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字奔跑在希望的田野上
2024-01-09 15:48: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翁华杰
 

  作为一名曾长期在基层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的法官,几十年的审判工作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无论是工作、学习、创业经营还是家庭日常生活,我们每个人都与法律息息相关。

  退休后,我把自己几十年的经历和所思所想提炼整理,写成文学作品,先后创作《南疆情缘》《重返古道,跨越时光》等作品,发表在文学刊物上,并出版了长篇小说《重整》。今年 11月,我加入了中国作家协会,并且作为新会员参加了“作家朋友,欢迎回家”活动周,让我特别激动和感动。

  还在青少年的时候,我就非常爱好文学,喜欢听父母、老师和前辈讲文学名著中的故事,痴迷地阅读《三国演义》《水浒传》《林海雪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文学作品,梦想自己也能成为作家。当时,在书店里能购买到的文学书籍不是很多,我阅读的书籍,有些是向老师和长辈借的,还有是淘的被人作为废品处理的书籍。

  70 年代,我参军到了部队,在宣传干事的帮助下开始了写作创作。记得有一篇发表在《解放军报》上,受到守岛部队官兵的赞扬。

  1980 年,我从部队退伍到基层法院工作,尽管在基层法院工作非常繁忙,但我始终没有放弃文学创作。在工作生活之余,通过书写案列分析、司法建议,记录和分析那些具有法律意义、广受关注的人物和事件,以提高自己的法律思维分析和写作能力。我收集了 10 个离婚案件,包括夫妻“假离婚”后男女一方要求撤销“假离婚”的案件,写了《审理离婚案件中的自由心证初探》一文。因为对夫妻感情、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以及“假离婚”等行为的直接证据收集有一定难度,我用案例中的有关事实,对法官的自由心证作了评述,当时把这篇文章送到一家报社去投稿,尽管没有发表,但就在这篇文章的基础上,我修改成一篇《司法理性、经验与司法良知》的论文,在大连召开的全国副省级城市第十五次法学理论研究会上获得一等奖。

  在将要退休的几年时间里,我经常催问自己,心中蕴藏着的文学梦想应当付诸实际行动,在人生中不留下遗憾,把一些交织着个人和社会情感、印记在心灵深处的法律故事写出来。我在法院审理最多的是民商事纠纷案件,在办案过程中还参加过协助企业改制工作和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积累了以法律和逻辑思维以及日常生活经验判断解决商务纠纷的一些方法,这是我文学创作的源泉和动力。我利用工作之余,写了一些随感、诗歌、散文等,向有关报刊投稿,其中有的还发表了,并且还完成了长篇小说《借贷迷局》的创作。

  2017 年,我开始了长篇小说《重整》的创作,先写了两章发到我所在单位的内网中请同事们提出修改意见。我的同事向我提出,小说对法律问题情节不够吸引人,缺三艺术感染力。对此,我仔细观察思考在当代市场竞争,人性变化以及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作用等内容。

  我想写一篇企业重整的文学作品,最早是在 2011年 9 月参加一次浙江省高院关于企业破产法的研讨会上,有关法学和经济学专家对当时的经济形势和企业破产法的实施情况作了分析研究。那时,正好遇到当地的一些中小企业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而经营困难,一些法律界和企业界的朋友,与我谈到有的企业需要依法重整的话题,我结合当时正在审理的有关民商事纠纷案件以及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亲身经历的实际情况,就萌发了创作的冲动,可以说创作的灵感由来已久,我要把这些内容创作成文学作品。明知写民商法特别是企业破产法这个题材的作品难度很大,但没有难倒我由来已久的创作热情。

  退休以后,我怀着对文学联结法学这个内容的热诚追求,投入长篇小说《重整》的创作之中。写作是既清苦又劳累的创新劳动,用通俗的话可以称之 为“重体力活。过了 60 岁的年龄在精力和体力上都不如青壮年时那么旺盛,我有时候也懊悔自己没有在年富力强的时候创作文学作品,但并没有因此而退却。我以我们这代人曾经接受过那些不畏艰辛的韧劲,每天坚持写作.在写作中体念文学与法学联结的艺术价值。使我感到欣慰的是,长期的司法从业经验所积累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内容,成了我写作所需要的特定题材,特别是企业破产重整这个内容,更需要亲身经历过的法律人来书写其中的故事。每当想到自己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和法治建设的参与者与见证者,心中的创作热情和灵感就更充足。

  在创作过程中,我到过很多企业和有关部门了解走访,深入观察社会经济生活内容,收集素材,并且征求有关企业经营者法律界和文学界朋友们的意见。朋友们都支持我写出这本书,特别是一些从改革开放初期开始创办企业的朋友们向我提出:《重整》这个书名很好,如果能把改革开放初期到党的十八大以后的时代发展,生动艺术地再现于作品中,并且与企业破产重整的内容融为一体,可能会吸引更多的人来解读这个故事,艺术效果和法治宣传效果会更好。我自己在观察中发现,对有些企业,除了债权债务需要清理以外,在经营创新的思维上,比如产业布局股权结构、组织运行方式以及技术改造、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在产业中的普及应用等方面,需要构建整体全面的新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有的企业经营者由于跟不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其企业就可能会以破产清算或重整的法律手段来解决难题。

  2022年2月,经过3年多的创作过程,长篇小说《重整》出版发行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多家媒体对此作了相关报道,很多法学专家以及著名文学期刊的主编和文学评论家、律师和工商企业界的朋友向我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其中有赞扬的,也有批评的。这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文学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文学创作源于生活通过自己的发现和体验,用语言文字表述的内容,并不是运用一般的技术和方法所能达到的效果,文学是一种艺术的创造。在长期的司法职业中,虽然具备求证案件事实的思维,但自己感到所写的作品缺少丰富的想象和艺术感染力。

  在退休以后能加入中国作协,是对我文学创作的肯定和鼓励。当我迈步走进中国现代文学馆的文学殿堂,来到中国作协这个期盼已久的家,鲁迅、茅盾巴金等名字和名若在我眼前一展示,就像是我少年时代梦中的景象一样熟悉。

  在我的心中,应当有着更为丰富多彩的生活内容,在等待着去书写和描绘,尤其是在高质量发展的当下,有很多法律故事要用法律人的眼光,用文学创作的方法展示法治文化的内容,比如对近年来互联网、物流、网购以及跨国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作的具有中国特色、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尝试。有的法律规范外国没有,我们要根据自身的需要。在自己的土壤中来创新法治文化的内容,制定法律规范,使之形成我国特色的先进法治文化,这就需要我们去书写和宣扬,以促进高质量发展。我有信心用文学的方式,创作出比具体的事件或者案例更为真实、更为完整的故事。

  今后,写作将是我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清静的写作过程中感悟生活、激扬文字,让作品带着美好的梦想,奔放在希望的田野上。

  作者单位: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