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洛浦法院开展“3.15消费者维权”普法宣传活动
2024-03-14 14:01: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切实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3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洛浦县艾德莱斯广场,开展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3.15”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送上法治宣传大礼包。图片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着重针对老年人消费欺诈、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问题,以法律视角专业解读消费陷阱、法律盲点,结合鲜明的案例解读了如何有效维权,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今天不来一趟,我还不晓得这些事情我们还可以依法维权,现在我知道了,法律就在身边,如果以后遇到了侵权的事,我也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一名外地务工人员说道。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30余份,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咨询120人次,不仅增强了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普及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更引导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为共筑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洛浦县人民法院将依法妥善审理消费者纠纷类案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诈消费等违法行为的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人民视角为人民服务,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质效,为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净化市场秩序、助力洛浦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