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加强环资审判 筑牢生态屏障
2023-12-25 09:16: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硕文 鲜玉坤
 

图①:塞罕坝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现场。

图②:承德中院环资审判庭法官和被告人及保证人勘验补植复绿现场。

图③:围场法院刑庭法官到现场调查取证。

图④:燕山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宣判一起环境资源犯罪案件。


  巍巍燕山脉,绿绿塞罕坝。

  河北省承德市地处首都“后花园”,南邻京津,北依辽蒙,是塞罕坝精神发源地。作为华北重要的生态屏障,承德全市共有森林公园23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4个,湿地公园20个,有林地面积336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6.7%。近年来,承德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司法护航“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筑牢首都绿色生态屏障。

  强化审判力度

  护佑民生福祉

  2018年7月至11月,被告人郅某旭、张某某、郅某茂、王某某等人在隆化县某村非法生产氟利昂F11,并利用渗井、渗坑偷排含有四氯化碳、氯化物等有毒物质工业废水,造成大面积水污染、土壤污染。

  隆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郅某旭等人非法建设化工厂,制造毒害性危险化学品,将危险废物向居民区附近地下排放,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至四年六个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被告人郅某旭等7人赔偿环境污染损害费、鉴定费、处置费共计127万余元。

  此案是一起投放危险物质引发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涉及多名被告人,社会危害性极大。案件的公正判决,彰显了法院坚持以最严法治观惩治生态环境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环境公益的决心。

  承德两级法院始终坚持用最严厉的手段惩罚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用最严密的制度修复已经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不断探索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法和路径。

  2021年12月,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县集中管辖改革工作的意见》经承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

  承德中院根据承德水系流域及地域生态环境实际情况,决定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审理承德市四大水系源头及塞罕坝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审理围场县、丰宁县、隆化县、平泉市的环境资源类案件;由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承德市四大水系源头县域外其他流域及承德燕山区域的环境资源类案件,具体负责集中管辖审理营子区、双桥区、双滦区、承德县、兴隆县、宽城县、滦平县的环境资源类案件。

  “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不仅有利于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和综合治理,还有利于优化整合审判资源,集中精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对创新构建符合生态系统性和流域性特征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承德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蔺静说。

  集中管辖以来,承德法院多次开展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审结刑事案件103件,依法判处罪犯96人、罚金817.29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24.4万元,补植复绿林地200余亩,充分彰显了承德两级法院持续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坚定立场和决心,释放法治护航承德良好生态环境的强烈信号,在司法保护全市生态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3年世界环境日,鹰手营子矿区法院设立“燕山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鹰手营子矿区法院位于燕山核心区域,距离燕山主峰雾灵山20公里。设立“燕山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有利于统一相关案件裁判标准,改变了审判尺度不一、效力低下等问题,有利于燕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可持续发展,形成燕山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和辐射效应。

  在今年的首个全国生态日,承德中院、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围场县人民政府共同见证了法院塞罕坝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授牌仪式。塞罕坝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是继燕山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设立之后,承德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承德绿水青山的又一重要举措。

  如今,到承德旅游的游客无不感受到,承德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了。这一成绩的取得,人民法院功不可没。

  延伸审判职能

  强化源头治理

  承德境内山脉纵横、地广人稀,大部分区域处于燕山腹地,西北部坝上连接内蒙古高原,农林畜牧业交错分布,点多、线长、面广,区域分散。

  为有效打通司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承德中院党组针对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构建了“一村一法官、一社区一法官、一校一法官”“三个一”工作机制,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法官下沉基层、司法服务下沉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为加强诉源治理与环源治理的融合,2023年6月5日,燕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成立。基地位于兴隆国家地质公园,地处燕山腹地核心区域,目前建有14个生态修复点,主要用于非法采矿生态修复、补植复绿、普法宣传、警示教育,是实现法治教育、修复生态环境和发展旅游经济的良好载体。

  2023年8月9日,河北承德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该基地位于围场县钓鱼台湿地公园,是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示范项目基地,总投资7400万元,占地面积1764亩,栽植沙榆3800平方米、树木万余株。基地下设17个林场,成为滥伐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环保教育基地。

  延伸审判职能的同时,承德两级法院还不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审判新模式、新路径。围场法院选任了7名环境资源领域专业人民陪审员,为环资审判提供具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力量。

  被告人丛某某在隆化县某村投放含有有毒成分呋喃丹的药品“扁毛霜”,毒死棕眉山岩鹨3只、棕翅缘鸦雀3只、山噪鹛6只、树麻雀2只、大山雀2只、松鸭1只,被毒死的鸟类中除松鸭外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塞罕坝环资庭到被告人所在村,对这起涉嫌非法狩猎罪的刑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该案是承德市首例跨区域巡回审判的环境资源类案件,由环境资源类案件专业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庭审当天,两名专业人民陪审员,木兰国有林场龙头山良繁场防火办主任李智轩和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队员杨明慧早早来到庭审现场。庭审中,两人聚精会神不敢有丝毫放松。“这是一个刑事案件,我们的意见关系到一个人到底有没有罪的大问题,不能有一丝马虎。”李智轩说。后该案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两名专业人民陪审员就森林防火及保护动物等问题向前来旁听的群众进行环保宣传,法官对相关法律进行普法宣传。巡回审判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邀请专业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环境资源案件,能发挥专家在案件事实查明、专业技术等方面的作用,助力提升法院专业化审判水平,对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承德中院副院长丁一说。

  践行恢复理念

  实现补植复绿

  2018年5月21日,宽城满族自治县都阴河河段出现大量不明液体,散发出刺鼻的臭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也受到影响。

  案发后,河北省、承德市主要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经调查,佟某、张某、刘某、郑某永等11人受某公司委托,先后9次将288.62吨危险废物废酸倾倒至河北省秦皇岛抚宁区、昌黎县、承德宽城县、辽宁省绥中县四地,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波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经综合鉴定评估,该公司和佟某等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共计2304万余元。

  案件经审理,最终被告人佟某、张某、刘某、郑某永等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拘役五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不等。

  犯罪分子已经受到法律的严惩,被污染的河流、土壤、水体,如何修复?承德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官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联系沟通涉案公司,协调其及时邀请土壤修复专家配合案发地政府进行应急处置、修复生态环境。经两轮磋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与该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该公司自愿先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保留对佟某等人的追偿权。

  如今,绿水青山,蓝天白云,都阴河河段清澈见底。“我们已经顺利完成土壤修复与治理项目,通过了省、市、县验收,取得了较好效果。”宽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此案入选全国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

  承德两级法院立足地域特色,增强环境资源保护实效性、针对性,引导罪犯抚育幼林、补植复绿,让“毁林者”变为“护林者”,实现惩治、修复与教育有机结合。

  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某石业公司,李某某、刘某某未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在承德县某村为采区修建安监平台及道路,非法占用林地25亩,导致该地块林地遭到严重毁坏。被告公司及被告人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案发后,该石业公司及李某某、刘某某主动修复被破坏的林地,土地植被及林业种植条件已基本恢复。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教育引导,石业公司及二被告人主动通过河北省环境能源交易所购买承德塞罕坝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挂牌的森林固碳生态产品349吨,共支付碳汇认购款1.9万余元,对涉案补种幼龄树木至生态环境功能完全修复期间碳汇价值损失进行补偿。

  综合考虑被告单位及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通过“补植复绿”和认购“碳汇”方式对受损害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法院最终判处该石业公司罚金5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法院对石业公司及二被告人发出林地“管护令”,责令其对补植复绿的树苗继续管护浇水,对已经枯死树苗重新补种,确保树苗成活率在95%以上。判决生效后,管护令将送交社区矫正机构一并监督执行。该案是河北省首例以“补植复绿+认购碳汇+管护令”方式综合修复受损害生态环境的案件。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蔺静表示:“承德两级法院将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扛起‘两区’建设政治责任,夯实绿色根基,护卫生态本纯,共同艰守承德蓝天碧水净土,奋力谱写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新篇章!”


责任编辑:魏悦