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案例富矿 助推质效提升
吉林高院出台案例征集发布实施办法
2024-02-18 08:39: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柏巍 王婧
 

  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全省法院案例征集发布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创新培育机制,发挥案例效能,推动全省法院案例工作高质量发展。

  《办法》共16条,明确细化征集发布的案例类别、总体要求、归口部门、报送原则、成果转化等工作内容,详细列举了9种适宜形成案例的具体情形,首次提出“适用新形势和政策要求,体现能动司法理念,做出公正裁判的”“执行实施工作方式、方法具有创新性,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体现调解工作好思路、好方式、好经验,具有规则意义或指引作用的”作为适宜形成案例情形,不断拓展案例挖掘的深度和广度。

  《办法》创新案例工作机制,提出5项新举措。一是建立常态化案例发现机制,充分发挥干警发现案例资源或线索主渠道作用,形成全链条、多区段案例发现模式。二是建立案例培育机制,发现符合征集条件的案件,一般应合议制审理,院庭长全程跟踪指导,案件承办人要注重裁判文书说理论证,确保案件质效和文书质量。三是建立线上及时发布与线下持续推广相结合机制,利用法院官网等平台统一宣传发布,并由案例征集部门印制案例汇编,送交立案庭置于诉讼服务中心、综治中心供社会公众参阅。四是建立合作研究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开展案例合作研究,开展实务研讨,总结司法经验、裁判规则、裁判方法,合作编撰案例。五是建立案例考核激励机制,加大案例采用情况考核权重,定期通报相关情况,并将案例评选结果作为干警入额遴选、提职晋级、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