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深入学习、全面掌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在行动上严格约束,是确保每一名党员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的要求。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我们应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来执行党的纪律。反思近年来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所涉干部无不是从轻微违纪开始破防,从妄思走向妄动,这就警示我们要通过深入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在全面掌握上下功夫,解决“心中有戒”的问题。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于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法院党员干部要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准确把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同时,我们应该将严明纪法作为管住“案”、管住“人”、治好“院”的落脚点,教育引导干警时刻把纪律的戒尺、法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道德的戒尺牢记于心,依法、秉公、廉洁行使司法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在日常落实上下功夫,解决好“行有所止”的问题。通过持之以恒地学习,我们应该养成纪律自觉,将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围绕“六大纪律”进行逐条检视,重点关注以案谋私、枉法裁判、弄虚作假等问题多发环节,深入挖掘根源,切实抓好整改,着力解决审判管理不到位、制度规定不落实、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以严明的党纪规范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结合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面典型暴露的问题,要在日常中去抓实、去解决,让心存侥幸者正确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知耻知止、行有所止。
在严肃执纪上下功夫,解决“违纪必究”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全面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我们要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定不移落实“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必须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推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治“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作风温床。按照“抓前端、治未病”的监督管理理念,围绕审判执行、组织人事、信息化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关键岗位,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退出领导干部岗位的院领导、审判执行人员等“关键少数”,注重“抓早抓小抓端倪”,在审判管理、队伍管理中及时发现问题,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于极少数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执迷不悟、拒绝挽救,对抗欺瞒组织、负隅顽抗到底的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作者系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