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国家公园,统筹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不仅事关民生,更关乎国家生态安全。”
能动履职 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2024-06-05 15:08: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陶琛 杨慧花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大水村村医 杨进军

  作为在植物多样性丰富、珍稀保护物种众多的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土生土长的全国人大代表,我高度关注并真切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在加强生态系统、野生动物栖息地、候鸟迁徙通道保护方面的司法工作。对于人民法院进一步能动履职、推进国家公园建设,我有如下建议:

  凝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南山国家公园涵括了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宁县、绥宁县与永州市东安县的相关辖区,要保护完整的生态环境系统,就要深化跨区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加强两市四县法院交流合作,提升审判能力,凝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要强化与检察、公安、环保等部门的生态环境治理协调联动,统筹推进一体化司法保护,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协调。

  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不能一判了事、一关了之,要加强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评估,通过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等多种形式,让违法者承担环境修复责任,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等责任承担方式,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给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自然资产。

  加大司法惩治力度。继续扎实开展“环境资源审判飓风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综合运用生态环境保护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准确适用刑事、民事、行政等多种法律责任,加大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

  提供更多优质法治宣传作品。经常性组织涉生态环境“巡回审判”,让群众听得懂、看得见、能感知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后果,通过公开透明的审判程序和高质量的司法裁判,让欲触红线者守住底线。开展“公众开放日”等法治教育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了解法院涉环境资源的工作流程和审判标准。同时,通过媒体平台积极发布典型案例和法治故事,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