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
何为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立足新发展阶段,如何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是人民法院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和任务。
抓住核心要素。科技创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近年来,人民法院加强对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芯片、量子技术等技术创新领域成果保护,不断推动创新技术革命性突破,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同样在破产等类型案件审理中,聚焦新兴重点产业,对高技术赋能、高附加值、有着一定产业前景的高科技企业,践行司法救治理念,加强企业破产重整的司法供给,实现了类似“智航”等创新企业的重生、重振,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倾注了法治之力。
重视绿色元素。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是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生产力。国家“双碳”政策下,构建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是国家清洁能源发展的大趋势。《决定》指出:“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泰州中院审理智航重整案中,正是关注到企业的主打产品应用于商用、家用和车用绿色储能,看到了智航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绿色底色、重整价值,从而义无反顾排除多重困难推进企业重整挽救。
找准关键环节。司法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人民法院回应社会发展需求,并基于对司法本质和司法规律的深刻认识找准关键环节,作出积极反应。智航重整案成功的关键环节在于回应新能源企业立在时代风口发展的紧迫性,创新性运用预重整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更为积极的抢救,并在预重整阶段遴选出优质战略投资人,启动厂房改建和新技术安装调试,稳住了企业生产,使企业在短时间内焕发生机。将公正司法、依法保护与能动履职相结合,才能激发出预重整等创新性做法,这些做法也将源源不断汇聚成为司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动能。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需要人民法院胸怀“国之大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找准司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百舸争流,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带来旺盛的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