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坚持多措并举,构建思想筑廉、制度固廉、监督护廉、文化润廉“四廉驱动”体系,纵深推进清廉法院建设,让廉洁“软实力”成为推动北湖法院工作发展的“硬支撑”。
思想筑廉,拧紧拒腐防变“总开关”
“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我感到无比愧疚、无比悔恨、无比自责……”1月18日,北湖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邓红良受贿罪一案,并邀请了教育系统相关领导干部、市区人大代表、本院干警等120余人接受了警示教育。这是该院推进“不想腐”的一个缩影。
该院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干警保持清正廉洁的“清醒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理想信念教育,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修课、必修课。党组中心组引领机关党支部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6次,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国法教育,让党员干部牢记“楚河汉界”,始终明法纪、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扎实开展易鹏飞、蒋利民、林劭宜案以案促改专项活动,组织观看忏悔录等警示教育19次。年初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部署清廉法院建设,每季度专题例会研判分析,拧紧责任“螺丝”。党组书记每逢节点必讲廉洁,每年讲授专题廉政党课不少于两次,通过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形成“不能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机制固廉,筑牢清廉法院“防护堤”
该院坚持以“作风建设”为切入口和突破口,先后完善《权力运行廉政风险清单》《干警司法为民行为规范》《判后答疑实施细则》等多项制度,上紧廉政“发条”,形成闭环效应。
该院健全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形成了风险防控台账,扎实推进工作落细落实。健全“四类案件”标识管控机制,落实落细“阅核制”,压实院庭长监督职责,在“案件监督管理系统”标注“四类案件”,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逐人逐案督办,专项整改办案节奏拖沓等问题,将党风廉政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事项院党组集体研究,院党组带头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制报告制度,2023年主动填报记录预防干预违反“三个规定”情况有事项报告773条。
监督护廉,擦亮清廉法院“探头镜”
“各部门:2023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春节期间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2023年1月3日,北湖法院向全院干警发送一份特殊的“礼物”——廉洁通知。
该院紧盯审判执行权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实行动态监督管理,让反腐败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推行风险提示和教育提醒常态化,尤其在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发布廉政通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2023年发送廉政通知100余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提醒、批评教育98人次。发布督察通报8期,开展明察暗访36次。
同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该院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使群众能近距离感受司法、理解司法、监督司法。2023年,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54人次,组织普法宣传进企业、到学校、入村居社区60场,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20余次。
文化润廉,营造风清气正“生态圈”
“水清自活源,民心自廉洁。”“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走进北湖法院,清廉新风扑面而来,一幅幅图文并茂的廉政警句、廉政故事等宣传展板,悬挂在走廊两侧的墙壁上……主题鲜明的清廉元素为干警带来“沉浸式”的廉政教育。
依托机关走廊,该院积极打造廉政文化走廊、党建文化走廊,着重强调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内容,并充分利用电梯、职工食堂、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等载体,全方位营造讲清廉、守清廉、赞清廉的清廉文化氛围,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在法院蔚然成风。
文化润其内,廉政固其本。近年来,北湖法院立足深厚的本土文化,推进法院廉政文化良性发展,该院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区廉政文化示范点”,为审判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