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中院:践行环资审判新理念 助力绿水青山新常态
2024-01-11 08:59: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红梅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年初以来,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扣环资品牌创建工作,注重在司法服务中有效延伸审判职能,在环境资源保护利用迈向法治化轨道、构建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新格局等方面,大胆尝试、持续发力,着力打造“司法构筑绿色防线,倾情守护生态边城”司法保护品牌。

  深化司法改革,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

  黑河中院严格落实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判机制,促进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协同。坚持系统思维,组织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新格局。坚持专业审判,配强审判力量,持续完善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充实环境资源审判专业知识储备,加大环境资源审判队伍的培训力度,打造专业型环境资源法官队伍,为实现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推动协同治理,聚力构建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新格局

  黑河中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注重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络、协作配合。

  去年10月,黑河中院联合黑河市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12部门,共同会签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该协作机制能够有效整合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资源,推动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更好实现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协作配合、联席会商,以部门联动提高执法效能,以部门联动提升打击合力,形成严厉打击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优化法治宣传,筑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屏障

  黑河中院及辖区基层法院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环境资源司法需求,在世界环境日、世界湿地日、黑土地保护日,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加强环境资源宣传教育,并广泛开展走访活动,发放宣传资料,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知识和重要意义。充分利用人民法庭处于司法审判最前端的优势,广泛走访辖区企业、社区,进行上门精准普法,耐心征求企业、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黑河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和落实好环资案件审理及生态修复保护工作,继续以公正司法为准则,保障环境资源纠纷司法救济渠道畅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增强环资审判的专业性,稳步推进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助力黑河经济及生态可持续发展打造一片碧海蓝天,持续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交出更加优异的司法答卷。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