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建立县域内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同机制,推动金融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护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月23日下午,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县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海新、9家银行负责人及12家保险公司负责人参加座谈。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玉玲主持,党组书记、院长许元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审管办、执行局、立案庭、民庭负责人及相关干警参会。
座谈会上,孙玉玲副院长就海兴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及2023年以来审结的金融类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重点梳理了金融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与会代表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会法官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一一回应说明,对涉及的疑难问题,表示会后将组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认真研究。
刘海新表示,进一步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常态化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凝聚共识,畅通金融纠纷对接渠道,实现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源头治理。二是要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要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从源头上降低金融风险,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强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三是要拓宽多元解纷思路,法院要加强对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引导和指导,做实诉调衔接,深入推进金融纠纷要素式审判机制,推动金融案件“立、审、执”提速增效。
最后,许元峰对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深化认识强担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金融治理协同理念,促进金融审判、裁判规范和金融监管规范最大化保持协调一致。二是要强化互动聚合力,常态化开展联席会议,交流研讨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共同会商研究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三是要优化工作提效率,坚持案件审判与企业治理相结合,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市场主体发送“靶向式”司法建议和司法服务,切实服务海兴金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