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小区 联动调解化纠纷
2024-05-06 14:34: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敏
近年来,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案件屡见不鲜,可“鲜”的是一批案件的业主均是出自同一栋楼同一单元。4月29日上午,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就深入小区,成功通过巡回审判、联动调解的方式,化解了这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4月初,某物业公司向大通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所服务的小区某栋楼四位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王晓璐联系物业公司和业主,希望能通过调解工作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经了解,业主之前一直按时交纳物业费,但后来他们所在楼的一楼住房内安装了移动基站,噪音较大对其生活造成影响,加之基站窗户封闭,门上标注“放气勿入”字样,屋外还铺满错综复杂的光缆,他们也担心存在安全隐患,就想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方式,逼物业出面解决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决定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到小区内现场解决问题。调解现场,物业公司和四位业主按时到齐,法官查看现场情况、听取诉辩意见、讲解法律规定、居中组织调解,社区工作人员从旁协助,一切既井然有序又庄重严谨。
既理清了物业与业主的权责关系,又为业主指出后续维权途径,在法官的努力和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业主现场交齐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现场撤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困扰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烦心事”,在多方参与的巡回审判中,“心结”解开,化干戈为玉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法官提示:物业公司是自负盈亏的企业,业主欠缴物业费,会导致物业公司资金运转不畅,以致物业服务水平下降,长此以往,与业主们之间的矛盾也会日益加深,形成恶性循环,居住环境也会越来越差。因此,物业公司需要检视自身,从服务业主出发,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同时,业主们也应按时缴纳物业费,这样才能共建出更加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