿期间债务人行为、资格限制等监督工作,一样都不能少。面对繁琐复杂的工作,如何公正、高效地运作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同时降低成本?温州创新性地引入志愿服务者、公职管理人员以及社区调查机制。
正是志愿服务者、律师陈周的手把手指导,让一度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余某看到了曙光。此前,余某以个人名义为自家企业担保,向银行贷款400万元,然而,因经营策略失误导致企业陷入困境,最终无力承担剩余347万余元贷款及孳息。
在陈周的协助下,余某向瑞安市人民法院递交个人债务清理申请表及诚信承诺书等材料,成功得到受理。法院与司法局联动,指派同时具有从事法律职业资格和公职身份的瑞安市公证处主任木晓晖,担任本案的公职管理人员。
木晓晖联合陈周对余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发现,余某名下没有任何可用于清偿的财产。“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坏账考核极为严格,要尽可能减少银行损失。”……面对僵局,木晓晖和陈周反复做双方工作,一点点拉近差距。2022年,法院通过了“余某分期清偿50万元,银行不再追究余某任何责任”这一清偿方案。如今,余某通过努力,已清偿完毕50万元。
对于个人债务清理,许多债权人有疑虑的是,如何防止一些债务人钻制度的空子。为避免“逃废债”,温州进一步引入社区调查机制,由乡镇司法所所长作为联络员,通过实地走访等措施,深入了解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家庭经济、消费习惯、生活作风等,出具债务人资信调查评估报告。
债务人李某在经历长达5年被人“指指点点”的失信生活后,向平阳县人民法院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希望能恢复其信用。凭借社区出具的资信调查评估报告,债权人最终同意为李某设定1年的考察期,并暂时解除全部执行强制措施(出入境限制除外),考察期满后永久退出执行案件。
“由于司法所与村(社区)的联系更为密切,了解债务人的信息也更为便捷、全面,其出具的评估报告,为法院、债权人认定债务人是否通过个债清理方案,提供了重要参考。”平阳法院民二庭庭长林寿兵说。
截至2024年7月,温州全市法院累计办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825件,其中150件成功清理,涉及债权1.7亿余元,150名债务人获得东山再起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