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和住建局的帮助,让我们的工资终于有了说法,这下能踏实过年了。”拿到调解协议书后,刘某等13位农民工激动地表达着感谢。近日,刘某等人来到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反映欠薪问题。窗口立即进行登记,迅速将案件分给驻中心的宿城区人民法院调解员陈乐燕调解。陈乐燕接到案件后,及时通过电话向工程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了解情况。
“因该批纠纷涉及到农民工是否能安心回家过年,我想尽量促成调解,但又怕个人力量不够,所以就找外援了,向驻中心的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求助!”陈乐燕说。
宿城区住建局在接到陈乐燕求助后,为最大程度维护农民工权益,立即进行联合调处。随后将发包方、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各施工班组代表约至中心,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原来,2021年11月,甲公司将某房地产项目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项目中的外墙混刷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雇佣刘某、徐某等13人从事外墙粉刷工作。工程结束后,刘某等人要不到工钱,便来到宿城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反映欠薪问题。
各方互相推诿:分包方说上一手还没有结算,没有钱付工资;总包方说发包方用房子抵了一部分工程款,但房屋未交付无法折现;发包方说已经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完毕工程款,不欠任何钱了。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与此同时,宿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积极核实房屋无法交付的原因,并告知各方当事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应的主体责任。宿城区法院积极从法理、情理、诚信等层面释法说理,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和要面对的诉讼成本。同时,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体谅劳务工人生活的不易。
在宿城法院和宿城住建局不懈努力下,经过3个多小时背对背、面对面的协调沟通,最终促使各方接受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由分包方在春节前一次性付清拖欠的工资,总包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为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工作人员引导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宿城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于是出现开头一幕。
自宿城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运行以来,宿城法院认真按照宿迁市“四级联动”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部署要求,高标准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法院入驻职能,全面统筹辖区解纷资源。截至目前,已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5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