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围湖造地、圈水养殖……鄱阳湖水域非法矮围何时休?
2024-05-18 19:17:50 | 来源:新华网
 

  本应完成治理的非法矮围仍清晰可见、本应禁捕的水域依然盗捕横行、本应波光粼粼的湖面变成了农田牧场……

  “新华视点”记者日前随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江西省鄱阳湖区南昌、九江、上饶等地调查发现,鄱阳湖水域非法矮围治理流于形式,大量非法矮围仍在威胁着鄱阳湖的保护修复。

  非法矮围依然可见

  矮围,通常指湖里筑起的矮坝。它把一片水域围起来,或是围湖造地用于耕作,或是拦水筑塘用于捕捞养殖。矮围会阻断河湖水系连通,影响湖区水质。

  2020年8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开展长江流域非法矮围专项整治,对重点水域内非法设置的用于捕捞、养殖的矮围开展清理取缔,做到全面排查、应清尽清。

  然而,记者5月14日随督察组前往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虽然近期鄱阳湖水位大幅上涨,但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大量本应在2021年4月基本清理完毕的矮围堤坝仍清晰可见。

  4月9日,督察组在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拍摄的非法矮围(无人机航拍)

  非法矮围治理流于形式,是当前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记者从督察组了解,在长江流域非法矮围专项整治中,鄱阳湖水域是由乡镇和县级政府自行上报区域内非法矮围情况,再由省级相关部门督办开展集中整治。

  “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部门对上报范围之外的矮围实施鉴定排查。从这次督察暗查的情况看,还有很多非法矮围依旧存在。”督察组成员说。

  今年4月督察组暗查时,面积约2000亩的鄱阳县朗埠圩正在外排养殖尾水,监测结果显示水质为劣Ⅴ类。已经整治销号的九江共青城市红星圩内依然有养殖行为,还投粪用于肥水。督察组暗查后,地方再次排查,又发现了44个用于水产养殖的非法矮围。

  据介绍,目前鄱阳湖水域还有大量矮围有待排查、整治。

  专家表示,矮围阻断了天然的河湖连通,人工养殖使得周边水域水质污染严重;今年“五一”期间,大雨过后、湖水大涨时,这些污水流入湖中,直接影响水体质量。

  围湖造地危害水体质量

  水法明确规定,禁止围湖造地。2021年11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禁止围湖造地,有序实施退地退圩还湖。

  记者与督察组一起前往南昌县大沙坊附近看到,一些围垦的土地虽然已经被鄱阳湖水覆盖,但此前耕作的痕迹依然明显,大量建筑垃圾被用于填充连接矮围和岸边堤坝的道路。

  4月15日,督察组在南昌市新建区与南昌县交界的沙叉河水域拍摄到的画面,滩涂湿地被围垦用于商业草坪种植,大部分春季草坪已经出售并交付。(无人机航拍)

  “这些都是用来种植商业草坪的土地,在我们前期暗查时,鄱阳湖水位还没有上涨,这上面的草皮非常清楚。”督察组成员说,这样的情况在当地还有不少。

  2021年,上饶市余干县将塘背圩内857亩湖泊水面疏干、填土后变为农田;南昌县磨盘洲矮围应退田还湖,但圩堤被重新封堵,矮围内2500亩湖泊滩涂变为农田……

  大量用于耕作的围垦地不仅导致湖区水域面积大量缩减,而且也是鄱阳湖的重要污染源。

  近年来鄱阳湖总磷浓度一直未达到湖库Ⅲ类水标准。督察组调查显示,2023年,湖区18个国控断面中仅5个总磷浓度达标;9个断面总磷浓度同比不降反升,最高上升39.6%。

  在南昌县、永修县,湖区围垦的农田田埂现场,废弃农药包装随处可见;监测结果显示,农田沟渠水总磷浓度超湖库Ⅲ类水标准3倍至13倍。当地一些种植大户表示,一直都在施用化肥,并没有采取什么减量措施。

  4月18日,督察组在上饶市余干县狗尾洲洲滩发现,有大量牛群在洲滩围垦地上放养。(无人机航拍)

  此外,记者在湖区的一些围垦地看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中封洲禁牧的规定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仍存在不少畜牧养殖行为。

  “我们暗查时看到,洲滩湿地还存在畜牧养殖问题,粪便成堆、污水横流。这些污水没有经过专业处理直接排放到湖中,对水体质量危害很大。”督察组成员说。

  禁捕落实不到位 连累“国宝”江豚

  长江江豚,是全球唯一的江豚淡水亚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称作长江生态的“活化石”和“水中大熊猫”,仅分布于长江中下游干流以及洞庭湖和鄱阳湖等区域。

  “我们看到了江豚,却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样子。”督察组成员指着一张航拍的照片说,“这是一头被困于油污区域的小江豚。”

  3月24日,督察组在江西九江港星子港区沙山作业区综合码头建设现场拍摄到的画面(无人机摄影截图)。经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专家判定,被困油污之中的是一只幼年江豚。

  这是督察组3月底在江西九江港星子港区沙山作业区综合码头建设现场拍摄到的画面。此处距鄱阳湖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仅2.7公里,施工应避开3月至6月鱼类繁殖期。

  然而,督察组成员3月底暗查时发现,该综合码头建设工程正在违规进行疏浚作业,疏浚产生的泥沙将部分岸边水域吹填成陆地。3月22日和24日,疏浚船只两次发生漏油事故,建设单位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放任油污污染周边湖面。

  据了解,2022年至2023年,鄱阳湖内发现有5头江豚死于渔网和鱼线缠绕,占这两年已统计死亡江豚数量的20%。

  “受伤”的江豚背后,是地方对重点水域禁捕要求落实不到位。

  2019年江西省主管部门明确鄱阳湖禁捕范围为湖体水线及五河干流入湖口以内水域,但是2021年4月公告的拐点坐标中,部分矮围集中区域未划入禁捕范围。

  今年3月底,督察组成员在九江市庐山市湖区暗查时发现,有人数较多的盗鱼团伙,在面积1万亩的长湖圩内,使用拉网、电鱼等方式非法捕捞。

  长江大保护,功在当下,利在千秋。如何将生态红线转化为生态红利,关键还在地方政府。

  日前,记者在鄱阳湖部分问题突出的水域看到,有些整治工作已经开始。一些围垦地上的非法建筑正在拆除,大批牛群正重新返回陆地,围垦地上的种植物正在清除中。

  专家建议,通过此次督察,当地相关部门应当在鄱阳湖重点水域对非法矮围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有效解决鄱阳湖保护修复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实现生态环保和经济发展的双向促进。


责任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