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长:展柜定作起纠纷 法官走访促调结
2024-01-02 08:36: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雪峰
“你这确实没有完全制作好,不能按全款扣除,但考虑到已经耗费了不少材料,建议你们各退一步,毕竟以后还会合作。”近期,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汊涧法庭承办法官单斌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的方式,成功调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
2022年11月14日,钱某委托吴某为其制作某博览会的展商展柜,并搭建展台,总定作款为18.5万元。11月18日,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十天内交付展台,钱某支付了首期定作款9.25万元。因疫情等原因,博览会取消,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钱某遂于11月22日通知吴某停工。11月25日,双方解除合同,吴某返还工程款5.3万元。剩余3.95万元定作款钱某多次催要,吴某均以已做好3套展柜,无法全额退还定作款为由拒绝退款。无奈,钱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单斌收到案件后,认真翻阅卷宗材料,发现该案标的较小,争议主要在于钱某通知解除合同时,吴某是否已经完成3套展柜的制作。庭审中,吴某一口咬定解除合同时已经做好3套展柜,应当扣除该部分款项,钱某则称后期参加其他展会时,明确向吴某表示可以将已经做好的展柜再利用,从而减少双方的损失,但吴某并未配合。双方态度坚决,各执一词。
庭后,为查明争议的三套展柜是否已经制作,单斌前往吴某厂房进行现场调查。经实地查看,吴某确实完成了3套展柜的部分制作,对于剩余部分,吴某表示该材料还可以再利用、加工。综合考虑案情,单斌及时联系钱某,告知其调查情况。经过单斌的调解,吴某愿意退还2.3万元定作款,钱某表示认可,案件成功调结。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