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殷祖法庭前往“果城里”殷祖镇南山头革命老区、刘仁八镇红三军团旧址、龙凤山庄等重要旅游景区,开展“五一”普法宣传活动,为乡村文化旅游增添了浓浓的“法”味。
人在旅途,“游”法可依。当天下午,殷祖法庭庭长胡国艳等主动融入群众,在金公祠、彭德怀小学、红三军团旧址大门门口等,通过发放旅游维权知识手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等,向过往游客讲解旅游维权常识和方法,提醒大家如遇到纠纷时,及时向景区管理部门报告,殷祖法庭将与景区管理部门一起为即将到来的“五一”游客保驾护航,并联合辖区派出所、景区管委会对旅游纠纷当场调处,为游客营造安全、舒适、愉快的旅游环境,让游客来得放心,玩得开心。
宣讲中,胡国艳结合近三年大冶法院审理的旅游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件,围绕现代旅游中的吃、住、行、游、购、娱等关键要素,结合案例释法。针对旅游活动过程中有关变更行程、强制购物、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出行时间冲突、游客中途退团、转让旅游合同、降低住宿等旅客所关心的消费安全、维权办法及投诉渠道等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活动中,殷祖法庭还向游客们介绍殷祖法庭传承红色基因,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托“旅游调解室”,因地制宜,关口前移,力量下沉,服务乡村振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等相关做法和举措,提醒游客关注旅游安全和风险的同时,践行文明出游,爱护文物古迹,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弘扬文明旅游新风,共同守护红色土地和山区生态环境,守护“古建之乡”“生态新城”。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景区商户诚信经营和游客文明出行及自我保护、维权意识,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
下一步,殷祖法庭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好司法服务当地旅游经济等中心工作,依法妥善审理消费者案件,积极引导商户诚信经营,消费者理性消费、合法维权,让人民群众安心消费、放心消费,努力打造有序、优质、文明的旅游环境贡献司法力量,为大冶加快走在全省前列、冲刺全国五十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大冶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