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起纠纷,法官释法巧化解
2023-12-25 14:01:00
 

  中国法院网讯  “真心感谢任法官和调解员,从早上10点开庭、徒步到现场勘查、调解,历时4小时,一口水都没有喝,只为百姓解纠纷,你们的调解,我是一百分满意。”案件当事人连声致谢。12月21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西平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和驻庭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与感谢。

  原告系史某雇员,史某从事木材买卖行业。2023年10月,原告受史某指派到某村砍伐被告的木材,后因所砍伐木材的所有权发生争议,致使原告向派出所报警,经派出所将相关争议处理完毕。2023年10月31日,原告到某村砍伐木材时,被告趁原告砍伐木材期间私自将原告的三轮车开走。后原告向被告索要三轮车未果,诉至法院。院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阅卷、梳理案情,并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发现本案可能因亲属间内部矛盾引起的砍树风波,但因被告维权方式不当,将车辆扣押,在了解纠纷的症结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双方一度发生了激烈争吵,庭前调解不成后依法组织双方进行开庭。庭审当日,承办法官为妥善化解矛盾,以调解贯穿始终的原则,再次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告知被告应积极采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劝导原告本着就事说事原则解决纠纷。

  在承办法官的不断努力下,被告认识到自己虽然是受害人,但私自扣押原告车辆已经演变成侵权行为,应将车辆返还原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同意返还涉案三轮车。为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利完成车辆交接,承办法官及驻庭调解员随即同当事人一起上山勘验、交接车辆,因积雪路滑,途中推车、徒步,在法庭干警的见证下,车辆成功交接,原告撤回起诉,至此,该案圆满解决,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辉县法院始终把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核心,充分把握调解时机、妥善运用调解方法,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坚持将调解贯穿始终的原则,争取一切可以调解的机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化解矛盾、减轻诉累。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