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明确国防教育的内涵定位 完善学校国防教育体系
2024-04-24 14:05: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俏
全民国防教育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人民军队的基础性工程,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全民国防意识的有效途径。现行国防教育法是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2018年进行过一次打包修改。进入新时代,国际国内环境发生许多新变化,对全民国防教育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需要对国防教育法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今天上午,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次审议。修订草案共6章39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国防教育的内涵定位,明确国防教育的指导思想,明确国防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完善学校国防教育体系,拓展社会国防教育范围和渠道,加强国防教育的保障等。
修订草案在“总则”中对国防教育的内涵作出阐释,明确国防教育是“国家在全体公民中实施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履行国防义务为目的,与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关的理论、知识、技能、心理的教育”。
为构建各级各类学校相互衔接的国防教育体系,在现行有关规定基础上,修订草案对小学和初级中学、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国防教育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等进行补充完善。同时,根据军事政策制度改革总体筹划部署,将原兵役法中学生军事训练内容调整到“学校国防教育”一章中进行规范。
在拓展社会国防教育范围和渠道方面,修订草案对国家机关国防教育的内容作了充实完善,明确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国防素养和能力。对媒体网络和文化传播、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国防教育场所等作出规范。
在加强国防教育保障方面,修订草案对国防教育经费保障、社会捐助、文物保护、军营开放工作等作出规范,特别是对国防教育基地命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等作出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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