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雁山区:党建引领,司法助残,让爱无“碍”
2024-05-17 15:08: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奉仰鸿 肖雄 陆耀华
 

  5月19日,是第34个全国助残日。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围绕“抓党建、带队建、提素能、促业务”基本工作思路,深入探索党建与司法助残工作深度融合的路径,聚力打造“公正铸天平·司法连民心”特色党建品牌,以品牌竞相出彩带动司法助残工作提升,依法保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积极回应残障人士司法需求,打造司法助残工作新模式。图片

  早晨的第一缕阳光洒进玻璃大门,雁山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他就是在朋友的帮助下,来办理立案手续的李勇(化名)。

  在得知李勇是残疾人且家庭情况困难后,雁山法院导诉员核实相关材料,并告知他可凭残疾人证依法申请诉讼费减免缓手续。在引导李勇补齐所需材料并提交减免申请后,通过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当场为李勇办理立案手续,并减免案件受理费6400元。

  这只是雁山法院司法助残工作的一个缩影。

  2024年3月6日,最高法、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及《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为了充分保障残疾人诉权,最高法、中国残联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对涉残疾人案件进行专门标识,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依法提供缓、减、免诉讼费等司法救助。

  “我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导诉员,对需要帮助的残疾人提供全程陪伴‘一对一’服务。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引导残疾人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方式办理,或提供预约立案等便利服务。”雁山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奉仰鸿说道。

  雁山法院专门为残障人士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在诉前调解、立案、审理、执行等各项诉讼环节,对涉残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除了上述提到的立案阶段,在审理和执行阶段,雁山法院遵循“及早开庭、及时判决、尽快结案、从快执结”原则,用实际行动畅通残障人士的维权之路。

  “你们又来看我啦!快进来坐,快进来……”刘明(化名)坐在轮椅上、高兴地对上门开展案件回访的秦少革法官招呼道。

  2021年1月,刘明在高速路上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造成双下肢瘫痪,住院治疗70多天。当刘明起诉到雁山法院后,秦少革法官关注到这是涉残案件,立马开展案情研究,他发现如果能够调解成功,刘明可以更快拿到赔偿款进行下一步的治疗。于是当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在法院的组织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付刘明各项经济损失45万余元。

  结案后,秦少革法官不定期进行电话和上门回访,询问刘明康复情况以及家庭生活情况,鼓励他要坚定信心、保持乐观心态、一切向前看。

  “因为交通事故致残的人不在少数,而且有一些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确实非常可怜,我就想着尽快办案,他们就能尽早拿到赔偿款,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来。”秦少革表示。

  雁山法院为有效化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在2021年成立秦少革法官道交案件审判团队,专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秦少革法官擅长运用法律与社会经验相融合的调解法,快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仅2023年就调解案件53件,当事人结清撤诉案件140件,调撤率达76.83%,平均审理时长为29天。

  此外,为了便利残障人士诉讼,雁山法院系统完善无障碍诉讼硬件设施,在法院安检室、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等处,设立无障碍通道,配备轮椅、助听器等辅助用品,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洗手间、无障碍电梯等残疾人服务设施及明显的引导标识,设立残障人士立案窗口,保障残障人士无障碍参加诉讼。

  “感谢法官对我们的帮助,这么快就为我丈夫争取到了救助金,这笔钱让我的家庭有了生活下去的希望!”收到司法救助金的周彬(化名)爱人难掩哽咽。

  2021年4月,周彬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小轿车刮碰,造成四肢瘫痪,他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长达300多天,后续颅骨修补和护理均需要大额费用。

  周彬在2023年向雁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肇事方承担80余万元的赔偿责任。但由于肇事方无履行能力,导致周彬没有获得足额赔偿,又因为事故导致一级伤残需其爱人全天候陪护照顾,巨额的医疗费掏空了整个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为此,雁山法院依法主动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

  为了确定合理的司法救助金额,雁山法院执行局局长石育红多次到周彬家及其住所地村委会询问打听,核实治疗所需费用及目前家庭开支情况。经过多方调查核实,雁山法院给予周彬50000元的司法救助资金,并在第一时间向桂林中院申报,与中院展开联合救助。最终周彬不仅得到了雁山法院50000元的司法救助资金,还得到了桂林中院的司法救助资金。

  从执行不能到司法救助,从“至暗时刻”到“迎来曙光”,周彬一家生活中的困难也得到了初步解决。

  “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雁山法院会成立专门的执行工作组,实现涉残疾人当事人案件的执行立案、实施、案款发放‘三优先’,充分保障残障人士的权利。”石育红说,同时,对于残障人士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探索柔性执行工作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执行见证人。确保残障人士基本生活权利的同时,同步配套以司法救助、民政社会救助,让执行也体现司法关怀。

  据统计,2021年至今,雁山法院受理涉残案件275件,缓交诉讼费25万余元,减免诉讼费19万余元;成功为61名困难残疾当事人申请到司法救助,涉案44件,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87.6万元。

  司法助残是一项平凡但意义非凡的事业。雁山法院将持续为残疾人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顺应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让残疾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为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